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城建咨询设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1/08/11
公告正文
南宁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建资金管理系统平台项目(重)招标文件更改通知一
 
发布时间: 2021-08-13 19:10:39  类型:更改公告
 
各投标人:
南宁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建资金管理系统平台项目(重)(项目编号:CJAH2021203G(重))现做如下更改:
一、原公开招标采购文件第二章招标项目采购需求有更改,更改后的招标项目采购需求详见附件《第二章  招标项目采购需求》,以更改后的招标项目采购需求为准。
二、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格式,与更改后的招标采购需求不一致地方,以更改后的招标项目采购需求为准。
三、原公开招标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1年8月11日9时30分,现更改为:2021年8月23日15时30分,投标有效期和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响应顺延。
 
招标人名称:南宁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8月13日
 
 
 
 
 
 
 
 
 
 
 
 
附件
 
第二章  招标项目采购需求
 
资金管理系统业务需求分析
一、 项目背景
随着集团公司经营规模不断扩大以及内外部管理要求的提升,现有的资金管理模式已经无法满足当前公司资金管理提升的需求。为满足公司资金管理需求和提高资金管理水平,从而实现公司资金业务处理自动化、信息网络化、管理规范化、决策科学化和财务核算一体化,集团公司决定新建资金管理系统平台。
二、 建设目标
根据公司资金管理现状及需求,结合公司整体规划,构建具有科学合理、规范高效特点的资金集中管理系统平台和体系,既满足当前业务需要,也满足未来业务扩展需要。在资金业务处理过程中,通过集团资金中心模式进行资金业务集中管理,包括盘活集团内各单位闲置经营资金,形成整个集团的资金池。加强资金内部调剂,加快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率;结合资金收支预算,进一步加强集团内资金管控力度,强化资金风险内控体系建设;资金系统通过传输数据至财务系统自动生成凭证,财务单据与业务单据的联查及溯源,避免重复录入,提升业务处理效率和数据准确率,实现财务业务一体化及资金精益化管理。通过资金集中管理最终实现内部管理一体化、流程化、标准化和信息化;对各层级成员单位服务网络化、自动化、桌面化;领导监督决策智能化;提高公司综合实力、竞争优势,减少财务费用,争创更多效益。
三、 实施范围
以南宁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产投集团公司”)及子公司,合计26家为实施范围,涉及人数60人。
四、    软件技术服务需求
序号
模   块
需求说明

1

系统管理

银行前置机管理、网络、数据备份、后台服务监控、信息安全管理等。

2

基础管理

业务管理员新增/删除系统用户、新增/删除初始化数据(用户账户、客商资料)、新增/删除成员单位。

3

工作流管理

根据业务场景确定业务需求,根据业务需求设计业务流程,并对流程进行使用、监控、分析、提醒等。

4

权限管理

调整系统流程审批权限、调整用户账户查询权限、调整用户支付权限、调整计划编制权限。

5

银企互联平台

银行接口配置平台,注册中心,接口任务配置、定时策略调整、监控中心。

5.1

银企直连日志分析

分析银企直连日志,可定位银行异常信息发生的原因(付款数据有误/网络通讯异常/超出大额支付限制/月底银行拉存款关闭付款通道等)。

5.2

余额查询

查询银行、内部账户的余额信息、余额报表、资金报表等信息。

5.3

明细查询

查询银行、内部账户的交易明细信息、收支明细、资金报表等报表信息。

5.5

其它查询

系统头寸调拨、归集、下拨、对外支付、内部结算等台账记录。

5.6

银企对账

内部银行日记账与银行对账单对账、(集团公司资金中心对账部分);备注说明:财务系统的银行日记账也需要和银行对账单进行对账,两边分别出具余额调节表,保证集团公司资金中心与财务ERP账务业务关系一致。(财务系统的银行日记账通过ERP接口集成)。

6

账户管理

各类业务账户的全生命周期的管理,银行账户维护、第三方账户维护等账户分类管理功能。

6.1

银行开户、销户、变更

成员单位财务人员系统发起银行账户开户、注销、变更银行账户申请。

6.2

内部账户开户、销户、变更

集团公司资金中心统一根据业务需求为系统各成员单位发起内部账户开户、注销、变更申请,内部账户管理不下放到成员单位层面,集团公司资金中心统一管理。

7

财务收款管理

款项性质匹配认领、退款勾兑、收款计划执行。

8

资金结算

在资金系统直接对外付款。

8.1

代发代扣

代发工资,代扣租金业务等。

9

资金池

归集、下拨、头寸调拨、策略设置。

9.1

关联信息、查询

结算、收款、资金池、账户、部分资金报表等权限内业务信息查询。

9.2

记账管理

集团、成员单位开展的业务进行内部记账,如归集、下拨、内部结算、头寸调拨(集团)、内部放款、内部还款、委托收款、请款、利息等。

9.3

日终月结

每日集团公司资金中心内部账务日结,每月月结,对异常账务干预处理,如抹账、冲账等。

10

报表管理

核算归集户,收入户、支出户等资金业务累计积数,及时出具相应报表。

11

利息管理

对日终月结的账务,定期核算成员单位各类业务开展过程产生的利息收入、利息支出。

12

现金池管理

包括自动上划设置与自动下拨设置,根据自动划拨设置,自动触发上划单 下拨单新增,实现从最下级单位到最上级单位的逐级自动上划,提供集团账户头寸管理。

13

资金监控

集团可采集下属企业的货币资金交易的所有信息,并通过报表分析,实现对集团资金存量、流量、流向的集中管理与监控。

14

信贷投融资

银行信贷融资台账、到期提醒、利息测算、借款关联担保。

14.1

内部借款

内部借款申请、内部借款还款申请、内部借款业务审批。

14.2

授信管理

银行授信生命周期管理(台账信息维护)。

14.3

担保管理

对外担保、被担保、保函、抵质押物台账管理。

14.4

银行借款

银行借款台账信息维护。

14.5

投资管理

投资台账信息维护。

15

存款管理

内部存款利息计价收益管理、外部存款的低风险高收益存款产品收益管理等。

16

审批管理

需要参与系统业务审批(复核)人员,业务不限。

17

数据共享平台

对接企业内部系统,进行数据交互,主要涉及流程审批等。

18

数据同步

资金系统的通过传输数据至财务系统自动生成凭证,避免重复录入,提升业务处理效率和数据准确率,实现财务业务一体化,实现财务单据与业务单据的联查及溯源。

19

移动报表

满足资金系统的数据可在移动端APP上展现
资金管理系统整体技术要求:
1.投标人应满足招标人软件需求和硬件需求;
2.投标人需明确注明各项服务是由产品原厂商还是由授权代理商支持;
3.投标人为保证向招标人提供的产品/方案能正常运行,应建立一套完整的服务体系,投标文件中应给出一套整体的方案,具体内容应包括以下方面:
(1)系统通过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评测(3级)。
(2)系统技术架构满足大数量级、跨平台、多数据库的用户使用,使技术、效率与成本取得平衡。
(3)系统能够实现满足招标人的面向服务的目标、最终实现招标人信息化建设服务化、结构化体系架构。
(4)系统能够有效实现业务服务和交互服务的统一管理、包括安全、生命周期、演化等治理特性。
(5)系统能够有限实现招标人定义自身规范的基础数据,实现基础数据的统一管理。保障基础数据的实时、准确、完整的集成与分发。
(6)系统提供可视化、简单易用的设计与开发工具,满足资金系统的数据可在移动端APP上数据同步展现。
(7)系统提供以Web Services为主体的标准接口,符合招标人信息系统安全标准。
(8)系统数据导入导出接口易用,既有数据导入方便并具校核功能。
(9)系统需支持包括Oracle、SQL Server等大型数据库,并制定合理的、满足需求的数据结构。
(10)软件产品(包含但不仅限于操作系统软件、数据库软件)均应为非开源产品,未经招标人同意不能公开和修改代码源。
(11)系统能稳定支持招标人目前集团本部及26家子公司60个用户数的关键业务并发下能快速响应,关键业务应涵盖财务会计操作、管理会计操作等,并保证系统留有足够的扩展空间。
(12) 招标人预计归集商业银行3家,系统应具备与全国性商业银行进行银企直连接口,并根据需求预留其他银行的银企直连接口。
(13)资金管理系统衔接现有系统方案:在资金管理系统衔接配适财务系统等的过程中,必须保证财务系统等的数据正确性和准确性;对招标人原有设备资源要合理利用;进而让资金管理系统衔接工作平稳过渡。
(14)系统实施应急预案:为了保证资金管理系统能够达到招标人资金集中管理体系建设目标,在建设过程和使用中一旦出现重大错漏问题,不能完成招标人建设目标、不能持续开展工作的情况下,首先需要启动应急预案,以保证项目的开展,应急预案仍不能解决问题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作关系,投标人按违约责任第7点赔偿招标人损失。

 
五、 硬件技术服务需求
序号
项目
需求说明
1
配套硬件设备
用于连接银行与资金系统的银企互联服务器硬件1套,最低配置要求:银企服务器,10核,32GB内存,2*2TB硬盘
2
配套硬件设备
用于对接银企的银企互联前置机3台,最低配置要求:6核,8GB内存,512GB硬盘
3
配套硬件设备
用于移动办公环境下使用资金系统的移动办公设备3台,最低配置要求:8核,16GB内存,512GB硬盘

 
七、商务服务要求
 
 
 
 
 
 




序号
条款名称
内    容
1
交付时间及地点
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符合实施人员要求的实施人员进场实施。30个工作日内完成配适招标人现有财务操作系统金蝶EASV8.5.0、现有服务器DELL R740、网络数据库引擎等资金集中管理系统的搭建,系统软件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日内交付使用。系统应满足招标人的招标文件中的软件、硬件需求。
交货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2
验收要求
1.验收总体安排
①投标人应根据行业惯例和国家标准的相关规定,提供一份详细的系统的检验测试办法和测试标准,以及相应的测试和检验时间计划,并须由招标人书面同意。
②投标人应对系统检验测试,投标人负担费用的对系统的检验和测试。
③投标人有责任在检验和测试前对招标人负责操作的人员进行培训和指导,并提供检验和测试所必需的全部工具。
④招标人组织验收项目,验收时间以该项目验收方案确定的验收时间为准, 验收结果以该项目验收报告结论为准。招标人在检验和测试成功后,签署验收合格确认报告。投标人对系统的检验和测试成功后不能免除系统的维护、技术服务的责任。招标人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违约问题,可暂缓资金结算,待违约问题解决后,方可办理资金结算事宜。
2. 验收内容及标准
①本项目招标文件技术需求中技术要求,投标人应提供招标人认可的测试大纲。
②基本验收内容:功能项测试、业务流程测试、容错测试、安全性测试、性能测试、易用性测试、适应性测试、文档测试等
③标识要求:产品描述的标识、产品的标识、供方信息、工作任务、符合需求文档、要求的系统配置、与其他产品的接口、安装、支持、维护。
3.验收人员组成:投标人应参加由招标人及招标人委托的技术人员对本项目的验收,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4.验收结果形成
①验收记录
验收计划或包含验收用例(每个验收用例说明它的目标)的验收规格说明。与验收用例相关的所有结果,包括在验收期间出现的所有失败记录。
②验收报告
设备技术参数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
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
未做验收部分的清单与说明
验收参与人员、开始、结束日期、审批签章。
结论(综合评价)
③验收报告说明
由验收工作组(由招标人、投标人及招标人指定的人员)作验收报告正本加盖招标人单位公章一式肆份,招标人和投标人双方各执贰份。
5.项目初验
本项目软硬件安装调试完毕,系统上线运行,投标人向招标人提交初验申请报告和初验资料。招标人认为符合初验验收条件的,可以通知投标人,招标人指定的技术人员共同参加项目初验验收,并由招标人签发确认文件。项目初验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6.项目终验
本项目经试运行期满后,招标人认为符合本项目终验条件的,招标人可以通知投标人参加项目终验。系统正式验收合格,招标人签发最终验收报告。项目终验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7. 招标人对验收有异议的,在验收后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投标人应自收到招标人书面异议后 3 日内及时予以解决。
 
3
安装培训
1. 投标人负责按招标文件要求对本项目软件及系统进行开发、安装和各系统数据的调试,硬件产品的安装及售后服务等;
2.投标人应按实施人员要求提供项目实操经验超过3年的有资质的人员对招标人进行培训服务;
3.投标人负责对招标人的有关人员进行培训工作如下:
①为了保证系统顺利上线运行,投标人需要准备并提供完整的培训计划,免费负责对招标人所有使用技术人员进行相关的培训,包括培训文档的准备。 ②培训内容分别为系统开发和管理培训、平台运行与维护管理培训、用户使用培训。
4.培训时间:投标人应自合同签订起3个月内,对招标人的系统使用者,通过培训应使各类用户能独立进行相应的应用管理、故障处理、日常维护等工作,确保系统能正常使用、安全运行。
 
4
售后服务
 
1.投标人提供的软件平台+(系统)必须永久免费开放软、硬件接口。
2. 投标人必须承诺所投标的软件产品、时间限制,可满足招标人所有终端客户使用需要。
3. 投标人提供系统必须保证与我国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相一致,同时今后任何由于资金管理部门政策改变所引起的系统变更,投标人能根据有关规定的要求和时限进行系统改造。免费维护期内,投标人须按招标人要求提供免费系统改造。
4.对系统的保密范围要求:投标人在开发阶段必须和招标人签订保密协议; 系统设计所涉及到的数据、需求图表等知识产权归招标人所有,投标人承诺在实施和维护过程中,任何涉及招标人原有的数据、信息,未得到招标人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对任何第三方展示、举例乃至销售,否则投标人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5.实施人员要求:实施人员必须是企业正式员工(必须提供 2021 年以来任意连续 3 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项目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副高以上(含副高)工程师职称,具有三年以上同类项目技术和管理工作经验。实施期内投标人派驻采购实施地点进行项目开发实施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 5人,且要求具有同类大型项目成功实施经验,质保期内派驻采购实施地点维保技术人员不少于 2 人(为实施组人员)。确定的项目实施人员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变更。驻场人员必须接受招标人的管理,遵守招标人的管理制度,对于不遵守制度或者招标人认为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的人员,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更换人员。
6.考虑到招标人整体数据平台建设的最终目的、整体效果要求以及整体项目分期实施的策略,若招标人对投标人的项目实施达不到验收标准,招标人有权无条件要求终止项目实施,取消其系统开发资格和合同,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7.系统维护、维修响应:投标人应负责解答使用方提出的疑难,软件系统出现问题时, 投标人应在10分钟内提供技术指导或远程维护。远程维护不能解决的8小时内提供上门服务。还未能解决问题的,招标人可另行委托机构解决问题,为解决问题产生的费用,可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投标人另补。投标人应按违约责任赔偿招标人。
 
 
 
 
 
硬件
部分
1
完成时间
1.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交付招标人使用。
2
售后服务要求
 
1.售后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软件维护、软件升级、硬件维护、提供接口、工程师的上门服务和现场指导。
2.投标产品属于国家规定“三包”范围。投标人必须明确承诺针对本次项目投标产品的硬件质量保证期为三年,即提供三年的免费维护和保修服务。投标人的质量保证期承诺不应低于国家规定,投标人的质量保证期承诺优于国家“三包”规定的,按投标人实际承诺执行。
3.投标人交货前应对产品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招标人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产品交付给招标人。
4.招标人对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投标人需负责安装并按要求培训招标人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招标人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招标人才做最终验收,签署最终验收合格确认报告。
5.对技术复杂的产品,招标人可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初步验收及最终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6.投标人对其提供产品的使用和操作提供对招标人的基本免费培训,需根据使用人员岗位的不同制定针对性的培训计划,培训考核内容,使招标人使用人员能够正常操作。
7.投标人和制造商在质量保证期内应当为招标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和服务:
①电话咨询
投标人和制造商应当为招标人提供免费的 7×24 小时的电话技术援助服务,解答招标人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招标人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②现场响应
投标人或设备原厂提供 7×24 的 4 小时上门服务。招标人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投标人或制造商应在 4 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确保产品正常工作;无法在 24 小时内解决的,应在 48 小时内提供备用产品,使招标人能够正常使用。还未能解决问题的,投标人应按违约责任赔偿招标人。
③技术升级
投标人和制造商有免费的产品技术升级,投标人应及时通知派技术人员帮助招标人进行升级工作,招标人质保期内,招标人如需对系统进行升级改造或二次开发,投标人应该提供技术支持。
④更新换代
投标人应承诺如果投标产品在供货过程中发生变化(比如更新换代等),提供的产品不应低于招标人招标需求,提供给招标人同等价位中最新一代的产品。
⑤巡检服务
质保期内,投标人应该提供每季度一次的巡检服务,针对巡检中发现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并安排相关人员解决问题。
8.质保期外服务要求
质量保证期过后,投标人和制造商应同样提供免费电话咨询服务,并应承诺提供产品上门维护服务。招标人需要继续由原投标人和制造商提供售后服务的,应以最优惠价格提供售后服务。
9.投标人和制造商售后服务中,维修使用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应为原厂配件,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使用非原厂配件,常用的、容易损坏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的价格清单须在投标文件中列出。
结算、付款方式和质保金
1.结算方式:
当采购数量与实际使用数量不一致时,投标人应根据实际使用量供货,合同的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使用量乘以成交单价进行计算(使用量变更导致合同变动部分的金额不得超过本采购合同金额的 10%,且另需签订补充合同)。
2.付款方式:①招标人有指定的付款方,无论软件、硬件的采购及实施服务的支付,招标人采取先收发票后付款的方式支付费用。
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指定付款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5%(其中软硬件部分30%,实施服务部分5%)
③软硬件部分: 投标人完成系统软件安装、硬件配套,招标人、投标人双方试运行初验合格,招标人签署验收合格确认报告后。
凭发票指定的付款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0%;招标人、投标人双方终验合格,招标人签署最终验收合格确认报告后,凭发票指定的付款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0%。
④实施服务部分:招标人、投标人双方完成实施终验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招标人签署验收合格确认报告后。凭票指定的付款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40%。余下 5% 合同款作为本项目的质量保证金,在3年质保期满投标人履行完质保承诺后,指定付款人收到投标人提供的有效票据后 10 个工作日内付清(不计利息)。
⑤合同价款均为含税价格。
 
违约责任
1.无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投标人未在中标后5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招标人有权撤销中标结果;签订合同后5日内,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场实施的,视同投标人违约,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
2.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规格、技术标准、材料等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更换不及时的按逾期交货处罚;因质量问题招标人不同意接收的或特殊情况招标人同意接收的,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支付违约货款额 的5% 作为违约金赔偿招标人经济损失。
3.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如侵犯了第三方合法权益而引发的任何纠纷或诉讼,均由投标人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
4.投标人提供的软件产品及开发服务达不到招标要求的,必须及时更换软件产品或者修改开发方案,逾期仍然达不到要求的,由投标人负责按合同金额5%赔偿招标人经济损失。
5.投标人逾期交付验收的,每天向招标人偿付违约部分的合同款额 3‰违约金,超过 90天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承担招标人的经济损失。
6.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和其它质量原因造成的问题,由投标人负责,招标人为解决问题产生的费用,可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投标人另补。
7.其它违约行为按违约货款额 5%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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