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河州区县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电子管理改革实施项目单一来源邀请函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18/05/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cd2018-05109
预算金额315万元
招标联系人向少华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昭孔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白健15752508292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红河州区县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电子管理改革实施项目

单一来源邀请函

招标编号:ZCD2018-05109

致: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盖泽科技有限公司

贵单位经红河州区县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电子管理改革实施项目邀请投标,凭本通知可购买招标文件,参加投标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采购内容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第74号令》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红河州区县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电子管理改革实施项目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申请单一来源公示期内无异议。云南昭孔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财政局的委托,对红河州区县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电子管理改革实施项目组织单一来源采购。

1.2项目概况

1.2.1项目名称:红河州区县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电子管理改革实施项目

1.2.2招标编号:ZCD2018-05109

1.2.3采购内容:

A包:电子凭证库、电子印章系统及一体化系统改造及电子化支付改革

B包:人行前置系统实施及运维

1.2.4 交货期:合同签定后30日历天(供应商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报出合理的更短交货时间)。

1.2.5 交货地点: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财政局用户指定地点。

1.2.6 采购预算:315万元(A包:219万元,B包:96万元)。

1.3单一来源供应商

A包: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B包:贵州盖泽科技有限公司

1.4供应商资格要求

1.4.1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4.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二、采购文件的获取

2.1 获取时间:请于2018年05月17至2018年05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hhzy.net),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同意邀请成功后,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 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云南昭孔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红河分公司(红河州蒙自市朝阳路州体育馆西侧1、2号商铺)持投标邀请书购买招标文件。并持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留置备查。

2.2文件每套售价:4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三、响应文件的递交

3.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年05月22日下午14:30时(北京时间),文件递交地点: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工业园区8号路红河州政务服务大楼3楼(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2网上递交:网上递交需登录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电子服务(网址:http://www.hhzy.net),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响应文件(格式为*.ZCZBJ))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响应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

3.3现场递交:网上递交响应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的响应文件光盘,地点为红河州蒙自市工业园区8号路红河州政务服务大楼3楼(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四、发布公告媒介

本项目单一来源邀请书在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财政局

联系人:向少华

址:蒙自市凤凰路8号

话:15987782102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昭孔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白健

址:蒙自市朝阳路州体育馆西门一楼1、2号商铺

话:15752508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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