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06336.66万元
招标联系人田贵荣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汉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苗壤0312-3015382
标书截止时间2020/03/27
投标截止时间2020/04/16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苑区东石桥村河道内搬迁安置区项目已由保定市清苑区行政审批局 保清审审批字(2020)第010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保定市清苑区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保定市清苑区水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规划、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清苑区东石桥村河道内搬迁安置区项目规划、勘察、设计

2.2 项目实施地点:保定市清苑区。

2.3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为东石桥村搬迁安置房项目,安置人口约 4850 人,1423 户(河道内 1334 户,河道外 89 户)。

项目总占地面积 28.03 公顷(约 420 亩),总建筑面积 51.49 万 ㎡,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34.98 万 ㎡,地下建筑面积 16.51 万 ㎡。

地上主要建设住宅楼、小学、幼儿园、村民综合服务中心、综合 商业、配套设施等,其中住宅建筑面积 31.01万㎡,小学建筑面积 1.09万㎡,幼儿园建筑面积 0.38万㎡,村民综合服务中心建筑面积 0.47万㎡,商业建筑面积 1.51万㎡,配套设施建筑面积 0.49万㎡,公厕80㎡、垃圾转运站 200㎡。

地下建筑面积 16.5077万㎡,包括地下车库建筑面积 11.4365万㎡,地下室面积 5.0712万㎡(地下两层)。

本项目绿化面积 9.7340万㎡(包含安置地块一、二内的绿地、小学校内绿地和安置区公共绿地),道路硬化面积 6.0125万㎡(包含安置地块一、二内的道路和小学校内道路)。

本项目建成后住宅建筑面积 31.01 万 ㎡,2972 套住宅,可高标准的满足东石桥村拆迁安置需求。

2.4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5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0 日内完成。

2.4 项目总投资:约206336.66 万元,

2.5 招标控制价:835

2.6 招标范围:

清苑区东石桥村河道内搬迁安置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修建性详细规划及测绘工作。

详勘、出具勘察报告等红线范围内拟建建筑物、构筑物的全部勘察工作并配合设计单位进行试桩等。负责完成工作范围内的基坑开挖所需的勘察工作。

设计工作按招标人要求完成本项目工程概况范围内建筑及人防的方案设计、初设(含概算)、施工图设计(不含精装修设计、幕墙设计、燃气设计、高低压配电室设计、热交换站设计等专项设计);景观的方案、初设(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市政道路的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完成设计工作的竣工图审核及后期配套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城乡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由牵头单位提供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规划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及高级技术职称证书不可与规划负责人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为同一人

规划负责人须具有城市(乡)规划师注册执业资格证书

勘察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证书

设计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具有规划、勘察、建筑、结构、电气、暖通、给排水,各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至少1 人;

3.3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经审计的 2018 年度财务报告(2019 年新成立的公司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为联合体形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需提供联合体各方的审计报告;);

3.4 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网站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 网站信用服务项下查询均未被列入违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网站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查询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联合体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授权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授权联合体牵头人以联合体的名义参加该项目的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盖章的一切文件, 联合体各方均予以承认并承担法律责任;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单位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2020323日至2020年0327日(北京时间,下同)之间任意时段登录 E 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E 招冀成”,http://www.hebeibidding.com),点击投标人入口,证书 key 登录,进入 E 招冀成-标准版,进行招标文件的获取与下载,并在系统中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及变更。

投标人将已下载的.HBZF 格式招标文件导入 E 招冀成平台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可在平台官网的【办事指南】-【下载中心】下载)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制作完成后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 E 招冀成投标系统。

未经注册的潜在投标者请在 E 招冀成平台(http://www.hebeibidding.com)首页 “办事指南”中“E 招冀成标准版-投标人操作手册”进行注册。

编制投标文件需使用企业 CA,未办理 CA 的投标人,需进行企业 CA 办理。CA 办理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项目。现场办理流程参照“E 招冀成”首页“办事指南”中“CA 办理”栏目(http://www.hebeibidding.com);在线办理地址为:

http://hebcaonline.hebca.com:9001/Hebca/foreground/eseal/applyCertAndAutoSignPage.action?projectType=zbjt&cztype=1)

如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未能及时注册、审核及线上获取招标文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导致无法参加开标,其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E 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方式:400-789-8055/8058。

同时投标人需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自主投标报名。投标人报名前,须先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ebpr.cn)进行注册,并携带提交上传证件的原件到就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审核后,方可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如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未能在有效时间内完成注册,将会导致报名不成功,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具体事宜可联系技术支持电话:0312-5075321。

备注:参加投标者需要同时在 E 招冀成平台及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进行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及修改。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以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和"E 招冀成平台"网站提出。潜在投标人如未在"E招冀成平台"网站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无效的,自行承担责任。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E 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http://www.hebeibidding.com)上传经企业 CA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以经企业 CA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6.3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 年 4 16 1400。

6.4 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2020 年 4 16 1430。因投标单位在解密截止时间内没有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则视为投标无效。

6.5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电子投标文件应通过"E 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eibidding.com)递交,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之前,投标人应当使用 E 招冀成投标人客户端及 CA 为电子投标文件加密。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为了有效的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企业CA 为电子投标文件加密并上传至“E 招冀成”,在解密截止时间之前,对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使用企业 CA 数字证书进行解密。

本项目投标文件中涉及相关证书、证件、证明、报告书等招标文件规定开评标现场提供原件的资料均不再要求提供原件,以投标人在截止时间前通过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附相关资料为评审依据,各投标人应对其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hebeibidding.com)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保定市清苑区水利局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汉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保定市清苑区迎宾西048号

地址:保定市竞秀区鸿悦国际商务中心A座1701

邮政编码: 071100

邮政编码: 071000

联 系 人: 田贵荣

联 系 人: 苗壤

话:0312-7950057

话: 0312-3015382

真:0312-7950115

真: 0312-3015382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hanfanggongsi@163.com

址: /

址: /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保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威路支行

号:

号::6054080120110100038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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