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重庆市劳动人民文化宫关于面向全市广大职工群众开展“我与文化宫的故事”主题征文比赛暨“鉴证文化宫”主题实物征集活动的通知
金额
-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4/09/3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广大劳模职工和市民朋友们:
为全面学习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入挖掘和传承文化宫作为城市记忆地标的历史价值和精神内涵,发挥“全国标准化工人文化宫”称号的示范引领性,全面激活重庆市劳动人民文化宫改造提升后的数字赋能“硬核”、文化铸魂“软核”作用,激发公众对职工文化的传承与创新思考,增强全体职工群众和工会干部对重庆市劳动人民文化宫的认同感和归属感,推动“三个亮起来”,实现文化宫功能完好、物尽其用,让文化宫成为新时代职工群众的学校和乐园。
值此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之际,重庆市劳动人民文化宫面向全体职工群众和工会干部开展“我与文化宫的故事”主题征文比赛暨“鉴证文化宫”主题实物征集活动。现将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名称
“我与文化宫的故事”主题征文比赛暨“鉴证文化宫”主题实物征集活动
二、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重庆市劳动人民文化宫
三、活动对象
面向全体职工群众与工会干部
四、活动时间和地点(暂定)
(一)活动时间:
1.宣传阶段(9月24日-12月9日):通过各类媒体:重庆市总工会网站、渝工娘家人、重庆市劳动人民文化宫网站等渠道发布活动信息,吸引公众参与。
2.征集阶段(9月24日-12月9日):设定具体的时间段进行征文与实物征集。
3.评审阶段(12月10日-12月15日):组织专家团队对征文作品进行评审,同时整理筛选征集到的实物。
4.展览与表彰(12月20日-2025年1月10日):举办征文作品展览与实物展,对优秀作品及贡献者进行表彰。
5.后续传播:通过出版物、网络平台等多种方式,持续传播活动成果,扩大影响力。
(二)活动地点:重庆市劳动人民文化宫
五、征文内容及要求
(一)征文内容
主题鲜明:以“我和文化宫的故事”为主题,可以从我记忆中的文化宫、我眼中的文化宫、我期望中的文化宫三个方面,任选其一来讲述自己与文化宫之间的点点滴滴。
1.我记忆中的文化宫:
回忆儿时或青春时期与文化宫的初次邂逅,描述那时的文化宫景象,如建筑风格、活动项目、文化氛围等。
分享在文化宫度过的难忘瞬间,如参加文艺演出、观看电影、学习才艺、结交朋友等经历。
阐述文化宫如何成为你成长道路上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对你性格形成、价值观塑造等方面的影响。
2.我眼中的文化宫:
描述当前文化宫的现状,包括其功能定位、服务内容、活动形式等方面的变化。
分析文化宫在现代社会中的价值与作用,如作为公共文化交流平台、职工文化教育基地、城市文化地标等。
分享你近期参观或参与文化宫活动的感受,以及这些活动如何丰富你的精神生活,促进社区和谐。
3.我期望中的文化宫:
展望未来,描绘你心目中的理想文化宫形象,包括其设计理念、功能布局、技术创新等方面。
思考文化宫如何更好地适应时代发展需求,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提出你对文化宫未来发展的建议或设想,如加强数字化建设、拓展国际文化交流、促进文化产业融合发展等。
(二)相关要求
1.原创性:参赛作品必须为作者原创,未在任何媒体(包括网络)公开发表过,严禁抄袭。如发生著作权问题,将取消参赛资格,相关法律后果由作者自负。
2.文体不限:散文、记叙文、诗歌、短篇小说等均可,鼓励多样化的表达方式和文学风格。
3.字数要求:根据具体文体而定,一般建议不少于800字,不超过3000字,诗歌可适当放宽限制。
4.在10月20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将作品以及报名表发送到组委会收稿邮箱:温老师122154189@qq.com,023-63873386附报名表。
提交方式:请将作品电子版(Word或PDF格式)及作者信息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主题请注明“我和文化宫的故事”征文+作者姓名。
(三)征文评选
1.征文分初评和终评,特邀专家组成评选组,对报送的征文进行评选。
2.征文初评作品100件进入终评,获奖分配:特等奖1名 奖金800元;一等奖2名 奖金600元/人;二等奖5名 奖金400元/人;三等奖7名 奖金300元/人。
3.由文化宫纪检人员对评审过程实施监督,评审结果由文化宫公示。
4.所有证书均由主办单位盖章。
六、实物征集内容及要求
(一)征集内容
历史文物:与文化宫建设、发展相关的历史文物,如建筑构件、碑刻、牌匾等。
老物件:反映不同时期社会风貌和文化宫活动的老物件,如老式放映机、乐器、体育用品等。
照片、影像资料:记录文化宫历史变迁和重要活动的照片、影像资料等。
文献资料:与文化宫相关的志书、文献、报刊等,包括反映文化宫发展历程、重要事件、人物传记等内容的资料。
艺术品:与文化宫主题相符的绘画、雕塑、手工艺品等艺术品。
(二)征集要求
真实性:征集的实物必须真实可靠,不得伪造或篡改历史事实。
完整性:实物应尽可能保持完整,避免损坏或缺失重要部分。
代表性:所征集的实物应具有代表性,能够反映文化宫某一时期或某一方面的历史特点和文化内涵。
附带资料:提交实物时,应附带相关文字说明或图片资料,介绍实物的来源、历史背景、故事等。
安全性:在征集和展示过程中,应确保实物的安全,避免发生损坏或丢失等意外情况。
无偿性:所有征集的实物为无偿征集,我们在主题活动结束后,将全部返还给持有者。
无偿捐赠:对于自愿无偿捐赠者,物品符合收藏条件的,由文化宫颁发捐赠证书;并在相关展示宣传活动中标明捐赠者姓名等信息。
(三)参与方式
参与者在10月20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将实物照片以及报名表发送到组委会收稿邮箱:何老师136116411@qq.com, 023-60338268
提交方式:照片电子档及报名表信息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主题请注明“我和文化宫的故事”实物+姓名。
(四)实物评选
1.文化宫将对征集到的实物进行筛选和整理,整理出100件实物,并计划举办展览、讲座等活动,向公众展示和宣传这些珍贵的历史文化遗产。
2.我们将对入围的100件实物颁发荣誉证书,所有证书均由主办单位盖章。
3.对于具有重要历史价值和文化意义的实物,文化宫将长期保存和展出。
七、其他事项
(一)每位参加征文的作者报送不超过2篇,如果同时报送其他征文比赛,将取消参评资格。
(二)组织机构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网络传播、公益性宣传等方式免费使用入展作品。
(三)投稿者应对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权利,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因投稿者违背《著作权》等法律法规导致相关纠纷,由投稿者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组织机构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四)对于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参评和入展资格。
(五)凡参加展览征集的投稿作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
上各条规定。
(六)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组织机构。
重庆市劳动人民文化宫
2024年9月29日
为全面学习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入挖掘和传承文化宫作为城市记忆地标的历史价值和精神内涵,发挥“全国标准化工人文化宫”称号的示范引领性,全面激活重庆市劳动人民文化宫改造提升后的数字赋能“硬核”、文化铸魂“软核”作用,激发公众对职工文化的传承与创新思考,增强全体职工群众和工会干部对重庆市劳动人民文化宫的认同感和归属感,推动“三个亮起来”,实现文化宫功能完好、物尽其用,让文化宫成为新时代职工群众的学校和乐园。
值此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之际,重庆市劳动人民文化宫面向全体职工群众和工会干部开展“我与文化宫的故事”主题征文比赛暨“鉴证文化宫”主题实物征集活动。现将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名称
“我与文化宫的故事”主题征文比赛暨“鉴证文化宫”主题实物征集活动
二、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重庆市劳动人民文化宫
三、活动对象
面向全体职工群众与工会干部
四、活动时间和地点(暂定)
(一)活动时间:
1.宣传阶段(9月24日-12月9日):通过各类媒体:重庆市总工会网站、渝工娘家人、重庆市劳动人民文化宫网站等渠道发布活动信息,吸引公众参与。
2.征集阶段(9月24日-12月9日):设定具体的时间段进行征文与实物征集。
3.评审阶段(12月10日-12月15日):组织专家团队对征文作品进行评审,同时整理筛选征集到的实物。
4.展览与表彰(12月20日-2025年1月10日):举办征文作品展览与实物展,对优秀作品及贡献者进行表彰。
5.后续传播:通过出版物、网络平台等多种方式,持续传播活动成果,扩大影响力。
(二)活动地点:重庆市劳动人民文化宫
五、征文内容及要求
(一)征文内容
主题鲜明:以“我和文化宫的故事”为主题,可以从我记忆中的文化宫、我眼中的文化宫、我期望中的文化宫三个方面,任选其一来讲述自己与文化宫之间的点点滴滴。
1.我记忆中的文化宫:
回忆儿时或青春时期与文化宫的初次邂逅,描述那时的文化宫景象,如建筑风格、活动项目、文化氛围等。
分享在文化宫度过的难忘瞬间,如参加文艺演出、观看电影、学习才艺、结交朋友等经历。
阐述文化宫如何成为你成长道路上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对你性格形成、价值观塑造等方面的影响。
2.我眼中的文化宫:
描述当前文化宫的现状,包括其功能定位、服务内容、活动形式等方面的变化。
分析文化宫在现代社会中的价值与作用,如作为公共文化交流平台、职工文化教育基地、城市文化地标等。
分享你近期参观或参与文化宫活动的感受,以及这些活动如何丰富你的精神生活,促进社区和谐。
3.我期望中的文化宫:
展望未来,描绘你心目中的理想文化宫形象,包括其设计理念、功能布局、技术创新等方面。
思考文化宫如何更好地适应时代发展需求,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提出你对文化宫未来发展的建议或设想,如加强数字化建设、拓展国际文化交流、促进文化产业融合发展等。
(二)相关要求
1.原创性:参赛作品必须为作者原创,未在任何媒体(包括网络)公开发表过,严禁抄袭。如发生著作权问题,将取消参赛资格,相关法律后果由作者自负。
2.文体不限:散文、记叙文、诗歌、短篇小说等均可,鼓励多样化的表达方式和文学风格。
3.字数要求:根据具体文体而定,一般建议不少于800字,不超过3000字,诗歌可适当放宽限制。
4.在10月20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将作品以及报名表发送到组委会收稿邮箱:温老师122154189@qq.com,023-63873386附报名表。
提交方式:请将作品电子版(Word或PDF格式)及作者信息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主题请注明“我和文化宫的故事”征文+作者姓名。
(三)征文评选
1.征文分初评和终评,特邀专家组成评选组,对报送的征文进行评选。
2.征文初评作品100件进入终评,获奖分配:特等奖1名 奖金800元;一等奖2名 奖金600元/人;二等奖5名 奖金400元/人;三等奖7名 奖金300元/人。
3.由文化宫纪检人员对评审过程实施监督,评审结果由文化宫公示。
4.所有证书均由主办单位盖章。
六、实物征集内容及要求
(一)征集内容
历史文物:与文化宫建设、发展相关的历史文物,如建筑构件、碑刻、牌匾等。
老物件:反映不同时期社会风貌和文化宫活动的老物件,如老式放映机、乐器、体育用品等。
照片、影像资料:记录文化宫历史变迁和重要活动的照片、影像资料等。
文献资料:与文化宫相关的志书、文献、报刊等,包括反映文化宫发展历程、重要事件、人物传记等内容的资料。
艺术品:与文化宫主题相符的绘画、雕塑、手工艺品等艺术品。
(二)征集要求
真实性:征集的实物必须真实可靠,不得伪造或篡改历史事实。
完整性:实物应尽可能保持完整,避免损坏或缺失重要部分。
代表性:所征集的实物应具有代表性,能够反映文化宫某一时期或某一方面的历史特点和文化内涵。
附带资料:提交实物时,应附带相关文字说明或图片资料,介绍实物的来源、历史背景、故事等。
安全性:在征集和展示过程中,应确保实物的安全,避免发生损坏或丢失等意外情况。
无偿性:所有征集的实物为无偿征集,我们在主题活动结束后,将全部返还给持有者。
无偿捐赠:对于自愿无偿捐赠者,物品符合收藏条件的,由文化宫颁发捐赠证书;并在相关展示宣传活动中标明捐赠者姓名等信息。
(三)参与方式
参与者在10月20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将实物照片以及报名表发送到组委会收稿邮箱:何老师136116411@qq.com, 023-60338268
提交方式:照片电子档及报名表信息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主题请注明“我和文化宫的故事”实物+姓名。
(四)实物评选
1.文化宫将对征集到的实物进行筛选和整理,整理出100件实物,并计划举办展览、讲座等活动,向公众展示和宣传这些珍贵的历史文化遗产。
2.我们将对入围的100件实物颁发荣誉证书,所有证书均由主办单位盖章。
3.对于具有重要历史价值和文化意义的实物,文化宫将长期保存和展出。
七、其他事项
(一)每位参加征文的作者报送不超过2篇,如果同时报送其他征文比赛,将取消参评资格。
(二)组织机构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网络传播、公益性宣传等方式免费使用入展作品。
(三)投稿者应对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权利,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因投稿者违背《著作权》等法律法规导致相关纠纷,由投稿者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组织机构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四)对于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参评和入展资格。
(五)凡参加展览征集的投稿作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
上各条规定。
(六)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组织机构。
重庆市劳动人民文化宫
2024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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