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泗阳县泗水大道提升改造项目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E3213010313105882 | 项目名称 | 泗阳县泗水大道提升改造项目 | ||
标段编号 | E3213010313105882002001 | 标段名称 | 泗阳县泗水大道提升改造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epc)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 ||
招标人名称 | |||||
代理机构名称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工程地点 | |||||
工程规模 | |||||
标段具体信息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报名地点 | |||||
公告发布日期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2年1月5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2年1月11日 | ||
工程类型 | 其它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泗阳县泗水大道提升改造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EPC)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泗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泗阳县泗水大道提升改造项目已经泗发改投[2021]1165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泗阳县泗水大道提升改造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EPC)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泗阳县泗水大道(东起上海路、西至343国道连接处)和西康路连接段。 2.1.2建设规模: 立项规模:泗阳县泗水大道提升改造项目一期工程长约5000米,道路宽约49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路基路面、给水、雨污水管网、景观绿化、桥涵、信号灯、公交站台等。 项目立项投资6.25亿元。 2.1.3项目投资估算(概算):49014万元。 2.1.4咨询合同估算价:392万元。 2.1.5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期要求:自本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缺陷责任期满止(其中缺陷责任服务期为24个月)。 2.1.6工作目标: 工程质量目标:合格。 工程进度目标:在2023年6月30日前完成项目施工并投入使用。 2.1.7付款方式: 工程总工程量完成80%时付合同价的3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全过程咨询服务资料(含工程监理、造价咨询、项目管理)交付齐全付至合同价的6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后付至合同价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两年且结算审计后付清余款。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招标范围为: 项目策划:项目建议书、可研、环评、洪评及各种前期手续办理。 √工程监理: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对工程进行进度、质量、投资、安全四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协调施工现场各方面关系,工程竣工验收以及缺陷责任服务期、设备物品质保期等其他各阶段全部相关的监理服务。 招标代理:招标策划、市场调查、招标文件编审、合同条款策划、招投标过程管理等;具体包含:代拟发包方案;发布招标公告;编制资格预审文件;组织接收投标申请人报名;审查潜在投标人资格,确定潜在投标人;编制招标文件;组织现场踏勘和答疑;组织开标、评标;草拟工程合同;编制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与发包有关的其它事宜。 √造价咨询:①全过程跟踪审计工作:对EPC承包人根据图审合格的施工图,编制与其中标价金额一致的标有价格的工程量清单的审核、确认;确定工程造价控制目标,编制资金使用计划;工程施工期间工程月计量款的审核、工程进度款拔付审核;审核工程索赔与签证费用;审核工程价款调整;材料设备询价;分析工程投资偏差,调整工程造价控制目标;②工程竣工结算初审。 √项目管理:负责与工程相关政府部门的外部协调管理、设计合同管理、施工图设计审查(包括施工图深化设计、工程施工期间现场设计及设计变更等);工程合同管理、工程质量管理、工程进度管理、工程投资管理、工程安全管理、工程信息与档案管理、工程现场管理、工程风险管理、工程竣工验收与保修阶段管理等。 本项目控制价:工程最终结算审定价的0.8%。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的资质及其等级必须满足下列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全过程服务咨询能力: 3.1.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者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1.2投标人还应满足下列条件: (1)投标人是依法注册登记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2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或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3.3项目咨询机构其他管理人员要求: (1)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2)造价咨询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原未分等级的“注册造价工程师”等同于“一级造价工程师”,下同); (3)项目管理负责人: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一级造价工程师或工程类高级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或具备其他国家级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 (4)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造价咨询人员、项目管理人员组成最低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要求。 3.4投标人“项目总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造价咨询负责人、项目管理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近六个月以来任意一个月本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以投标人当地社会养老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扫描件为准,或者以投标人注册地社会养老保险管理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或验证结果截图为准,提供此截图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可查询的社保部门的官方查询网址,及登陆查询信息(身份证号、注册编号、密码或验证码等可以登录、查询的全部信息)。凡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登陆系统查询或验证的,均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如因社保部门原因不能从官方网址查询的,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后方可进行官方电话查询,全国统一查询电话:12333(必须明确查询步骤、查询信息),但如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评委会无法查询或验证的,均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5投标人“项目总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造价咨询负责人、项目管理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c.同时在其他企业担任了法定代表人。 d.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6投标人“项目总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造价咨询负责人、项目管理负责人”在本项目执业中不得兼职本项目其他管理岗位。 3.7投标人不得有以下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5)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投标人及其分包单位不得与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存在利害关系; (6)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7)投标人与承担本项目的招标人、招标代理单位均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8)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9)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10)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3.10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7万元。
4
、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5.
评标办法
本工程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技术标采用远程评标。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月5日08:30至2022年1月11日17:30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xzspj.suqian.gov.cn/,下同)的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235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人民币130元),售后不退。咨询方式:软件公司,咨询电话: 0527-84396020,客服热线:400-998-0000。 6.2 投标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需申领 CA 锁,可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模块搜索“CA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CA锁。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咨询电话: 0527-84396015。
7.
投标文件递交
7.1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2年1月25日09时00分; 7.2 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需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投标人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即自动签到,未在系统约定时间内解密的未签到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投标 7.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等媒体上发布。
9.
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9.1 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9.2 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9.3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10
.异议投诉联系方式
10.1异议投诉联系方式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的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 异议受理单位:泗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及电话:时浩 15850930256 投诉受理单位:泗阳县行政审批局 电话:0527-85278110。 10.2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就《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依法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10.3 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1
1.
联系方式
招标人:泗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泗阳县北京东路国土房产大厦 联系人:时浩 电 话:15850930526 派驻第十纪检监察组联系人:陈娟 联系电话:0527-88765641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四维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泗阳县东方现代城北大门西侧 联系人:丁岩 安小芳 电 话:13357856081 18251065008 2022年01月04日 (招标代理电子印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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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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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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