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人民银行嘉兴市分行食堂物料采购项目(牛肉、猪肉)更正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11/2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N2023015
项目名称:中国人民银行嘉兴市分行食堂物料采购项目(牛肉、猪肉)
二、更正信息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一号)第三十五条规定:“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和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不需要取得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应当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及《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8号)中第四条、第五条的相应规定,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单位为销售食用农产品、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无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单位应当提供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证明。
三、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人民银行嘉兴市分行
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中环南路1385号
联系人: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联系电话: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地点:嘉兴市洪兴西路2399号宝地大厦15楼
联系人(咨询、质疑):易蓉
联系电话(咨询、质疑):15068393008
项目编号:YN2023015
项目名称:中国人民银行嘉兴市分行食堂物料采购项目(牛肉、猪肉)
二、更正信息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一号)第三十五条规定:“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和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不需要取得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应当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及《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8号)中第四条、第五条的相应规定,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单位为销售食用农产品、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无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单位应当提供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证明。
三、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人民银行嘉兴市分行
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中环南路1385号
联系人: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联系电话: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地点:嘉兴市洪兴西路2399号宝地大厦15楼
联系人(咨询、质疑):易蓉
联系电话(咨询、质疑):15068393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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