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市本级][中标公告]关于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专科医院信息化改造(养老管理系统)项目的中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2/01/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20701-j-2021091703667-1
预算金额30万元
招标公司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联系人李工
中标公司山东青鸟软通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320701-J-2021091703667-1
二、项目名称: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专科医院信息化改造(养老管理系统)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山东青鸟软通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株洲路78号通信产业园2号楼
中标金额:贰拾玖万叁仟陆佰元整(¥2936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养老管理系统
品牌: 汇养通
规格型号:PC 员工端
数量:1个
单价:120000元/个
五、评审委员会名单:成群 菅鸿超 朱守玉 孙丽丽 李中鹏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无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振华东路6号
联系方式:189613277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2号楼429室
联系方式:李工 051882328870 1820398641@qq.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祁美丽
电 话:18961327785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2年1月7日
附件:
2021091703667—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专科医院信息化改造(养老管理系统)-定稿.docx
2021091703667—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专科医院信息化改造(养老管理系统)-定稿.docx
连云港市政府采购
招标文件
标段名称: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专科医院信息化改造(养老管理系统)
标段编号:320701-J-2021091703667-1
采 购 人: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1年12月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标段编号:320701-J-2021091703667-1
标段名称: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专科医院信息化改造(养老管理系统)
预算金额:30万元,投标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投标无效。
采购需求:当前,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养老机构业务全面发展,因业务运营管理的需要,拟采购养老机构管理系统,全面加强信息化管理的水平,提升信息管理的能力。通过采用现代新型信息化管理的手段,来实现养老机构信息化管理的网络化和数据化的要求。通过对养老机构的工作流程进行全面的梳理,全面的进行组织机构的有效配置管理,提升养老机构的信息化管理的水平,确保养老机构信息化管理水平步入良性循环。具体要求详见第六章项目需求。
对项目采购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与采购人联系,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80天内完成安装调试,达到预期效果。
项目概况 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专科医院信息化改造(养老管理系统)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月7日9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个年度的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备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
(2)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中标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17日至2021年12月24日18:00:00止(北京时间)
地点:连云港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网址:http://218.92.36.85:8186/PSPBidder/memberLogi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接收时间与地点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2年1月7日上午9:00:00(北京时间)
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地址:http://218.92.36.85:8186/PSPBidder/memberLogin
2.开标时间与地点
开标时间:2022年1月7日上午9:00: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大厅
开标大厅网址:
http://218.92.36.85:8186/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公开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本招标文件中标注★的款项为实质性响应要求和条件,如不满足将按无效响应处理。
3.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可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其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供应商关注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网站。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或变更信息,导致投标文件编制或提交失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振华东路6号
联系方式:189613277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2号楼429室
联系方式:李工 051882328870 1820398641@qq.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祁美丽
电 话:18961327785
八、电子招投标说明
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请供应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编制、提交投标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进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完成注册、CA办理、激活、诚信库信息完善等流程,选择需要获取的文件,信息录入后下载交易文件即可参加该项目采购活动。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无效,投标时投标文件将拒收,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系统操作流程详见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下载中心-供应商操作手册[网]。
系统操作咨询:400-998-0000;0518-85861319。
特别说明: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能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前,通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放弃投标”模块,提交放弃说明(流程详见下载中心-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对于未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也未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前提交放弃说明的供应商,将按照《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视为一般失信行为,给予信用评价扣分。
九、不见面交易,供应商注意事项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方式,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及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音响等)完成远程解密、现场疑义及回复、开标唱标(开启)等交互环节。注意事项说明如下:
1.不见面交易项目的时间均以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为准。
2.开标(采购)当日,供应商可在任意地点通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会议,如自主决定抵达开标(采购)现场,请自备笔记本电脑、热点网络等(现场不提供),并提前做好调试,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不承担因供应商自身准备原因造成的损失。
3.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工作人员提前进入开标大厅,播放测试音频,请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提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签到(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须分别完成),收听观看实时音视频交互效果并及时在讨论组中反馈。未按时加入开标会议并完成登录、签到操作的或未能在开标会议区内全程参与交互的,供应商将无法收到解密指令、疑义回复等实时内容,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和放弃对开标(开启)全过程提出疑义的权利,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
注:供应商在签到时,须填写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姓名,手机号码(在整个招标采购过程中,该手机号码务必保持畅通,否则澄清、说明、答疑等联系不到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操作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网]。
4.投标(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工作人员将在不见面开标大厅发出投标(响应)文件解密指令,供应商在各自地点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解密限定在发出指令后30分钟内完成。
因供应商网络与电源不稳定、配置的软硬件环境无法满足系统正常使用、CA数字证书发生故障或错用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响应)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无效,系统内投标(响应)文件将被退回;因网上开评标系统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响应)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正常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本项目在限定的解密时间内,只要有一家供应商解密成功,即视为不见面开标大厅运行无故障。
5.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供应商配置的硬件环境有:高配置电脑、高速稳定的网络、电源(不间断)、CA数字证书、音视频设备(耳麦、高清摄像头)等;软件环境有:IE 浏览器(版本必须为 11),江苏省互联互通驱动。建议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供应商自身硬件、软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1年12月17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 采购人、项目(标段)名称及编号,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
2. 采购预算
2.1 本项目的采购预算,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
3. 资金来源
3.1 “投标邀请”中所述的采购人已获得一笔政府采购资金,用于采购第六章“项目需求”所列内容。
4. 采购方式
4.1 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采购方式,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和中标结果发布全程电子化。
5. 合格的投标人
5.1 投标人应符合第一章“投标邀请”中规定的条件,否则投标无效。
5.2 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为本次采购的标的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公司、采购(代理)机构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5.3 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提供总公司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以及履约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承诺书(或授权书)。
5.4 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应承担投标及履约过程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
6. 投标费用
6.1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全部费用。
7. 质疑
7.1 质疑的提出
7.1.1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7.1.2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获取招标文件之日、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集采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目的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
7.1.3 提出质疑时,必须坚持“谁主张,谁举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能臆测。属于须由法定部门调查、侦查或先行作出相关认定的事项,质疑供应商应当依法申请具有法定职权的部门查清、认定,并将相关结果提供给采购人、集采机构。采购人、集采机构不具有法定调查、认定权限。
7.1.4 质疑函的接收方式为供应商书面原件提交。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质疑实行实名制,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
7.1.5 质疑函应当使用范本(详见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监管信息-意见反馈)。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7)必要的证明材料;
(8)采购文件(交易文件)下载回执函;
(9)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7.2 质疑函的受理和答复
7.2.1 质疑供应商应当保证其提出的质疑事项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不能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的、涉及商业秘密的、非书面原件形式的、匿名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必要的证明材料要具备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无法查实的(如宣传册、媒体报道、猜测、推理等)不能作为证明材料。采购人、集采机构不负责搜集必要的证明材料等工作。
7.2.2 对符合质疑要求的,采购人、集采机构接收并登记《质疑函登记表》。在处理过程中,发现需要质疑供应商进一步补充必要的证明材料的,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的时间内提供,质疑答复时间相应顺延。质疑供应商不能按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的,视同放弃质疑。
7.2.3 对不符合质疑要求的,采购人、集采机构有权要求其补充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供应商未在法定的时间内提供补充必要的证明材料的,视同放弃质疑。
7.2.4 采购人、集采机构负责将质疑供应商提出的质疑函及相关材料提供给评审委员会协助答复,并将答复意见回复质疑供应商。必要时,可向被质疑供应商转发《质疑函》及相关材料。被质疑供应商应当在要求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作出说明并提交相关材料。
7.3 质疑处理
7.3.1 质疑供应商未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质疑投诉的,视为一般失信行为。
7.3.2 质疑供应商不配合或者采用不正当手段干扰政府采购质疑、投诉处理工作的,视为一般失信行为。
7.3.3 质疑供应商投诉受理期间,就同一事项多头举报,干扰财政部门投诉处理的,视为一般失信行为。
7.3.4 质疑供应商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质疑查无实据的,视为一般失信行为。
7.3.5 质疑供应商采用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等方式进行虚假、恶意投诉的,视为严重失信行为。(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7.3.6 质疑供应商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视为严重失信行为。
7.4 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8. 投诉
8.1 投诉事项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二、招标文件
9. 招标文件构成
9.1 要求提供的货物、招标过程及合同条款在招标文件中均有说明,招标文件分为七章,各章的内容如下: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五章 合同专用条款表
第六章 项目需求
第七章 评标办法
10.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10.1 采购人或者集采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投标邀请书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投标邀请书的组成部分。
10.2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集采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上发布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集采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10.3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集采机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以在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上发布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日的,采购人或者集采机构应当顺延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1. 投标文件编写注意事项
11.1 投标人应当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在完全了解招标的内容、技术性能要求和商务条件后,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
11.2 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是指投标人必须对招标文件中标明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数量、价格、售后服务、合同主要条款及其它要求等内容作出满足或者优于原要求和条件的响应。
11.3 招标文件中标注★号的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12. 投标的语言及计量单位
12.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集采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统一使用中文(特别规定除外),既有中文也有外文的,以中文意义为准。
12.2 投标文件中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中国法定计量单位。
13. 投标报价
13.1 投标报价指货物的报价和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运输、装卸、验收合格所需的各种费用及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等所有费用的总和。投标报价为现场交货价,投标报价必须含以下部分:
(1)投标的货物总价;
(2)货物的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运输、装卸等各种费用;
(3)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
(4)投标总价要求包含安装维保费用。
13.2 投标人可就第六章“项目需求”中的某个分标货物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也可就所有分标或某几个分标货物内容分别作完整唯一报价。
14. 投标货币
14.1 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
15. 投标文件有效期
15.1 本项目投标文件有效期为: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结束后60天内,投标文件有效期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该投标人投标无效。
15.2 在特殊情况下,集采机构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16. 投标保证金
16.1 招标文件约定收取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要求交纳。
16.2 投标保证金到账凭证
电汇、网银等方式:转账成功页面截图,电子件上传。
现金解款单方式:转账凭证(红联+蓝联)与投标人银行开户许可证电子件上传。
16.3 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时,请注明标段编号。
16.4 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由集采机构无息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合同签订之日后五个工作日内由集采机构无息退还。
16.5 涉及质疑和投诉的供应商,在质疑和投诉调查处理结束前其投标保证金暂不退还。
16.6 下列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由集采机构全部扣除:
(1)投标人在开标后要求撤回投标的;
(2)中标人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6.7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要求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
17. 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17.1 投标人必须使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可接受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系统操作流程详见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下载中心-供应商操作手册[网],请及时关注版本更新。
18. 投标文件构成
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应包括商务文件、技术文件、评审因素所需材料和其他材料等内容,相关文件的提交如未特别注明可提供扫描件。
18.1 投标文件格式:
填写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日期等内容。
18.2 商务文件:(政府采购政策有关材料可选提交;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否则投标无效;其他文件必须提交,否则投标无效)
(1)响应函:请按给定格式及要求填写。
(2)开标一览表:请按给定格式及要求填写。
(3)报价明细表:请按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报价明细表”格式及要求填写。
(4)政府采购政策: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及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填报要求详见“八、政策功能”。
(5)资格审查材料:
投标单位基本信息、财务状况报告可以通过同步诚信库后挑选;税收证明、社保证明请上传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请按给定的格式填写;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如有请提供;其他资格审查材料要求,详见第一章“投标要求”“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请按给定格式及要求填写。
(7)商务条款偏离表:请按给定格式及要求,并根据投标人投标承诺的商务条件与“合同条款”“合同专用条款表”“项目需求”等的差异填写。
(8)售后服务承诺书:请按给定格式及要求填写。
18.3 技术文件:(以下文件必须提交,否则该投标人投标无效)
(1)技术标:可以但不限于技术方案、产品技术资料、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等,格式自定。
(2)技术规格偏离表:按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技术规格偏离表”的格式及要求,根据投标人投标的货物与“项目需求”相关技术规格要求的差异填写。
(3)项目需求响应:格式自定。
18.4 评审因素所需材料:
如有,请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
18.5 其他材料:
如有,请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
19. 生成投标文件
19.1 投标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凡规定签章处逐一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相关内容可以打印、签字、盖章后扫描电子件)或使用电子签章,本招标文件所表述的公章是指刻有投标人法定名称的印章,不包括合同、财务、税务、发票等形式的业务专用章。
19.2 电子投标文件不得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出现上述情况应重新编制。
19.3 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内容相同、加密与未加密两个版本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版本用于提交上传,未加密版本用于特殊情况处理。
四、投标文件及样品的提交
20. 投标文件的上传、修改和撤回
20.1 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一份,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上传,迟于截止时间的不予接收。
20.2 投标人在上传投标文件后可以对其修改或撤回,但这种修改或撤回,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
20.3 对电子投标文件的修改,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撤回文件,并上传新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以最终完成上传的为准。
20.4 投标人不得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修改投标文件,也不得在投标截止时间起至投标有效期满前撤回投标文件。
21. 提交投标样品截止时间和地点
21.1 采购项目需要提交样品的,投标人应当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样品接收截止时间前将样品送达指定地点并登记完毕,否则不予接收。
21.2 中标人提供的样品由采购人封存、保管,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未中标人提供的样品,投标人应在中标结果公布后两个工作日内领回,否则按无主物品处理。
五、开标与评标
22. 开标
22.1 集采机构将在第一章“投标邀请”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备身份证件和用于生成、加密和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参加开标会。
线下开标的,供应商必须按规定时间递交CA数字证书,超过截止时间的集采机构有权拒收,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和放弃对开标(开启)全过程提出疑义的权利,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
不见面交易的,供应商必须提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签到,如未按时加入开标会议并完成登录、签到操作的或未能在开标会议区内全程参与交互的,供应商将无法收到解密指令、疑义回复等实时内容,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和放弃对开标(开启)全过程提出疑义的权利,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
供应商未参加开标会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22.2 开标程序:
(1)开标会由集采机构主持,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
(2)投标人解密投标文件;
(3)唱标及勘误:唱标时将当众宣读每份电子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的各项内容以及集采机构认为有必要宣读的其他内容,唱标顺序按开标系统投标人先后顺序进行;
(4)宣布评标期间的有关事项;
(5)开标会议结束。
22.3 集采机构将做开标记录(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总报价、分标报价、交货期等)。
22.4 开标结束后,采购人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23. 评标
23.1 成立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
23.2 评标的方式。本采购项目采用不公开方式评标,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23.3 评标工作程序
(1)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①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②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③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对商务、技术及其他内容的比较和评价结束前,评标委员会不得比较和评价投标报价);
④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
⑤向采购人、集采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⑥编写评标报告。
(2)评标委员会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按投标无效处理。
评标委员会首先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且其余非实质性技术及商务条款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
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招标文件规定的主要技术指标或重要的商务条款或除上述以外的多项指标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采购人和见证方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保留或给予纠正这些偏离的机会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的认定需经过评标委员会2/3及以上成员的认定。
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证据。
评标委员会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3)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从评标系统发起)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采用书面形式,通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作出,使用CA数字证书签章后提交,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3.4 评标过程的保密
开标后,直到授予投标人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审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力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4.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25. 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1)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签署、盖章的;
(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4)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电子投标文件或者电子投标文件未能解密(指投标人自身原因)且按照招标文件明确的投标文件解密失败后补救方案(仅现场开标适用)补救不成功的;
(7)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备份U盘(仅现场开标适用)均因其自身原因出现问题导致无法电子评标的;
(8)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2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27.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最高限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8. 评标原则、评标办法和特殊情况处理
28.1 评标原则
评标委员会应当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供应商接触。
28.2 评标办法
详见第七章“评标办法”。
28.3 现场开标特殊情况处理(采用不见面交易方式招标的本条款不适用)
因“开评标系统”自身故障,开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时,将使用投标文件备份U盘继续进行开标活动。
“开评标系统”自身故障是指非投标人原因造成所有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均无法解密的情形,部分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不适用本条款。
对于不同载体的投标文件,开标、评标及认定顺序为电子投标文件、投标备份U盘,前项不能读取的可按后项评审。
六、中标结果
29. 中标人的确定
29.1 评标委员会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
29.2 根据采购人的授权,由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30. 中标通知书
30.1 中标人确定后,中标结果由集采机构公告,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30.2 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由集采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提供一份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的纸质打印投标文件;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应当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
30.3 集采机构无义务向未中标投标人解释落标原因和退回投标文件。
31. 签订合同
31.1 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当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有关澄清承诺书的要求与采购人在三十日内签订合同,并送交集采机构见证,否则,财政部门将延期支付合同款,直至停止采购资金计划执行。采购人在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送一份至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31.2 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按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32. 履约保证金及质保金
32.1 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中标人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在合同签订前提交。
32.2 中标人违约的,采购人将按照合同约定扣除其全部或部分履约保证金。如中标人违约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的,应当依法赔偿超过部分的损失。
32.3 履约保证金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中标人主要义务履行完毕止,采购人应当按合同约定及时退还履约保证金。
32.4 本项目履约保证金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专用条款表”。
32.5 采购人与中标人应按第五章“合同专用条款表”约定质保金,质保期内中标人提供的标的性能、质量和服务符合合同约定,经验收合格,质保期满后该款如数退还(不计利息)。
七、其他事项
33. 采购代理服务费
33.1 集采机构代理政府采购业务不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
34. 解释权
34.1 本招标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制,解释权归集采机构。
35. 有关事宜
35.1 所有与本招标文件有关的函电和通讯地址见第一章“投标邀请”。
八、政策功能
36. 对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以扣除优惠比率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但不作为中标价和合同签约价。中标价和合同签约价仍以其投标文件中的一次报价为准。
37. 价格给予扣除标准: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以下简称《办法》)规定,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委《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以下简称《通知》),该《通知》规定适用于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依据现有规范性文件规定,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等非企业性质的政府采购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小企业,不得按《通知》规定声明为中小企业,也不适用《办法》。
本项目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提供的货物全部由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制造的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该扶持政策):
本项目价格扣除计算方法如下:参与报价得分计算的价格=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投标报价×10%。
38.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享受价格评审优惠的应当提供的材料:
38.1 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全部由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制造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
38.2 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提供的货物全部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符合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
38.3 供应商为监狱企业或提供的货物由监狱企业制造的,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第三章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连 云 港 市 政 府 采 购
合同
合同编号:
采购人:
中标人:
目 录
合同书
中标通知书
履约保证金交纳证明
招标文件项目需求
项目更改及补充文件
投标报价表
商务条款偏离表、技术规格偏离表
中标供应商澄清函
连云港市政府采购合同
甲方: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
乙方:(卖方)_________
见证方: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
甲、乙双方根据 年 月 日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专科医院信息化改造(养老管理系统)项目(标段编号:320701-J-2021091703667-1)的采购结果,签订本合同。
一、货物内容
1.1 货物名称:
1.2 型号规格:
1.3 技术参数:
1.4 数量(单位):
二、合同金额
2.1 本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人民币。
(详见投标报价表)
三、技术资料
3.1 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
3.2 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四、知识产权
4.1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
五、无产权瑕疵条款
5.1 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乙方所交货物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按照本合同第13条第3款的约定处理。但在已经全部支付完合同款后才发现有产权瑕疵的,除了支付违约金,乙方还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
六、履约保证金
6.1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七、质保期和质保金
7.1 质保期 年(自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7.2 质保金 。
八、交货期、交货方式及交货地点
8.1 交货期: 。
8.2 交货方式: 。
8.3 交货地点: 。
九、合同款支付
9.1 付款方式: 。
9.2 当采购数量与实际使用数量不一致时,乙方根据实际使用量提供产品和服务,合同的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使用量乘以中标单价进行计算。
十、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0.1 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
10.2 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
(3)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合同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10.3 测试要求:乙方安装后现场测试,提供测试报告,甲方验收签字确认。
十一、调试和验收
11.1 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货物依据招标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并可立即要求退换。货到后,甲方需在五个工作日内验收。在采购人将所有的货物按招标文件要求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进行检测验收后,发现有其他非故意的损坏或质量问题的,由中标供应商立即予以更换,不得拒绝和延误。
11.2 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
11.3 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乙方需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
11.4 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安装调试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负责。
11.5 对技术复杂的项目,甲方可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相关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
12.1 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
12.2 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
12.3 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24小时内或货到甲方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货。
12.4 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
12.5 货物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视为交付,乙方同时需通知甲方货物已送达。
十三、违约责任
13.1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合同款总值的百分之五违约金。
13.2 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合同款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千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3.3 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乙方应按逾期交货总额每日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合同款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交货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货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13.4 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乙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十四、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4.1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14.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14.3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五、争议解决
15.1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下列第(1)种方式解决:
(1)向连云港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合同签订地在此约定为连云港市。
十六、合同生效及其它
16.1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16.2 下述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供货清单和分项价格表
(2)技术规格
(3)乙方报价函的内容及其澄清内容
(4)其他与本合同相关的资料
(5)本合同适用的特殊条款
16.3 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16.4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见证方各执一份,采购人报一份至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见 证 方: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
见证日期: 年 月 日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连 云 港 市 政 府 采 购
投标文件
标 段 名 称: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专科医院信息化改造(养老管理系统)
标 段 编 号:320701-J-2021091703667-1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时填写):
日 期:
格式1、响应函
响应函
致: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
根据贵方 标段(标段编号: )采购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 全权代表 参加贵方组织的采购活动,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按采购文件项目需求提交响应报价,报价、交货期等详见开标一览表。
2.我方同意在本标段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60天内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3.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我方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承担完成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5.我方已详细审核采购文件,我方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
6.如果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撤回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我方的保证金可被贵方全部或部分没收。
7.同意应贵方要求提供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任何数据或资料。
8.我方完全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成交)的唯一条件。
9.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10.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公章:
日期:
注:未按照本响应函的格式要求填写的,将造成非实质响应,从而导致该供应商响应无效。
格式2、开标一览表
开标一览表
标段编号:320701-J-2021091703667-1
标段名称: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专科医院信息化改造(养老管理系统)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3、报价明细表
报价明细表
标段名称: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专科医院信息化改造(养老管理系统) 标段编号:320701-J-2021091703667-1
标题 | 内容 |
投标报价 | |
交货期 |
单位:元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填报说明:
1、“制造商企业类型”栏填写内容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如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制造商全部为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格式);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提供的货物全部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格式);供应商为监狱企业或提供的货物由监狱企业制造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享受扶持政策。
2、以上总价包含货物费用、运杂费、安装施工费、集成费、税金和其他费用。
项号 | 货物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制造商 | 制造商企业类型 | 单价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总价 |
3、请供应商正确填写本表,所填内容将作为评审的依据,其内容应与对应的证明资料相符。
4、本表中事项填写不得有缺失,请如实填写,行数或事项不够,可自行增加。
格式4、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货物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货物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填报说明: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请供应商如实填写,所填内容将作为评审的依据。其内容填写须与报价明细表一致,如填写不完整或不一致,将不享受扶持政策。
3、中标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随中标结果公开。
格式5、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货物名称) ,制造商为 (企业名称) ,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2. (货物名称) ,制造商为 (企业名称) ,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填报说明:
1、请供应商如实填写,所填内容将作为评审的依据。其内容填写须与报价明细表一致,如填写不完整或不一致,将不享受扶持政策。
2、中标供应商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随中标结果公开。
格式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我单位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单位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
主要设备有: 。
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 。
注:须附证明材料。
声明人(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声 明
我公司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我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委托单位全称) 的法定代表人 代表本公司授权(姓名和职务)为本公司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有关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专科医院信息化改造(养老管理系统)项目(标段编号:320701-J-2021091703667-1)的招标采购及合同签订、执行、完成,以本单位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或盖章)生效,特此声明。
委托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正反面电子件。
说明:
1.委托书内容填写应当明确、文字工整清楚,涂改无效。
2.委托书不得转借、转让、买卖。
3.委托代理人根据授权范围,以委托单位的名义签订合同,并将此委托书提交给对方作为合同附件。
格式9、商务条款偏离表
商务条款偏离表
请逐条对应采购文件“项目需求”等内容要求的商务条件,填写该表。
注:“偏离说明”填写“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10、售后服务承诺书
售后服务承诺书
项号 | 采购文件的商务条款 | 响应文件的商务条款 | 偏离说明 |
(请按“项目需求”要求的售后服务及内容自行填写)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11、技术规格偏离表
技术规格偏离表
请按所响应产品的实际技术参数,逐条对应采购文件“项目需求”中要求的技术规范填写该表,该表不能作为所响应产品的技术文件,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单独提供技术文件。
注:“偏离说明”填写“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12、项目需求响应
项目需求响应
项号 | 采购文件需求 | 响应产品规格及技术参数 | 偏离说明 | |||||
货物名称 | 数量 | 技术参数要求 | 货物名称 | 数量 | 品牌、厂家、型号规格 | 技术参数 | ||
(请按“项目需求”要求自行填写,格式自定)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第五章 合同专用条款表
本表是对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的补充和修改。如果两者之间有抵触,以本专用条款表为准。
注:招标文件中标注★号的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由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设置),投标人必须作出满足或者优于原要求和条件的响应,否则投标无效。
第六章 项目需求
说明:本项目属性为货物,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1、本项目需求中标注★号的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由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设置),投标人必须作出满足或者优于原要求和条件的响应,否则投标无效。
2、根据财政部令第87号第31条:供应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
本项目核心产品为: 养老管理系统 。
条款号 | 内容 |
6 | 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
7 | ★免费质保期:一年。免费质保期间,中标人免费包维修、保养、安检、调换等;对于采购方人为原因造成的故障,中标人只收取维保成本费用。 |
8 | ★1.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80天内完成安装调试,达到预期效果。 2. 交货方式:现场验收。 3.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 |
9.1 |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到货付合同总金额的30%;建成试运行、验收合格后,付合同总金额的65%;留合同总金额的5%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无质量、服务等问题,余款一次性付清(不计利息)。 |
10.3 | 测试要求:依据技术要求中的条款进行验收测试。 |
13 | 违约责任: 具体违约条款及其它未尽事宜,将在双方签订合同时议定。 |
采购清单:
项目需求:
我国养老机构全面发展,但如何有效提升养老机构的管理水平,提升养老机构的管理能力,不仅需要在服务着力点上进行相应的提升,更需要全面的加强信息化管理的水平,提升信息管理的能力。不断的通过信息化建设的推动力,来解决养老服务中的相关问题,提升信息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当前,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养老机构业务已全面发展,我院当前养老机构的信息化工作整体水平不高,通过信息技术的方法来对养老机构的管理作用的推动力明显不足,信息化管理层次低,导致部门之间相互协作能力较差;同时实施过程中的措施不力,导致实施效果较差。
养老机构信息化建设,需要全面的提升对信息化建设的认识,通过采用现代新型信息化管理的手段,来实现养老机构信息化管理的网络化和数据化的要求,通过对养老机构的工作流程进行全面的梳理,全面的进行组织机构的有效配置管理,提升养老机构的信息化管理的水平。确保养老机构信息化管理水平步入良性循环。
建设内容:
1、PC员工端:具备人事管理、统计报表、机构管理、长者管理、费用管理、餐饮管理、基础管理、仓储管理、申请审批等功能;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单位 | 用途 | 所属行业 |
1 | 养老管理系统 | 1 | 个 | 养老机构的服务管理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建设要求:
2、移动端:具备工作台、服务、申请审批、排班、餐饮等功能;
建设要求:
3、小程序:具备长者信息、入住、账单、外出、护理、等功能;
4、数据大屏:在地图上展示机构的定位分布位置;在大屏上展示机构的床位数、长者入住数量、建筑面积、服务人员等基础数据等。
本项目的验收工作按照以下方式进行:
验收标准:
终端 | 功能模块 | 功能 | 功能描述 |
PC员工端 | 人事管理 | 员工管理 | 机构内部员工的基本信息、员工岗位、员工薪资等信息管理,对员工进行新增、编辑等操作 |
统计报表 | 长者入住统计 | 以月度为维度,能够统计每个月机构的长者入住情况 | |
收支分析 | 以月度为维度,统计各个收费项目的收入,和机构的支出费用统计 | ||
长者信息统计 | 根据入住长者档案信息,按基本信息、性别、年龄段、护理级别等信息,统计机构入住长者的情况 | ||
员工信息统计 | 员工信息按岗位、部门、性别、年龄段、学历等统计,展示机构内部员工的基本情况 | ||
事故统计 | 根据长者事故记录的数据,统计汇总事故情况,展示事故发生的数量、原因等数据 | ||
离院分析 | 按机构离院数据、原因等信息,统计汇总长者离院情况 | ||
院长驾驶舱 | 机构院长可使用院长驾驶舱,查看机构当月收入情况,以及院内基本数据统计。 | ||
成本管理 | 导入或录入月度杂项的成本,进行成本的记录管理 | ||
机构管理 | 基本信息 | 机构的基本信息维护,考虑大屏显示数据,精简字段 | |
床位配置 | 维护机构床位配置,从楼宇,楼层,房间,床号进行床位的设置 | ||
长者管理 | 来访接待 | 院外人员来访时,在来访接待功能中进行信息登记,登记来访人员的来访时间、来访原因等信息 | |
预约床位 | 有入住意向的长者,可以登记预约入住的长者信息和预约入住时间等记录,来预约床位 | ||
入住办理 | 扫码后由长者家属填报长者信息,审批完成后,根据能力等级,选择长者的护理等级、床位等入住办理信息,生成缴费单进行缴费记录 | ||
能力评估 | 入住办理时,由评估师按照标准进行能力评估的填写,老年人评估内容包括:日常生活活动能力精神状态、感知觉与沟通、社会参与。系统自动计算能力评估结果,为长者评估能力等级 | ||
其他评估量表 | 噎食风险评估表(洼田饮水试验评估表)、简易精神状态评价表(MMSE 量表)、压疮风险评估表、烫伤风险评估表、坠床风险评估表、跌倒风险评估表、他伤和自伤风险评估表、走失风险评估表、疼痛评估量表、营养评估表、抑郁评估表、焦虑评估表等 | ||
长者入住档案 | 包括入住申请表、养老服务合同、照护等级及服务内容、照护等级评估表、变更事项确认表、委托就医约定书、委托发药约定书、首次入住健康状况介绍、外出约定书、外出协议书、体检报告或出院小结、授权委托书、委托双方有效身份证及户口本等复印件、入住评估结果老年人身份证复印件、户籍卡复印件、紧急联系人/担保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等,及长者基本信息、在院信息(床位、费用、社保) | ||
健康评估 | 健康评估是由护士按照护理计划对长者进行健康的评估记录 | ||
风险评估 | 入住后,长者在七日观察前需要做风险评估,填报风险评估并上传签订的协议 | ||
▲健康档案 | 档案内容符合MZ/T168-2021要求,至少包括老年人基本信息、健康评估、专项评估量表、健康体检、机构内外救医情况、住养阶段小结、入住老人潜在风险知情同意书、监护人知情承诺、住养期间出院记录各项检查单、长期及临时医嘱单、试住后护理等级确定通知单、照护服务计划及住养记录单、出院小结、财务交接单、新冠肺炎排查表、辅助检查报告。护士为长者添加生命体征、护理日志等记录,生成长者健康档案。提供功能界面截图等证明材料复印件、电子件或或扫描件。 | ||
服务合同 | 与入住老年人或相关第三方签订服务合同,合同内容包括:权利义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标准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 ||
慢病管理 | 慢病管理主要管理入住长者的慢病信息,包含长期医嘱、临时医嘱等信息记录 | ||
自带药管理 | 自带药管理包含自带药清单、自带药服用记录。记录药品服用说明、药品信息,接受人和送药人等信息 | ||
护理排班 | 护理长根据护理计划,制定每日护理员的排班,系统能够支持自动生成排班 | ||
护理计划 | 根据评估结果和老年人服务需求,制定照护服务计划,至少包括服务等级、服务项目膳食要求、风险防范、照护特点。 | ||
外出管理 | 外出管理主要是管理长者的外出登记,可查看并打印长者出门条,登记长者外出、返回时间 | ||
费用管理 | 缴费管理 | 日常产生的收费项目记录,入住时的费用缴纳,次月月费收取 | |
会员押金 | 入住时缴纳的押金,主要用于医疗备用金等押金项目,长者退住时根据押金的使用情况进行退费 | ||
预定金 | 当长者预约床位时,需要缴纳预定金,预定金在线下缴纳后,由前台在系统中进行预约床位的信息登记 | ||
退住结算 | 长者离院申请通过后,系统根据长者入住情况,计算费用,进行退住费用清算 | ||
餐饮管理 | 餐饮计划 | 查看餐饮计划,餐饮计划可导出供打印用于食堂张贴 | |
菜品维护 | 根据机构厨房情况,维护厨房能做的菜品 | ||
基础管理 | 标准化文件管理 | 机构的内部文档信息,需要电子化上传至系统中存储,员工在需要是可进行文件的下载 | |
月结日期设置 | 设置机构的月结日期业务参数 | ||
费用折扣设置 | 机构有费用折扣活动时,可根据需求设置费用折扣 | ||
外出、退费标准设置 | 根据机构情况,添加外出类型以及退费标准的参数设置 | ||
护理等级 | 维护机构的护理等级,指定具体的护理项目,不指定费用,费用在收费价表中维护,使用时从收费价表取值 | ||
护理班次 | 维护护理部的护理班次,用于护理排班,如早班、晚班 | ||
护理项目 | 维护护理等级对应的护理项目 | ||
仓库物资明细 | 维护物资明细、仓库明细等明细信息 | ||
食材管理 | 在食堂管理功能中,可维护食材的品类、食材明细,添加管理机构中的食材信息 | ||
供应商管理 | 厨房、维修、仓储相关供应商信息维护 | ||
仓储管理 | 采购管理 | 机构的采购需求,经过采购申请信息填写,采购审批通过后,生成采购订单 | |
出入库管理 | 入库、出库信息的管理,添加管理机构出入库的记录 | ||
库存统计 | 根据出入库情况,库存自动统计展示,并且可以盘点库存核对 | ||
申请审批 | 审批 | 长者申请信息提交后,为长者进行离院申请、床位变更、护理变更、餐饮变更、入住申请、评估完成、外出申请、采购申请等审批 |
系统功能达标、项目上线实施培训完成,标准描述如下 :
1、 系统核心功能
终端 | 功能模块 | 功能 | 功能描述 |
移动端 | 服务 | 长者档案 | 长者基本信息、家属信息、在院信息、护理信息等档案信息;能够查看长者的床位类型、护理等级等。 |
能力评估 | 评估师按照标准进行能力评估的填写,系统自动计算能力评估结果,为长者评估能力等级 | ||
健康评估 | 护士按照护理计划对长者进行健康的评估记录。 | ||
风险评估 | 入住后,长者在七日观察前需要做风险评估,填报风险评估并上传签订的协议 | ||
生命体征 | 为长者定期记录身体健康数据,记录长者的体温、脉搏、呼吸、血压、血氧饱和度、大便情况等生命体征数值。 | ||
慢病管理 | 包含长期医嘱、临时医嘱等信息 | ||
自带药品 | 自带药清单、自带药服用记录,记录药品服用说明、药品信息,接受人和送药人等信息。 | ||
入住评估 | 为长者填报入住评估的基本信息。 | ||
7日观察 | 填写7天长者在院的生活起居信息。 | ||
护理计划 | 查看分配的护理计划信息,辅助护理员进行护理 | ||
▲护理日志 | 根据护理计划,记录为长者护理的工作日志,并支持导出打印。提供功能界面截图等证明材料复印件、电子件或扫描件。 | ||
交接班日志 | 护理员在交班时,填写交接班记录,接受人可查看交接人的交接注意事项。 | ||
▲巡检查房 | 护理长定期进行巡检、查房,并记录巡检、查房情况。提供功能界面截图等证明材料复印件、电子件或扫描件。 | ||
事故记录 | 当长者发生意外事故时,护理长使用移动端及时记录事故信息,以及解决情况。 | ||
外出登记 | 当长者实际外出时,从外出登记处,记录长者的实际外出时间、实际返院时间。 | ||
代为点餐 | 护理员可通过终端替长者向厨房点餐,可以选择菜品种类、数量 | ||
康乐活动 | 院内为长者举办的健康娱乐活动,能够在移动端进行历史活动的内容查看,以及活动期间的活动日期、活动地点、参与人员、活动照片留存等信息记录功能。 | ||
申请审批 | 申请 | 为长者办理日常的申请事项,如离院申请、外出申请等 | |
排班 | 排班计划 | 护理员在移动端可查看本月自己的排班记录,如有调班情况可以提出调班申请。 | |
餐饮 | 餐饮计划 | 在移动端可以查看本周的餐饮计划,可以看到一周中的早餐、午餐、晚餐的菜品情况。 | |
食材采购 | 厨师使用移动端,填报、制定每天的采购内容。 | ||
点餐管理 | 护理员代为点餐下单后,厨房收到点餐信息进行点餐确认。 | ||
月度费用汇总 | 可以按月份进行厨房产生费用的信息统计。 | ||
供应商结算 | 按月对供应商的费用进行统计。 | ||
用餐人数统计 | 每日用餐人数按部门汇总,厨房人员可以查看参考用餐数量。 |
系统核心功能达到下面双方约定的标准,双方签字验收;
终端 | 功能模块 | 功能 | 功能描述 |
小程序 | 长者信息 | 长者信息维护 | 办理入住时,长者或家属扫描小程序,填写长者基本信息。 |
入住 | 入住申请 | 使用小程序进行入住申请的提报。 | |
账单 | 账单 | 长者或家属可以使用小程序查看长者各月的账单。 | |
外出 | 外出申请 | 有外出需求,长者或家属为填报长者外出的申请 | |
护理 | 护理情况 | 长者或家属想要了解长者在院的护理情况,使用小程序可查看长者在院的护理日志等记录信息。 |
2、项目培训
软件培训内容达到以下所描述的培训内容,以培训记录表作为文件依据。
3、验收方式
合同签订后180天内完成安装调试进行整个项目验收,根据 1.1 所述标准进行验收。
第七章 评标办法
一、评标委员会构成:
序号 | 核心功能 | 验收方法 |
1 | 长者入院、离院流程 | 长者入院时,业务部门能够沿着系统流程,使用系统功能,给长者进行建档、评估、办理入住手续、缴纳入住费用;长者离院时,业务部门能够沿着系统流程,使用系统功能,给长者进行离院的申请、审批以及费用的结算。 |
2 | 护理过程管理 | 通过制定长者护理计划、护理过程记录护理日志、巡检结果记录、护理日志归档查询,对长者在院期间的护理过程能够进行精细化管理。 |
3 | 费用管理 | 长者在院期间的月度费用能够按照月度进行账单生成、费用收取。日常费用也可以记账到月度账单费用中,按月进行收取。 |
4 | 报表管理 | 系统能够查看院内的经营数据,包括入住率、在住长者数、在住长者年龄、护理等级等分布、月度营收、欠费情况、员工类型及数量、离院原因分析等。 |
5 | 长者档案管理 | 通过长者档案能够查看长者基本信息、家属信息、费用信息、护理信息、评估信息、变更信息等汇总信息。 |
6 | 餐饮管理 | 系统能够按周制定餐饮计划,在线给长者进行点餐并记录费用。 |
7 | 仓储管理 | 系统能够记录入库、出库及盘点信息,能够进行实时库存查询及预警。 |
本采购项目评标委员会的评委由采购人代表、相关专家组成。
二、评标方法:
序号 | 内容 | 时间 | 培训对象 |
1 | 业务摸底准备,确定关键岗位 | 1个小时 | 集团管理员、院长 |
2 | 技术实施部准备,相关硬件准备 | 1个小时 | 分院管理员 |
3 | 管理员培训,系统基础数据配置 | 2个小时 | 分院管理员 |
4 | 业务数据收集,业务数据初始化 | 4个小时 | 各业务部门长 |
5 | 系统核心业务流程功能培训 | 4个小时 | 各业务部门业务人员 |
6 | 系统非核心业务流程功能培训 | 4个小时 | 各业务部门业务人员 |
本项目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三、评标原则:
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供应商接触。
四、评标标准:
(一)评标时,评标委员会以招标文件为评标依据,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
(二)本项目评分总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取至小数点后两位。
(三)总得分 =价格分 + 商务技术分
(四)中标标准: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综合评分法
1.价格分(30分)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 (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 30分。
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2.商务技术分(70分)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系统技术参数(15分) | 供应商提供的系统参数全部满足采购需求中技术要求的,得15分;标注▲的指标,每有一项负偏离扣3分。非▲指标,每有一项负偏离扣1分,扣完为止。 |
服务保证措施 (5分) | 投标人提供组织机构及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应急服务措施:方案科学合理得4-5分;方案较科学合理得2-3分;方案科学合理性一般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
项目实施方案及培训(5分) | 投标人提供针对养老机构管理系统的总体设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系统整体架构、系统技术路线等:方案科学合理得4-5分;方案较科学合理得2-3分;方案科学合理性一般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 |
系统易用性(5分) | 投标人提供养老管理系统的流程图和界面截图,方便用户快速了解和熟悉系统操作流程:系统图形化、场景化页面设计美观、信息显示丰富,得4-5分;图形化、信息显示丰富,但页面设计不够美观,得2-3分; 图形化、信息显示不全,页面过于简单,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 |
综合实力(25分) | 投标人具有有CMMI3级及以上软件成熟度认证证书,得2分。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电子件或扫描件。 |
投标人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技术服务标准(ITSS)评估的,得2分。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电子件或扫描件。 | |
投标人具有AAA级信用等级证书,得2分。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电子件或扫描件。 | |
1、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 2、投标人具有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 3、投标人具有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 4、投标人具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 注:以上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电子件或扫描件。 | |
投标人具有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养老服务客户端APP的相关软件著作权,每提供一类软件著作权得2分,本项最高得4分。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电子件或扫描件。 | |
投标人获得过省级及以上政府部门颁发或授予的荣誉,每个得1分;获得过市级政府部门颁发或授予的荣誉,每个得0.5分。本项满分4分。提供荣誉证书或网站截图复印件、电子件或扫描件。 | |
投标人拟投入的技术人员:技术人员具有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高级软件工程师、软件设计师证书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本项最高得4分。提供证书复印件、电子件或扫描件,一人多证不重复得分。 | |
业绩 (10分) | 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接过类似项目案例,每提供1个得2分,本项满分10分。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电子件或扫描件。 |
售后服务(5分) |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系统保修和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服务的对象、内容、方式、时间等)以及保修期过后系统维护、系统升级等服务的保障措施、应急处理方案:方案科学合理得4-5分;方案较科学合理得2-3分;方案科学合理性一般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