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漳州市古雷港经济开发区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与《古雷港经济开发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服务类采购项目
金额
53.6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0/06/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53.6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赖佳05925217163
公告正文

漳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漳州市古雷环境监测站

乙方中科同恒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692]ECY[CS]2020002《漳州市古雷港经济开发区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与《古雷港经济开发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服务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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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品目号 品目编号 品目名称 商品名称 数量 计量
单位
产地
类型
单价 金额 品牌 型号技术
指标等
产品属性
1 1-1 C99 其他服务 其他服务 1 国内 536000 536000 中科同恒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合格
合计: 536000.00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伍拾叁万陆仟元整(¥5360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签订合同3个日历日内开始服务,60个日历日内分别完成《漳州市古雷港经济开发区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和《古雷港经济开发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的编制和专家评审

4.2交付地点:福建省漳州市漳浦县古雷石化基地安全检查站旁环境监测大楼

4.3交付条件:签订合同3个日历日内开始服务,60个日历日内分别完成《漳州市古雷港经济开发区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和《古雷港经济开发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的编制和专家评审。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在甲方协助提供《方案》和《规划》编制所需的基本条件和资料后: (1)乙方签订合同30个日历日内提交《方案》和《规划》成果。 (2)乙方协助甲方举行项目评审会,评审咨询费用由乙方支付。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规划须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成交人负责在规划评审时进行汇报、答辩。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对报告进行修改,形成最终规划文本。经评审合格的规划(含图件)须给采购人提供电子版各1份(含PDF及WORD格式),文本书籍10份,费用由成交人支付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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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1 50 合同签订后,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的50%;
2 50 《漳州市古雷港经济开发区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和《古雷港经济开发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完成并经专家评审后,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的50%。供应商未提供合法有效发票的采购人有权拒绝支付以上款项。

8、履约保证金

9、合同有效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作任务全部完成

10、违约责任

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10.1 乙方违反本合同条款约定,逾期超过15个工作日未采取纠正措施的, 乙方应承担以下违约责任: 甲方有权终止合作,甲方不支付报酬。甲方有权要求违约方采取必要的方式消除因为此项目对甲方带来的损失并支付相应赔偿。 10.2 甲方违反本合同条款约定,逾期超过15日未采取纠正措施的, 甲 方应承担以下违约责任: 乙方有权终止与甲方的合作,按合同约定已付给乙方的报酬不退回甲方。乙方有权要求违约方采取必要的方式消除因为此项目对乙方带来的损失并支付相应赔偿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服务内容与形式: 乙方组织专家团队,以编制《漳州市古雷港经济开发区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为目标,对区域流域水环境各类污染源进行数据调查、流域水体现场踏勘、水环境问题分析,并制定流域水环境治理项目清单和投资估算,最终形成《方案》; 乙方组织专家团队,以编制《古雷港经济开发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为目标,充分对接省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等相关规划,明确古雷港经济开发区农村污水的治理重点,并进行必要的现场踏勘和详细调查,综合考虑区域农村自然与经济状况、人口状况、污水产排现状、生态环境敏感程度等实际情况,科学规划和安排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因村制宜确定治理模式和处理工艺,最终形成《规划》。 14.2服务要求: (1)对区域工业涉水排污、畜禽养殖、水产养殖加工、农业种植、生活废水和垃圾排污等污染源情况进行调查; (2)对流域各类水体进行现场踏勘; (3)收集区域总体规划、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规划、乡镇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乡村旅游规划、水功能区划、水环境功能区划、中小流域治理规划以及其他相关专业规划; (4)完成区域自然气候、社会经济及生态环境保护情况调查; (5)完成用排水情况、农户改厕普及情况及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调查; (6)根据调查情况完成每个村的污染负荷量预测; (7)提出每个村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方案;按照年度计划,逐村列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清单; (8)对农村生活污水管网及泵站、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及其他废弃物处理处置、污水资源化利用等方面的工程规模、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分别进行汇总统计,分类估算投资。 (9)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图件应达到《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指南(试行)》的要求; (10)漳州市古雷港经济开发区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完成,须经过主管部门组织的有关专家和相关部门的审查。 14.3甲方的协作事项: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项目所需的各项相关资料。 (2)为便于本项目的顺利开展,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为调研等工作的顺利完成提供必要的协助等。 (3)在乙方完成现场调研工作之前,甲方应当确保在调查范围内调研工作不被干扰。 14.4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 甲、乙双方就项目的内容进行保密,期限为自签订合同后的2年内。甲方不得将乙方成果提供给第三方用于其它用途。乙方必须对项目实施过程中收集、采用、引用和接触到的所有数据进行严格保密,不能用作与本项目无关的其他用途。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甲方:漳州市古雷环境监测站 乙方:中科同恒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漳州市漳浦县杜浔镇漳州海滨城A18-2区商业SY6#幢 住所:厦门市集美区集美大道1300号创新大厦20F
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许东升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赖佳
联系方法:05966081721
联系方法:05925217163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漳州古雷经济开发区支行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科技支行
账号: 427367743943 账号: 35150198870100001877

签订地点: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

签订日期:2020年0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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