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广东省珠海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国家船舶及海工质检中心能力提升-船舶及海工装备材料环保及有害物分析设备采购项目(包组一重招)(招标编号:MZCD-1808-110)、(包组二)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18/09/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mzcd-1808-110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袁铭泽020-83188515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丽0756-3359378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广东省珠海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国家船舶及海工质检中心能力提升-船舶及海工装备材料环保及有害物分析设备采购项目(包组一重招)(招标编号:MZCD-1808-110 )、(包组二)公开招标公告
2018-9-17
各投标人:
广东省珠海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的委托, 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代理机构就 广东省珠海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国家船舶及海工质检中心能力提升-船舶及海工装备材料环保及有害物分析设备采购项目(包组一重招)、(包组二)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各投标人投标。
一、采购计划编号:440000-201807-118012001-0017。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珠海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国家船舶及海工质检中心能力提升-船舶及海工装备材料环保及有害物分析设备采购项目(包组一重招)、(包组二)。
三、本次招标设备的总预算金额及投标报价上限为:人民币大写贰佰伍拾陆万元整(¥2,560,000.00),详细内容如下:
序号
采购设备名称
是否允许采购进口设备
数量
投标报价上限
交货期
包组二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含热顶空装置)
允许
1套
人民币大写贰佰伍拾陆万元整(¥2,560,000.00)
中标之日起120个日历天内
等离子电感耦合质谱仪(ICP-MS)
允许
1套
说明:
1. 投标人的 投标报价不能高于上述投标报价上限,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
2. 经政府管理部门同意,本次招标设备允许采购本国产品或进口产品(国家法律法规明确规定限制进口的除外)。投标人应对本项目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否则,其投标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四、评标办法:综合评分评标法。
五、采购设备技术要求:详见用户需求。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下材料作为证明文件:
1.1 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1.2 2017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本年度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其他组织或投标人新成立或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3 本年度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4 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原件;
1.5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2. 投标人所投产品为进口设备且为非生产厂家的,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国内办事处或中国总代理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函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开标现场须提供原件供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进行查验);进口设备若非生产厂家直接出具的售后服务承诺函,另须同时提供生产厂家与售后服务机构承诺函出具方的关系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
(1) 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投标的都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 本项目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名称: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址:广州市仓边路 26 8 电话: 020-83188515 83188516 传真: 020-83357559
(4) 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已报名供应商的信用记录,截止时点为投标报名截止当天;查询结果以报名截止后第一个工作日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查询当下网页显示结果为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拒绝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下列证明文件:
1.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
2. 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副本或其他组织法人登记证书 副本。
注:以上证照必须在有效期内。只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具有投标资格。
七、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招标文件售价:
1. 投标报名时间:自2018年09月18日起至2018年09月25日17时30分止(法定节假日除外),同时发售招标文件。
2.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石花东路83号海湾花园牌楼29栋二楼)。
3.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若需邮购请先将招标文件费及邮购费(50元)汇到招标代理机构帐户上,购买时间以招标文件寄出时间为准。
八、邮购标书汇款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吉大支行。
户 名: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44001646236053000763(注:请勿将投标保证金汇入此账户)。
九、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8年10月10日09:30。于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提前、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 接受投标文件地点/开标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国际科技大厦十二楼六号开标室。
十、有关此次招标事宜,可按照下列联系方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采购人联系人:袁铭泽
办公电话:0756-2139485
采购人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南屏科技工业园屏东六路泰北街1号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丽
办公电话:0756-3359378
传真:0756-3230033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石花东路83号海湾花园牌楼29栋二楼
广东省珠海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
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O一八年九月十七日
(发售稿)110船舶及海洋工程装备材料环保及有害物分析设备项目(包组二).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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