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三水区保障性住房小区室内维修及三期各层电梯间墙面砖维修工程投标邀请公告
金额
180.05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2/05/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80.05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展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小姐0757-87729978
标书截止时间2022/05/27
投标截止时间2022/06/13
公告正文
发布日期:2022/5/23 14:16:10

投标邀请书

1.招标条件

三水区保障性住房小区室内维修及三期各层电梯间墙面砖维修工程 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三水区城中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工程项目工程施工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三水区

2.2 工程概况:本工程为三水区保障性住房小区室内维修及三期各层电梯间墙面砖维修工程,工程内容包括:室内维修工程和三期各层电梯间维修等。具体内容以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1800551.27元,已包含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59202.45元。

2.3 计划工期: 120个日历天。

计划开工时间: 年 月 日,计划竣工时间 年 月 日(招标人有权根据情况调整计划开工日期,具体以招标人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2.4 本招标项目共分 1 个标段。

2.5承包方式:本工程以综合单价合同方式承包,包工包料、包材料运输、装卸、包工程质量、工期、安全、包工程保险、包检测,工程量按实结算。

2.6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的质量标准并通过当地供电部门验收合格。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2.8费用支付方式:

1)工程按进度完成总工程量80%后按程序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至已完成合格工程的70%(须扣除预付款);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经审定结算后一个月内支付工程款至工程结算价的97%

3)余下的3%作为工程保修金,工程保修金在12个月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一个月内按程序付清。

4) 上述款项均不计算利息。中标人应严格按税收政策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预缴增值税等各项税款,在收取工程款时,向招标人提供税款缴纳凭证及增值税发票。

2.9评标办法:经评审最低价法。

3.资格审查方式

投标报名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将全部作为正式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适用于城市道路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以外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

□参加城市道路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应成功申请进入城市道路诚信系统,即已获得城市道路诚信编号,且对应行业的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适用于城市道路工程招标)。

□参加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行业诚信管理系统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招标)。

4.5.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适用于城市道路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以外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市道路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适用于城市道路工程招标)(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 城市轨道交通行业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市轨道交通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招标)(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 建筑工程专业 专业 二 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广东省二级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2021 年 11 月至 2022年4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 专职安全人员 1 名,均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 2021 年 11 月至 2022 年4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4.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 年5 月 23 日至 2022年5 月 27 日17时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展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点: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广海大道中50号三层,联系电话:0757-87729978)持本项目邀请书及下列相关资料进行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已报名的投标人不购买招标文件的或逾期不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

5.1.1 法定代表人到场办理时,需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5.1.2 委托代理人到场办理时,需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5.1.3 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档案网页打印件、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的复印件;

5.1.4 提供项目负责人广东省内二级或以上(广东省外必须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类别建造师注册证、B证、身份证、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投标人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复印件;

5.1.5 广东省外施工企业还需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5.1.6 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身份证复印件、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投标人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复印件;

5.1.7 报名资料需编制封面,封面内容需包括项目名称、招标单位、投标单位、投标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

上述报名资料一式两份,统一用A4纸复印装订,每页加盖公司公章,装订成一册方为有效,需递交招标代理单位处。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3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 年 6 月13 日 15 时 00分。

7.1.2 开标时间:2022 年 6 月 13 日 15 时 0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广东展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广海大道中50号三层)。

7.3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投标文件由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递交,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须持法定代表人证明和授权委托书出席开标会。

8.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48小时内以邮件、传真或快递方式予以确认。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及联系人的手机号码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如投标截止时间通知、补遗书、澄清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佛山市三水区城中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展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佛山市三水区

地 址: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广海大道中50号三层

邮 编:

528100

邮 编:

528100

联 系 人:

周先生

联 系 人:

李小姐

电 话:


电 话:

0757-87729978

传 真:


传 真:

0757-87729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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