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金额
58526.69万元
项目地址
山西省
发布时间
2024/04/1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编制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报告书填写) |
1 | 大唐繁峙砂河100MW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繁峙县砂河山羊沟村北侧 | 大唐繁峙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 山西千易环保有限公司 | 拟在繁峙县砂河山羊沟村北侧新建100MW光伏发电项目。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建设100MW光伏电站,采用林光互补的光伏复合模式,配套建设1座220kV升压站,以及35kV集电线路、施工、办公及检修道路等配套设施等。该项目已取得山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304-140900-89-01-454776),项目总投资58526.6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30万元。 | 1、认真落实施工期污水、扬尘、噪声、固废等污染防治措 施。施工期设置临时沉淀池;做好“六个百分百”(工地周边100%围挡、路面100%硬化、出入车辆100%清洗、物料堆放100%覆盖、工地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苫盖)等相关工作,施工过程中严格限制施工范围,施工边界设置围挡,落实遮盖、洒水抑尘等措施;不得在现场进行混凝土搅拌施工作业,避免形成新的大气污染源;建筑施工场界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应分类收集,及时送往环卫部门指定地点进行处置;项目占用灌木林地区域全部采用林光互补模式,禁止割灌和采伐林木,施工期结束后及时做好场区及周边植被和生态恢复,做好项目场区、运输道路和集电线路的生态保护,严格按《报告表》中生态保护与植被恢复要求完成生态恢复及项目区的绿化工作。 2、落实运营期水污染防治工作。生活污水经升压站内1套处理能力1.0m3/h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非采暖季作为站内绿化用水,采暖季储存在300m3储水池中,用于第二年非采暖季绿化。 3、严格落实噪声污染控制措施。运营期噪声源主要是箱式变压器、升压站主变等设备,合理安排变压器位置,并采用减振、隔声等措施,升压站厂界要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4、严格落实固体废物防治措施。升压站新建一座采用防渗漏结构的80m3事故油池;每座箱变根据油重体积的大小设置2.5m3事故油池;废光伏组件和废电气元件返厂维修利用;产生的废矿物油、废铅蓄电池为危险废物,规范收集后暂存于升压站的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严禁随意堆放;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集中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 5、严格按照环保要求及设计规范进行建设,确保工频电场和工频磁场满足相应的标准限值。 | 无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电话:忻州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生态环境科 0350-3093328 | |||||||
公示时间:2024年4月12日-2024年4月16日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