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乐清市人民医院关于免散瞳眼底照相机允许采购进口产品论证的公示
金额
26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8/0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公示简要情况说明:
一、 采购人名称: 乐清市人民医院
二、 进口产品公示编号: importedProduct2023081198902093
三、 采购项目名称: 免散瞳眼底照相机
四、 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
五、 采购项目概况:
标的名称: 免散瞳眼底照相机
预算金额(元): 260000
数量: 1
单位: 套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用于糖尿病眼底病变或眼部其他眼底相关病变的免散瞳的彩色眼底照相
六、 符合上述采购要求的进口产品产地、品牌(一家及以上):
七、 申请理由: 免散瞳眼底照相机用于糖尿病眼底病变或眼部其他眼底相关病变的免散瞳的彩色眼底照相,要求采集模式包括彩照、眼前节照相、立体拍照;视场角包括45°、30°;最小瞳孔直径≤3.3mm;操作模式为全自动跟踪眼球,一键式全自动操作模式,无需专业操作劈裂线对焦和双点对焦/手动;具备立体拍照有利于青光眼筛选。进口设备的功能和技术指标较好满足上述要求,临床应用成熟,国产设备无法完全满足要求,故申请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八、 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专业人员对进口产品技术性能先进性、采购必要性的论证意见: 免散瞳眼底照相机用于糖尿病眼底病变或眼部其他眼底相关病变的免散瞳的彩色眼底照相,要求采集模式包括彩照、眼前节照相、立体拍照;视场角包括45°、30°;最小瞳孔直径≤3.3mm;操作模式为全自动跟踪眼球,一键式全自动操作模式,无需专业操作劈裂线对焦和双点对焦/手动;具备立体拍照有利于青光眼筛选。进口设备的功能和技术指标较好满足上述要求,临床应用成熟,国产设备无法完全满足要求。综上,建议允许采购进口设备。
九、 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购进口产品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4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其他事项
十、 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乐清市人民医院
联系人: 黄旭程
联系电话:0577-62061957
传真: /
地址: 浙江省乐清市城南街道清远路338号
2、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张先生
监管部门电话: 0577-57571331
传真: 0577-57571325
地址: 乐清市伯乐东路501号
附件信息:
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申请核准表-免散瞳眼底照相机.pdf
315.2 KB
一、 采购人名称: 乐清市人民医院
二、 进口产品公示编号: importedProduct2023081198902093
三、 采购项目名称: 免散瞳眼底照相机
四、 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
五、 采购项目概况:
标的名称: 免散瞳眼底照相机
预算金额(元): 260000
数量: 1
单位: 套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用于糖尿病眼底病变或眼部其他眼底相关病变的免散瞳的彩色眼底照相
六、 符合上述采购要求的进口产品产地、品牌(一家及以上):
序号 | 品牌/厂家 | 产地 |
---|---|---|
1 | 尼德克 | 日本 |
2 | 拓普康TOPCON | 日本 |
3 | 佳能 | 日本 |
七、 申请理由: 免散瞳眼底照相机用于糖尿病眼底病变或眼部其他眼底相关病变的免散瞳的彩色眼底照相,要求采集模式包括彩照、眼前节照相、立体拍照;视场角包括45°、30°;最小瞳孔直径≤3.3mm;操作模式为全自动跟踪眼球,一键式全自动操作模式,无需专业操作劈裂线对焦和双点对焦/手动;具备立体拍照有利于青光眼筛选。进口设备的功能和技术指标较好满足上述要求,临床应用成熟,国产设备无法完全满足要求,故申请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八、 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专业人员姓名 | 专家人员职称 | 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
---|---|---|
陈大农 | 高工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 |
江川 | 高工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妇产科医院 |
王清波 | 高工 | 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
褚永华 | 高工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
唐煊 | 律师 | 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 |
专业人员对进口产品技术性能先进性、采购必要性的论证意见: 免散瞳眼底照相机用于糖尿病眼底病变或眼部其他眼底相关病变的免散瞳的彩色眼底照相,要求采集模式包括彩照、眼前节照相、立体拍照;视场角包括45°、30°;最小瞳孔直径≤3.3mm;操作模式为全自动跟踪眼球,一键式全自动操作模式,无需专业操作劈裂线对焦和双点对焦/手动;具备立体拍照有利于青光眼筛选。进口设备的功能和技术指标较好满足上述要求,临床应用成熟,国产设备无法完全满足要求。综上,建议允许采购进口设备。
九、 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购进口产品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4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其他事项
十、 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乐清市人民医院
联系人: 黄旭程
联系电话:0577-62061957
传真: /
地址: 浙江省乐清市城南街道清远路338号
2、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张先生
监管部门电话: 0577-57571331
传真: 0577-57571325
地址: 乐清市伯乐东路501号
附件信息:
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申请核准表-免散瞳眼底照相机.pdf
315.2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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