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市刘湾水厂扩建工程已由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郑发改审设计【2023】17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302-410100-04-01-480930,招标人为郑州自来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市财政配套资金35%,企业自筹资金65%,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郑州市刘湾水厂扩建工程基坑监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市刘湾水厂扩建工程基坑监测项目
2.2项目地点:郑州市管城区
2.3项目建设规模:刘湾水厂扩建工程总投资约63781.65万元。刘湾水厂现状规模为40万m³/d,本次扩建工程设计规模为20万m³/d,扩建后总规模为60万m³/d,扩建部分供水水质满足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扩建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净水厂工程和配套清水管线工程两部分。
净水厂工程:混合格栅配水井、预氧化池、折板絮凝平流沉淀池、后臭氧接触池、上向流活性炭滤池、V型滤池、反冲洗泵房、清水池、二级泵房、污泥组合池、液氧站、综合楼、公厕基坑安全等级为二级,综合辅助车间、平衡池、进料泵房及脱水机房基坑安全等级为三级。
配套清水管线工程:厂区内东侧DN1000清水干管308米,全线开挖施工;河西路DN1400清水干管407米,DN1200清水干管239米,全线开挖施工;中州大道DN1400清水干管657米,DN1200清水干管67米,全线开挖施工;渠南路DN1200清水干管6524米,过十八里河段、过中州大道段、穿越高土方段、过十七里河段、穿越南绕城高速段顶管施工,其余开挖施工;环翠路新建DN800清水干管2597米,过河段及过现状村庄段顶管施工,其余采用开挖施工;商达路(豫十路)DN800清水干管3120米,全线顶管施工;豫一路DN1000清水干管1210米,全线顶管施工。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
2.5招标内容及范围:
对郑州市刘湾水厂扩建工程厂区及配套清水管线进行基坑监测,包含方案编制、评审和实施。并根据工程进度配合设计、施工等单位的工作,对工程建设提供监测工作范围内的全程跟踪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边坡顶部水平及竖向位移、周边建筑物及地面/道路沉降、地表/道路及建筑物裂缝、地下水位、孔隙水压力、深层土体位移、管线沉降。承包人认为监测项目、点位不足的,可自行增加。
2.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规定合格标准,出具的监测报告应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规范标准要求,并能够通过项目所在地工程建设主管部门认可。
2.7计划工期:在基坑支护施工需要进场时开始,且基础回填后3个月结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企业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者同时具备岩土工程专业和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并取得省级及以上技术监督机构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证书附表中的计量认证范围应满足本项目的监测需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和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须提供2023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在本公司交纳的养老保险证明(以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网络查询页为准,养老保险证明须是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还应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
3.4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合同金额在40万元(含)以上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或协议书;
3.5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0、2021、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部门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实际成立年份为准,提供对应年份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6信誉要求:①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出具承诺);②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并提供查询网页截图,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打印页,打印页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之后,经查询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7投标人需承诺2020年11月1日以来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出具承诺);投标人需承诺未被列入环保失信黑名单(出具承诺);投标人需承诺遵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且未被列入尚在执行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由投标人出具承诺,格式自拟);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信息,须显示股东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完善市场主体库相关信息,于2023年12月16日至2024年1月4日,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 )”,凭企业CA锁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尚未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的,请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查阅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或“CA及签章办理流程”中《关于数字证书(CA)互认功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tzgg/20200612/9db87633-2aec-4d6f-b692-a167ec8c11d6.html),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并完成市场主体库相关信息。
4.2请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系统业务菜单(“答疑澄清文件”,“控制价文件”,“异议回复”)内该项目。如有请直接下载,不再另行通知。
4.3本项目不收取招标文件费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月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5.2递交地点: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电子交易平台。
5.3投标文件的上传:请投标人在“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首页“办事指南”栏目中下载最新版本的“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南省版)”,投标人须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并按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经CA锁签章和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ZZTF格式),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投标人应登陆远程开标大厅远程解密,无需到开标现场。请投标人务必按照《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V1.0》的要求设置参与不见面开标的电脑环境,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签到失败、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应在开标前一小时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中进行电子签到,开标时间到了之后就不能签到,没有签到的投标单位其投标文件将被退回;投标人可在开标时间之后系统内观看开标过程。
5.5投标人应在解密时间内插入CA锁,输入密码,进行解密,如在解密时间内解密失败,可再次解密,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其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解密工作开始后30分钟内未解密的,不再对其投标文件进行开标,其投标文件予以退回。
(说明:1、投标人必须使用IE浏览器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选择CA证书登录方式进入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等操作。2、本项目将实行电子开评标,请投标人在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首页“办事指南”栏目中下载最新版本的“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南省版)”及“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操作手册-投标文件制作手册”,安装工具软件后,使用“文件查看工具”打开招标文件认真阅读。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必须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南省版)”)。如遇问题,请拨打技术服务单位(国泰新点)电话:4009980000。
6.本公告发布媒体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7.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郑州自来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中原中路67号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371-63398183
传真:0371-67696362
邮箱:lwsckuojian@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海域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郭老师 殷老师
电话:0371-58609926
传真:0371-85512909
邮箱:zhyaxmglzxyxgs@163.com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中州大道1188号置地广场3号楼12层
监督单位: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工程招投标监管处
地址:郑州市淮河西路25号
电话:0371-67885515
传真:0371-61788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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