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和平路军民路片区海绵提升改造工程监理
发布时间:2023-07-31 17:54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岩市和平路军民路片区海绵提升改造工程监理(项目名称)已由龙岩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龙发改审批[2023]4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龙岩市市政项目建设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海绵建设专项资金,招标人为龙岩市安居住宅建设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龙岩城发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龙岩市新罗区和平路军民路区域。
2.2工程建设规模:龙岩市和平路军民路片区海绵提升改造工程,其中雨水管最大管径DN600mm,造价约2531万元;本项目分二个标段,其中Ⅰ标段主要区域为龙岩市师范附属第二小学、龙岩市松涛小学、福建省龙岩市高级中学;Ⅱ标段主要区域为龙岩市政府大院、中国人民解放军福建省龙岩军分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龙岩支队。主要建设内容包含海绵工程、管网改造、配套工程等,具体以本项目的施工图纸及经相关部门审核后公布的工程量清单、预算控制价及编制说明为准。
2.3招标范围和内容:龙岩市和平路军民路片区海绵提升改造工程监理的施工阶段、工程结算、档案资料整理归档等工程施工(含工程保修)的全过程监理。
2.4建筑安装工程费:约2531万元人民币。
2.5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取费标准下浮40%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34.0904万元。
2.5.2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取费标准下浮40%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
2.6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暂按70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2012版和《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合格标准,同时也要符合《龙岩市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标准》、《龙岩市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标准图集》、《龙岩市海绵城市建设工程施工与验收标准》、《龙岩市海绵城市建设工程评价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丙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网址:http://www.fjjs.gov.cn:98/zjxypjweb2/gcjl。
3.6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中的/,等级为/级。
3.7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中的/,等级为/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8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闽筑[2015]35号文《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的通知,福建省省外工程监理企业在福建省开展工程建设活动,实行信息登记。【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http://zjt.fujian.gov.cn/)”→“办事服务”→“前往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企业信息”→“入闽企业”→“省外工程监理”中查询网页,网页内容至少应包含“企业信息详情→企业资质”(注:附相关网站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2)福建省省外监理企业拟派往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是已入闽登记的人员。【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http://zjt.fujian.gov.cn/)”→“办事服务”→“前往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企业信息”→“入闽企业”→“省外工程监理”中查询网页,查询网页至少须包含“企业信息详情→注册人员”(注:附相关网站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3)根据闽建筑〔2018〕38号文规定,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投标人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间,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4)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9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8-01 00:00:00至2023-08-11 08:30:00
通过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longyan.gov.cn/lyztb/)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6000元整。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为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ggzy.longyan.gov.cn/lyztb/)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龙岩市安居住宅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龙岩市新罗区南环西路52号市建设大厦二楼,邮编:3640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7-2293015,传真:/
联系人:胡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龙岩城发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龙岩市新罗区华莲路138号A1A2幢5楼502,邮编:364000
电子邮箱:2836464566@qq.com
电话:13860269295,传真:364000
联系人: 冯兰英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址:https//ggzy.longyan.gov.cn/lyztb/
联系电话:0597-2687666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地址:/
联系电话:/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龙岩市新罗区龙岩大道388号万宝广场B地块B1楼5层
联系电话:0597-2687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