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北京市门头沟区潭柘寺镇贾沟村南屋719.48平方米房屋及院落出租
金额
571.67万元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3/10/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110000d033010002231
预算金额571.67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农村产权交易所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全市统一项目编号
S110000D033010002231
项目编码
2023-MTG/04-0037
挂牌金额
5716775
挂牌日期
2023-10-30
截止日期
2023-11-10
基本信息
项目编码: 2023-MTG/04-0037 标的名称: 北京市门头沟区潭柘寺镇贾沟村南屋719.48平方米房屋及院落出租
细分类别: 其它房屋类 坐落(地址): 潭柘寺镇贾沟村村南屋
不动产权证证号: 建筑面积(平方米): 719.48
房屋使用现状: 闲置 房屋用途: 打造文化旅游类项目
附属设施: 水、电
权属信息
是否存在他项权利人: 他项权利人:
他项权利内容: 相关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权:
是否存在影响标的的交易的情形: 影响标的的交易的其他情形:
拟出让信息
拟出让方式: 出租 拟出让期限(起始日):
拟出让期限(终止日): 拟出让期限(年): 20年
拟出让用途: 打造文化旅游类项目
评估情况
挂牌及公告
是否挂牌: 挂牌日期(公共资源平台): 2023-10-30
截止日期(公共资源平台): 2023-11-10 挂牌总金额(元): 5716775
披露方式: 北京农村产权交易所网站     www.bjraee.com
首次项目信息发布公告期: 1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无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类型: 延长信息发布 延牌周期(工作日): 5
延牌次数:
挂牌期满,一个以上受让方交易方式
方式: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其他说明:
交易保证金设定
交纳金额(元): 150000 交纳期限(工作日): 5
交纳方式: 电汇 处置方法: 扣取交易服务费后退回
处置方法说明: 出让方与受让方约定交易保证金不作为合同价款的,农交所在产权交易合同审核通过后五个工作日内,扣取交易服务费后将交易保证金余额退回。 其他:
交易条件
公告价格(元): 5716775 成交价款支付方式: 分期支付
与出让相关其他条件: 标的内房屋及院落总出租价格不低于155000元/年,每五年递增10%;拟定合同租赁期限为20年(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因该项目涉及壮大集体经济项目投资和中央投资资金,承租方需每年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返还10.6万元固定收益,随房屋租金每年共同交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承租方需每年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缴纳不低于房屋年租金10%的服务费,每5年递增10%,同时支付合作标的当年营业收入的3%作为分红。
受让方资格条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本项目所包含的房屋整体出租,不单租。 2.本项目租赁用途为打造文化旅游类项目,且需符合本镇域规划及北京市最新产业禁限目录要求。 3. 承租方需为注册地在北京市门头沟区区域范围内的企业,经营范围需包含文化旅游、住宿服务、餐饮服务,且注册资本金人民币500万元。 4.意向受让方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无行政处罚信息,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5.意向受让方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1.本项目房屋租赁期限为20年,以租赁合同签订期限为准。 2.本项目位于贾沟村南屋,房屋建筑面积719.48平方米,院落面积1363.49平方米。四至分别为:东至主街道;西至小公园西墙;南至贾清林住宅;北至文化站。 3.该项目所述现状地类为:特殊用地、机关团体新闻出版用地、农村宅基地、乔木林地、城镇村道路用地。项目所处空间规划分类为村民独立住宅用地、村庄道路用地、村庄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村庄公用设施用地、村庄广场用地、林业用地。有关使用要严格按照规划用地分类管控要求开展规划实施工作,如项目实施涉及改扩建的,应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参照《北京市区级国土空间规划分区用途管制规则(试行)》(京规自发[2020]161号)文件执行,不得改变用途,依法依规实施。 4.本项目岀租的房屋未取得相关权证,意向受让方需现场踏勘该项目,自行了解项目标的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北京市相关政策,充分评估本项目存在的全部风险并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如因相关权证尚未取得等原因导致承租方无法正常使用经营的,承租方自行承担后果。 5.由北京市门头沟区潭柘寺镇贾沟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参股的合营公司在同等条件下对该项目享有优先权,且皆已知悉此权利,合营公司通过履行北京农村产权交易所挂牌交易程序主张优先权,否则视为放弃优先权。 6.本次产权上市交易方案其他需披露的事项:本次会议通过,如承租方需要将承租的闲置农房及院落的使用权进行质押,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的,当承租方未能满足金融机构《借款合同》或《质押合同》之规定时,同意将本决议约定的闲置农房及院落再次通过北京农村产权交易所以公开挂牌的方式进行出租,再出租后须保障本村经社的收益不变。
受委托经纪商情况
交易服务会员编码: 交易服务会员:
经办人: 电话:
其他会员使用情况
交易所联系方式
联系人: 安哲 联系电话: 18811724616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