一、(B)采购条件(自行采购)
包西车辆段现就包头市铁龙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用原材料、物流运输及定制包装箱采购项目招标公告采购项目进行采购。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二、采购内容
钢材:板材、棒材、角钢、管材、不锈钢板等,物流运输:汽车运输,包西到集宁,包装箱:纸壳包装箱,丁腈橡胶:丁腈橡胶,酚醛树脂:酚醛树脂,无机复合纤维:无机复合纤维,硬脂酸:硬脂酸,重晶石粉:重晶石粉,钢棉纤维:钢棉纤维,石墨:石墨,铝矾土:铝矾土,促进剂:促进剂,氧化锌:氧化锌,硫磺:硫磺,工业酒精:工业酒精,铁粉:铁粉,钾长石粉:钾长石粉
具体内容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报价人资质/业绩要求: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且存续经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要提供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代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状况。 4.具备所投项目的经营范围。 5.有工作内容近两年的相似业绩。 6.除化工原料外,本次招标的所有项目不接收分包,实施整体对外招标(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7.投标人提供的资格性审查承诺书应声明: 是否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是否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是否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是否在近一年内本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拟供项目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是否被中国铁路总公司暂停接受其参与各类项目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其相应项目;如所供项目为国家强制性认证或中国铁路总公司认证采信目录内的产品,其认证证书是否持续有效;对同一包件或未划分标段和包件情况下,与本单位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的单位,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机构是否参加投标。 ;
(3)本次采购接受/不接受代理商报价;
(4)本次采购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注:各采购人可根据需要按包件分别确定报价人资格;
四、采购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从购买采购文件。采购文件从2021年7月26日10时24分起至2021年8月5日09时00分止,每日 8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公开出售。本采购文件售价详见国铁采购电子招标采购系统,请登录后查询购买;
(2)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需要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应在单位介绍信中同时注明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开户账号等开票信息。
(3)未购买采购文件者,报价无效。
五、报价文件递交
(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
(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开启报价文件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定于2021年8月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开启报价文件,开启报价文件地点为。请报价人代表按时出席开启报价文件仪式。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包西车辆段
详细地址:
电话:13948322719
采购代理机构(如有):_____________
详细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100035
项目联系人:包西车辆段-陈振华
电话:15848801910
传真:
邮箱: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账号:
本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上发布。
包西车辆段
日期:2021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