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杨文玺0552-308690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项目名称:蚌埠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行政楼等13台电梯维保项目。
二、服务范围及内容:为我院行政楼2台、干部病房1台、医技楼1台、大五官中心1台、外科楼7台、动物试验室1台电梯提供维保和紧急救援等服务,维保服务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等相关法规要求及《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规定的半月、季度、半年、年度保养项目和电梯制造单位技术文件所要求的特殊保养项目以及与电梯安全运行相关的其他项目,包含电梯年检(检测)和电梯公众责任险。当前数量共计:13台,型号数量汇总如下表,具体分布位置等信息见《附件一:电梯参数信息一览表》。
三、承包方式:清包(清包服务提供维保所需工具和服务,含市场价100元及以内的电梯零部件的供应及更换)。
四、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合同签订后,招标人按季度向成交人支付费用;具体为每季度结束后,成交人开具正规发票,自招标人收到成交人请款发票后28个工作日内支付成交人上季度维保费用。
五、项目控制价:¥83067.00,人民币报价,高于本控制价的投标无效。
六、服务期:详见《附件一:电梯维保清单及参数信息一览表》。
七、服务要求:
1.为本项目范围内的电梯提供维保和紧急救援服务单位。维保服务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等相关法规要求及《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规定的半月、季度、半年、年度保养项目和电梯制造单位技术文件所要求的特殊保养项目,以及与电梯安全运行相关的其他项目。
2.维保清包服务提供维保所需工具和服务,含市场价100元及以内的电梯零部件的供应及更换。
3.实施维保后的电梯应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标准和电梯制造单位的技术要求。
4.提供24小时的安全相关紧急救援服务,24小时紧急救援服务热线电话。当电梯发生困人故障,维保单位驻点人员应在接到招标方通知后15分钟内到达现场实施紧急救援,超出时间引起的事故或损失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能提供正常连续的服务直至故障或事故排除;电梯发生其他故障,维保单位驻点人员应在15分钟内到达现场排除故障。一般故障--不需换件排除故障时间24小时内,小故障--更换易损件或对应维修工时排除故障时间48小时内,中等故障--更换一般零件或对应维修工时排除故障时间72小时内,大型故障--电梯运行更换大型配件或对应维修工时排除故障所需时间7个工作日内。
5.成交人必须安排2名具备电梯作业人员证T级的人员7*24小时在院方驻点值班。同时要保证充足人员使得医院电梯故障在规定时间内解决。
6.根据电梯的使用情况和设备状况,经双方协商确认后,提供全年保养计划和各项定期保养计划的具体实施时间表。每台每次保养时间不得少于合同约定的相应最少保养时间。如需调整原保养计划,应提前3日通知院方并经院方同意后方可调整,但应保证保养时间间隔不得超过15日;年终服务及设备检测: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调整主要的部件,安全功能装置的测试,量度偏差及彻底清理主要部件,并通过国家有关部门验收取得电梯运行合格证,年检检测费用由成交人支付。
7.现场作业人员应当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为有效实施保养计划,维保单位应安排熟悉所维保电梯原理、结构、性能、安全要求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负责维保工作,并督促其严格按照产品工艺要求、安全及技术规范进行维保。
8.作业过程中应服从院方现场安全管理,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作业安全。需要安全监护作业的内容应书面告知院方,作业时,作业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9.现场需采取停梯措施时,应立即通知院方并及时组织抢修。
10.根据院方的故障统计记录,维保单位方应至少每季度一次提出故障分析报告。报告中应包含电梯故障的统计分析、整改措施和预防措施,以及有关电梯使用管理的合理化建议。
11.协助院方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档案、应急救援预案,配合院方开展应急救援演练。
12.维保方应提供完整的维修保养记录和相关设备维修资料。
13.维护保养期间,必须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及安全、环保的各项规定。
14.成交人必须为每部电梯购买公众责任险。
15.成交人应每日对服务范围内电梯进行巡检,并做好巡检记录。
八、履约保证金:
1.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中标后,合同签订前7日历天内,成交人提供 合同价2.5% 作为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以银行转账的形式提供,服务周期到期且合同相应条款履约完毕后履行手续退还。
2.招标人接收履约保证金账户信息:
户  名:蚌埠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账  号:12-093001040011096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蚌埠开发区支行
3.合同签订并生效后,成交人应按合同及招标文件要求向招标人提供服务。如成交人不按合同约定履约或单方面撤销合同,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如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招标人实际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4.成交人未按约定提供履约保证金,招标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投标人承担导致解约的违约责任。
九、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修理)或电梯安装(含修理)资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乘客电梯、载货电梯、杂物电梯维修安装、维修C级(含C级)及以上资质。
3.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诚信投标承诺书(格式见附件1)。
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
(5)近三年内(自开标之日起上推三年),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转包或分包。
十、评标办法:经评审合格(满足招标文件各项要求)的最低价中标。
十一、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准备正本、副本各一份。投标文件中报价须唯一,须实质性响应本询价招标文件需求,不得有缺漏项;投标文件装订整齐,所有材料加盖公章。
2.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递交首次投标文件。
3.投标文件递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的首次投标文件,投标无效。
十二、开标时间及地点:
各投标单位须于2024年12月23日下午15:00前将标书(密封)送至或邮寄至蚌埠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总务科(三楼),总务科将组织集中开标。
十三、联系人:蚌医大一附院总务科  杨文玺 0552-3086909 [递交标书]
王 瑟 0552-3086908[现场/技术]
邮寄到蚌埠市龙子湖区 蚌医大一附院 总务科三楼(南门小白楼),收件人 杨老师 0552-3086909。
 
附件一:电梯维保清单及参数信息一览表电梯参数信息一览表
附件二:蚌埠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行政楼等13台电梯维保项目询价招标文件(附件)蚌埠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行政楼等13台电梯维保项目询价招标文件
    蚌医大一附院总务科 
 2024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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