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转载)三峡大学土木工程结构与材料实验楼项目施工第1次资审变更澄清与修改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3/10/1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转载)三峡大学土木工程结构与材料实验楼项目施工第1次资审变更澄清与修改公告 |
2023-10-17 15:40 |
三峡大学土木工程结构与材料实验楼项目施工第1次资审变更澄清与修改公告转自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219.139.130.120/TPFront/InfoDetail/?InfoID=fc530fc8-8472-45ee-aa8c-c6b9f6927752&CategoryNum=003001002001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三峡大学土木工程结构与材料实验楼项目施工预审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对预审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与修改,具体澄清与修改内容如下: 一、投标人提问部分 提问一“1、在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2.3评分标准-技术负责人有如下要求:“申请人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从业年限达10年及以上的得 10分。需同时上传职称证书、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从业年限证明等原件彩色扫描件。” 建议:根据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最新印发的《宜昌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定标办法》,资格预审审查细则关于技术负责人的审查内容包括职称、学历、从业年限,未要求提供学位证书,具备学历证书已能证明企业人员的相关学历获得国家认可,是否可以取消提供学位证书的要求”。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都能证明学历,能否只提供学历证书? 答复一:将第三章 资格审查办法 评分因素 技术负责人中的评分标准修改为“申请人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从业年限达10年及以上的得10分。需同时上传职称证书、学历证书及从业年限证明等原件彩色扫描件”。 其他内容不变。 二、本项目预审文件以本次答疑发放的为准,请投标人按时下载,并按最新答疑文件格式制作申请文件。 本次澄清与修改公告与预审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与修改公告与预审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与修改公告为准。 招标人:三峡大学 联系人:伍老师 联系电话:0717-6399445 联系地址:湖北省宜昌市大学路8号 代理机构: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丹丹 联系电话:0717-6368080 联系地址:中国(湖北)自贸区宜昌片区大连路33号清华科技园1号楼0201室 日 期:2023年10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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