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保定市南二环管网及配套市政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3/03/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保定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招标联系人刘文博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孙俊霞18931875759
标书截止时间2023/03/20
投标截止时间2023/04/06
公告正文
保定市南二环管网及配套市政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保定市南二环管网及配套市政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EPC工程总承包已由保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保发改投资[2023]1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保定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资金及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保定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保定市南二环管网及配套市政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EPC工程总承包2.建设地点:本次为西二环—乐凯大街、朝阳大街—东三环路段的道路改造。该路段西起西二环,东至东三环,其中不含乐凯大街至朝阳大街段,全长约10.3公里,道路规划红线60米。3. 建设规模:本次提升改造,按照主干路等级对南二环(西二环—乐凯大街、朝阳大街—东三环)进行改造。建设内容包括再生水工程、污水工程、电力工程、热力工程、给水阀门改造、雨水口改造等市政管线工程,以及市政基础设施附属配套工程。项目设计长度约10.3公里,建设内容包括再生水工程(DN400球磨铸铁管)13500米、污水工程(DN500)2750米、电力工程(20xΦ200MPP)12808米、热力工程(DN1000*2)11625米、给水阀门改造74个、雨水口改造675个等市政管线工程,以及市政基础设施附属配套工程。4. 质量标准:a.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设计规范及技术标准要求;b.建筑安装工程(设备)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5. 计划工期:730 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 60 日历天、施工工期:670 日历天)。
2.2招标范围:保定市南二环管网及配套市政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EPC工程总承包工作,本招标范围为项目建设工程的设计工作,完成设计工作并通过相关专业部门审核审批,完成施工配合及后续服务等工作。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工作,负责配合建设单位与相关专业部门沟通、协调各项工作,完成全部施工内容,项目所有设备试运行正常,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全部工作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营业执照(同时具备1、2资质)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设计、施工能力。
3.1.2其他要求: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一级(项目经理应注册在本单位)(建造师临时证书无效),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书在有效期内,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 其他要求: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3-14 09:00至2023-03-20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冀招标交易平台(www.jizhaobiao.com)自行下载招标文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4-06 10: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冀招标交易平台(www.jizhaobiao.com)”上传已固化并且使用单位CA加密的GE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2023年4月6日10 时00分至2023年4月6日 10 时 30 分(以本项目电子开标系统时间为准),如果通过冀招标交易平台上传的投标文件解密失败,可以在现场导入已固化无需加密的GEF格式的电子补救文件(电子补救文件由投标人自愿选择是否递交,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6日10 时00分,且仅应用于投标人已在冀招标交易平台上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情况下使用)。若投标人没有递交电子补救文件或递交的电子补救文件现场无法导入,则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cn)、冀招标交易平台(http://www.jizhaobiao.com)、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保定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 | 保定市高新区恒源西路88号 | 地址: | 石家庄高新区长九中心A区B座301室 |
邮编: | 071000 | 邮编: | 050000 |
联系人: | 刘文博 | 联系人: | 孙俊霞 |
电话: | 0312-3105121 | 电话: | 18931875759 |
传真: | 0312-3105121 | 传真: | 0311-868216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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