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15853108653
公告正文

山东省济南实验初级中学山东省济南实验初级中学2023年保安服务采购验收报告公示
一、合同编号:SDGP370103000202301000108A_001
二、合同名称:山东省济南实验初级中学2023年保安服务采购
三、项目编号:SDGP370103000202301000108
四、项目名称:山东省济南实验初级中学2023年保安服务采购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山东省济南实验初级中学
地    址:济南经六路206号
联系方式:87038905
供应商(乙方):山东振邦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15853108653
六、合同主要信息
服务内容:①负责门卫及门禁系统的管理; ②值守学校大门,接待外
来人员车辆,维护门口秩序,做好相关记录,负责上、下班时的大门立岗
; ③巡逻保安,负责校园内及周边的安全巡逻、护卫,谨防偷窃及其他违
法犯罪行为发生; ④对无理取闹、滋扰、捣乱秩序者,除向学校管理者报
告外,应采取措施,果断处理,并及时报警;对刑事、治安事件应及时制
止并报警,同时保护好现场,协助公安机关依法处置; ⑤参与校园消防巡
查,及时发现校园火情并报告报警,配合学校及消防人员消除火情及其它
隐患; ⑥负责每日师生下班后的清场登记工作,保持门卫室整洁有序,各
类设备器材物品按指定位置摆放; ⑦规范操作各类技防设备,若有损坏不
能正常运转及时上报维修,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报警; ⑧配合学校处置
其它突发情况如停电、停水、自然灾害、重大疫情防控等。学校大型活动
与会务工作等安全保安和校园内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及突发灾害性事故等临
时应急保安工作。 ⑨防疫期间,进行人员登记、体温测量、保安室及校门
口的病毒消杀等防疫工作。 ⑩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与安保相关的工作。
服务要求:保安要认真履行公 安部教育部颁布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济南市市中区公安局、市中区教育局联合下发的济公市中【2016】125号文,关 于印发《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程》的通知等有关保安职责要求 ;严格执行学校管理制度。
①男性,政治可靠;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有 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具有良好团队精神;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家庭成员 及本人无精神病史,无传染性疾病,无重听、口吃,无纹身;年龄在20周 岁到55周岁之间,身高不低于160cm,初中毕业以上学历;无违法犯罪记 录。②经公安部门培训并取得保安员证。(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及保安员 证在签订合同时向学校提供)。所有队员的基本信息,身体状况证明及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要在教育局备案并保证保安人员相对稳定(在服务承诺书中作出承诺)。如果保安人员有变动,必须经学校同意并备案才允许变 动。
③项目配备1名保安大队长(其费用均摊在保安人员费用中。)大队长必须有五年以上保安队伍管理经验,忠诚可靠、品行和相貌端正,无不良嗜好和违法犯罪记录。
④保安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必须着保安公司统一的保安制服、佩戴执勤证;自觉服从校方管理;必须遵纪守法、文明执勤 ,不得迟到、早退、串岗和脱岗;不得有偷窃、偷窥、伤害等侵权行为 ;不得打听、泄露校方秘密;工作期间不得抽烟、看报、看杂志或小说、 看电视等,不得用手机上网玩游戏等,不得用甲方提供的固定电话长时间打私人电话,不得酒后上岗和班中喝酒、赌博、打架及擅自离岗等不良行为;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有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维护良好的校园形象。⑤保安人员必须按照学校的要求,认真维护责任区的正常秩序 ,防范治安、刑事案件的发生,坚决制止外来人员引发的各类纠纷和打架 斗殴等违法犯罪行为,对现场发现的违法犯罪人员要及时报警,协助公安机关抓捕,对刑事、治安案件,灾害事故现场先行保护。⑥保安人员由派出公司和学校共同负责管理。学校将依据考核细则对队员进行日常考核与监督。对考核不合格的队员有权要求中标单位更换直至予予以辞退并对中标单位进行经济上的处罚。⑦乙方必须统一配备着装装备(每人1套 ),着装包括帽子、头盔、防刺背心、制服、腰带、手套等,装备包括防护盾牌(1副/人)、橡胶警棍(1支/人)、自卫喷雾剂(1支/人)、强光手电(1支/人)、安全钢叉每校2套等。
服务期限:1年
服务地点:山东省济南实验初级中学
七、验收日期:Thu Apr 06 00:00:00 CST 2023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宋涛 周实 李刚
九、验收意见:合格
十、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验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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