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随州市本级中心】随州高新区供热管网建设项目(一期)-第二步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监理、跟踪审计、项目管理)(HBSU-202312SZ-006002001)招标公告[文件获取中]
金额
10988.66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4/03/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bsu-202312sz-006002001
预算金额10988.66万元
招标公司随州市城市热力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众鑫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高登0722-324808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4/16
公告正文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随州高新区供热管网建设项目(一期)-第二步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监理、跟踪审计、项目管理)(HBSU-202312SZ-006002001)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HBSU-202312SZ-006002001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随州高新区供热管网建设项目(一期)-第二步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监理、跟踪审计、项目管理)已由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以随高新区管审[2023]9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随州市城市热力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随州市城市热力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众鑫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随州高新区 建设规模:随州高新区供热管网建设项目(一期)第二步工程,包含供热管网、热网后方工程以及其配套附属设施,不含热力站及站后二次热网,热网管径DN200~DN800,总长度10.99km,主管设计最大供热能力315t/h。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招标答疑(如有)。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监理与相关服务期/监理服务期: 360日历天,其中/ 工程概算投资额/建筑安装工程费:10988.66 万元。 | |||||||||||||||||||||||||||||||||||||||||
2.3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经营许可: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 2)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甲级及以上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本次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60 个月,以合同 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至少一项总投资额在 10000 万元及以上 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或项目管理或监理项目或跟踪审 计服务项目。其中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项目管理服务项 目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关键页复印件;跟踪审计服务项目 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及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所提供的证明 资料应体现相应服务内容;监理项目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关键页复印件。说明: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各方提供业绩均为有效业绩。 4)人员要求:①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或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一级造价工程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或暖通空调);②拟任项目管理负责人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注: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 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或暖通空调)),可由全过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兼任;③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已承担总监理工程师工作的在监项目不超过 2 项,须提供承诺函;④拟任造价专业负责人须具备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5)投标人近三年(本次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36 个月)在经营 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须提交《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 声明函》;信誉要求:(1)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且 在限制投标期限内的;(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 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未处于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 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 法律文书为准);(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并 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6)其他要求:投标人未被列 入“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近三年(本次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36 个月)在经营 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须提交《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 声明函》;信誉要求:(1)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且 在限制投标期限内的;(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 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未处于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 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 法律文书为准);(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并 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6)其他要求:投标人未被列 入“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须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及法人签字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须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及法人签字章。 3.2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资格要求中关于信誉的相关要求。(2)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分工,并在联合体协议书约定其中一方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与投标。(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其中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其他审查标准按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各成员分工所占合同工作量的比例,进行加权折算。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资格要求中关于信誉的相关要求。(2)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分工,并在联合体协议书约定其中一方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与投标。(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其中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其他审查标准按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各成员分工所占合同工作量的比例,进行加权折算。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3月26日至2024年04月01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4月16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 | |||||||||||||||||||||||||||||||||||||||||
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 |||||||||||||||||||||||||||||||||||||||||
2024年03月25日 | |||||||||||||||||||||||||||||||||||||||||
备注: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