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建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楼顶标牌字及文化亭采购项目比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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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2-07-29 11:33: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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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建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楼顶标牌字及文化亭采购项目比选邀请书
四川建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二O二二年七月二十九日
一、 比选项目:四川建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楼顶标牌字及文化亭采购项目 二、比选项目概况:根据四川建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形象和宣传,完成楼顶标牌字及文化亭采购项目服务。 三、比选文件必须在比选截止时间前送达发起人。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比选文件规定的投递文件恕不接受。 四、本次比选不允许转包、分包,必须以比选人名义签订合同。 五、凡不响应“星号”项者均被作为废除处理。 六、比选结果另行通知,发起人对未选中者不作任何解释,不退还递交文件资料。 七、本次比选活动由发起人负责解释,并由发起人内部监督机构以书面形式统一答疑。 八、发起人:四川建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四川省雅安市经济开发区滨河东路6号(名山工业园内) 业务联系人:原磊 电话:17608015301 监督/投诉电话:0835-2635386、2635231 邮箱:jajsb2009@163.com 四川建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3月4日
一、比选人须知
二、比选文件 (一)比选文件的组成 l、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有承办类似活动的经验;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比选文件包括正本1份、副本1份;商务报价按以下表格:
3、如比选人派出参与招标的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比选人统一格式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章,被授权人须签字; 4、主要业绩证明:近期的主要业绩表及图片,业绩表中应写明年份、规模、联系方式等; (二)答疑 比选人在收到邀请文件后,若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于比选人规定的时间内以邮件形式发到指定邮箱。比选人将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并统一发给所有投标人。 (三)比选文件的修改 1、在比选截止日期前,比选人有可能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 2、补充通知将以书面方式在比选截止日2个工作日前通知所有参与人。 3、补充通知作为比选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比选人起同等约束作用。 4、为使比选人在编制比选文件时把补充通知内容考虑进去,发起人将延长递交比选文件的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补充通知中写明。 (四)比选文件的递交 1、比选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1)比选文件应装订成册、字迹清晰、整洁干净。 2)比选人应将比选文件分为正本和副本,信封注明文件名称,加盖密封章。 3)在比选文件封口处应当盖有清晰可辨认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印鉴及公章。 4)如果比选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比选文件,发起人有权拒收。 2、比选截止期 1)比选人应在比选规定的时间(2022年8月6日)将比选文件递交给发起人。 2)超过比选截止期送达的比选文件发起人有权拒收。 三、比选要求 1、四川建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甲方,下同)通过比选确定的服务机构(乙方,下同)负责提供制作、安装服务。 2、保密要求:乙方要郑重承诺:乙方及其代表人等,应对比选内容严格保密。特别当不能中标时,乙方及其代表人应将有关文件、技术资料(包括复印件)及时、全部地退回。 3、乙方业绩要求 ★3.1 乙方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 乙方必须在中国大陆内地有同类项目业绩,且客户反映良好,无不良质量投诉。需列出近两年在中国大陆地区的项目业绩,在其比选文件中提供业绩表。 ★3.3 乙方拥有履行合同所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 乙方必须按项目要求,列出项目的分项总价和单项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的作废处理。 ★4、乙方应确保甲方所需制作、安装项目完成后,甲方认可签字方可验收。 四、比选办法 1、评审工作由发起人负责组织,具体评审事务由发起人依法组建的评审委员会负责,采用最低价法。 2、比选文件中如果出现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 (1)用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2)单价和数量的乘积与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并修正总价。 (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的投标报价应对比选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其比选文件作废。 3、发起人不解释中选或落选原因,不退回比选文件和其他比选申请资料。 4、中选人应按中选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及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与发起人签订合同。签订合同应与投标文件内容一致,不得有实质性改变。 5、中选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或放弃中选的,发起人可以与排在中选人之后第一位的中选候选人签订咨询合同,以此类推。 6、中选人需在比选结果公布后7天内按发起人通知签订相关商务合同。
第三部分 商务合同 广告制作安装合同
委托方:(甲方):四川建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受托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制作及安装位于 的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一、承包方式及承包范围 本工程采用包工、包料、包制作、包安装、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风险,乙方采用以固定总价包干形式进行包干,施工过程中不管市场价格如何变化,双方均按本合同确定的价格按实结算。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确定的设计方案,保质、保量、按时完成项目的整体制作、安装工程。
二、总费用及付款方式 本合同总费用¥: 元(含税价),大写: 元整,(详情见附件清单)。进入合同期后,在本合同所列的各项制作、安装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安装完成验收合格后甲方一次性付款。
三、双方责任 1.甲方负责在约定的时间内确定有关项目的资料(画面设计效果图)和制作方案;甲方须协调好乙方的施工环境((如场地、接电等))如因甲方场地协调。 2.乙方应安全施工,安装过程中如因为乙方制作质量问题所有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全部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连带责任。
四、解决争议的方法 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其他 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5.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签约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约人) 签字盖公章: 签字盖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四部分 廉政协议 廉 洁 自 律 协 议 建廉(2022) 号 为维护双方合法权益,规范双方经济交往行为,防止业务人员以权谋私和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规,经本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 (以下简称乙方)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以下廉洁自律协议: 一、甲方单位及业务人员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建安车桥分公司廉洁自律的各项规章制度; 2、不准向乙方单位或个人索取财物以及其它不正当利益; 3、不准接受乙方单位或个人可能影响公正履职的馈赠,拒收不成的应按有关规定处理; 4、不准参加由乙方单位或个人支付费用的营业性休闲服务和其它娱乐活动; 5、不准在乙方或乙方有关联的公司或实体入股或变相入股分红和兼职取酬; 6、不准在乙方报销应由个人及亲属、子女承担的个人费用或接受其它变相资助; 7、不准与乙方人员合谋损害双方企业利益。 二、乙方单位及人员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不得向甲方单位或个人行贿或采取其它不正当的手段拉拢腐蚀甲方人员; 2、不得邀请甲方人员参与营业性休闲服务和其它娱乐活动; 3、不得以回扣、酬金、奖励等名目,将让利转给甲方业务人员; 4、不得向甲方人员赠送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 5、不准与甲方人员合谋损害双方企业利益; 6、严格执行合同、协议等规定和要求,自觉接受甲方有关部门的监督查询; 7、对甲方人员在业务交往中出现的不廉洁行为以及违法违纪行为,应主动及时向甲方纪检部门举报,并有义务积极协助调查。 三、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单位及业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协议各项条款。甲方人员违反上述规定,按公司党风廉政相关规定处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乙方违反本协议的,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的合同履行,直至取消与乙方的业务往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全额赔偿责任。 甲方举报受理单位:四川建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纪检监察部,地址:雅安市经济开发区滨河东路6号,邮编:625100,邮箱:JAJSB2009@163.com,举报电话:(0835)2635389、2635231。 四、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有效期为: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甲方:四川建安工业有限责任有限公司 乙方: (盖章) 纪委(盖章) 经办单位: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经办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二0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二0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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