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西藏山南某部专修室整治项目招标公告(2023-JLSSNB-GC4006)(第1包)
金额
7.42万元
项目地址
西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12/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7.42万元
招标公司西藏山南某部
招标联系人杨助理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12/11
公告正文

西藏山南某部专修室整治项目施工总承包

询价采购公告

 

一、项目名称

西藏山南某部专修室整治项目

二、项目编号

2023-JLSSNB-GC4006-营施

三、项目概况

(一)西藏山南某部专修室整治项目已按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经费为本级事业性经费。

(二)建设地点:西藏山南某乡。

(三)项目规模:专业库室整治,限价7.42万元

(四)询价范围:工程量清单、询价文件及答疑纪要等规定的全部内容。

 (五)计划工期:30日历天。

 (六)工程质量要求:满足现行国家及行业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和规范要求(合格)

四、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承担过同类采购活动,且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2年,且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报价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参与本项目的报名询价。

(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明确,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工程施工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五)企业近3年2020、2021、2022年度财务状况良好,基本账户目前未处于冻结状态。

(六)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所承建项目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本项目不接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或被公安系统列为“涉黑人员”的报价人参与报价。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八)供应商必须事先通过军队采购网(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五、材料的提交

(一)需要提交的材料

1.报名文件,内容包括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证明及联系方式、报价函、报价清单、营业执照、建筑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银行开户行证明、公司财务情况证明、企业在军队采购网注册成功截图、无违规记录截图等资料

2.报价文件可现场递交或通过电子邮箱递交。(1)现场递交方式:前往我部递交报价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2)电子邮箱递交方式:将需提交的材料扫描为一份电子文件(pdf版),压缩加密后发送至1940378452@qq.com(未加密文件将拒收)

(二)签字或盖章要求

报价文件封套、报价文件封面、报价函、报价清单均应加盖报价单位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电子版报价文件要求与上述一致。

    (三)报价文件份数

报价文件正本壹份,密封,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公章。电子报价文件必须加密,待询价会由我部人员现场联系报价单位解密。

    (四)封套上写明

1.发包人的地址:西藏自治区山南市某乡。            

2.发包人名称:西藏山南某部。                          

3.西藏山南某部专修室整治项目施工总承包报价文件在2023年12月11日16时00分前不得开启。

4.报价人的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报价形式

限价7.42万元,报价唯一,结合市场情况以及项目实际情况合理提报报价,且不得低于成本。

(六)报价文件提交方式及截止时间

报价文件需在2023年12月11日12时00分前,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送至我部(具体地址请致电咨询),电子文件已邮箱送达时间为准,逾期送达文件将拒收。

(七)其他说明

如出现串通报价等违规行为,将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进行处理。

六、项目评审

2023年12月11日16时00分,我部在本级纪委监督下自行组织评审工作(全程录像),满足资质要求的前提下,以最低价中选,并在网上公示。

递交报价文件份数少于3份或通过资格审核报价单位少于3家的,重新组织询价工作。

 七、合同签订

(一)自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签订合同。

(二)中选人无正当理由不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发包人提出附加条件、自动放弃中选的、发包人取消其中选资格,并上报军队和地方职能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处理。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中选人应当予以赔偿(询价限价的30%)

(三)第一中选人放弃中选的,按照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候选人为中选人,并签订合同。

八、信息发布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上发布。

九、询价监督

 报价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询价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部门投诉,但必须参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13年修订)》(七部委11号令)的规定和要求进行投诉,否则不予受理。如出现诬告乱告的情况,取消2年内参加发包人工程建设项目的投标(报价)资格,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投诉电话:0893-7861210。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助理15889030756。

    附件:工程量清单

 

 

2023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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