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疆天之源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管理局沥青储运总站管理二科锅炉房维修及设备改造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79.2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6/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jtzy2023-1-c0017
预算金额79.2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天之源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葛雯文17690806408
标书截止时间2023/06/14
投标截止时间2023/06/19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2023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管理局沥青储运总站管理二科锅炉房维修及设备改造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6月19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TZY2023-1-C0017
项目名称:2023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管理局沥青储运总站管理二科锅炉房维修及设备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792000
最高限价(元):792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2023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管理局沥青储运总站管理二科锅炉房维修及设备改造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7920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管理局沥青储运总站管理二科锅炉房位于克拉玛依市。锅炉房总建筑面积为144.77㎡,地上一层,建筑高度5-6米。本项目采购具有符合资质要求的施工企业,对锅炉房整体进行为主改造,锅炉房地面、墙体进行改造修缮,对设备进行更换,燃气设备、燃气管道、燃烧设备、电气设备、控制系统进行维修改造并进行锅炉报检、使用登记证办理、环评监测、管线无损监测等证书的办理。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80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锅炉安装、修理、改造)B级以上资质,《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安装)GB2级资质,否则为不合格。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07日至2023年06月14日,每天上午10:30至13:30,下午16:00至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6月19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06月19日 11:00 (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管理局沥青储运总站
地 址:乌鲁木齐黄河路252号
联系方式:0991-52821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天之源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腾路2799号浙商大厦11楼1101室
联系方式:176908064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葛雯文
电 话:17690806408
附件信息:
定稿6.6-2023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管理局沥青储运总站管理二科锅炉房维修及设备改造项目磋商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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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管理局沥青储运总站管理二科锅炉房维修及设备改造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6月19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TZY2023-1-C0017
项目名称:2023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管理局沥青储运总站管理二科锅炉房维修及设备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792000
最高限价(元):792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2023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管理局沥青储运总站管理二科锅炉房维修及设备改造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7920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管理局沥青储运总站管理二科锅炉房位于克拉玛依市。锅炉房总建筑面积为144.77㎡,地上一层,建筑高度5-6米。本项目采购具有符合资质要求的施工企业,对锅炉房整体进行为主改造,锅炉房地面、墙体进行改造修缮,对设备进行更换,燃气设备、燃气管道、燃烧设备、电气设备、控制系统进行维修改造并进行锅炉报检、使用登记证办理、环评监测、管线无损监测等证书的办理。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80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锅炉安装、修理、改造)B级以上资质,《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安装)GB2级资质,否则为不合格。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07日至2023年06月14日,每天上午10:30至13:30,下午16:00至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6月19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06月19日 11:00 (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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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管理局沥青储运总站
地 址:乌鲁木齐黄河路252号
联系方式:0991-52821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天之源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腾路2799号浙商大厦11楼1101室
联系方式:176908064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葛雯文
电 话:17690806408
附件信息:
定稿6.6-2023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管理局沥青储运总站管理二科锅炉房维修及设备改造项目磋商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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