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jw32-f3002
预算金额25万元
招标公司新疆某部
招标联系人刘助理
标书截止时间2024/04/10
投标截止时间2024/04/16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乌鲁木齐)某单位聘请专业心理机构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乌鲁木齐市(电子邮件发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4月16日 12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JW32-F3002
项目名称:(乌鲁木齐)某单位聘请专业心理机构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合同履行期限:采取包年服务,时限为1年,从签订合同时间起算。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08日  至 2024年04月10日,每天上午10:00至12:30,下午15:30至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电子邮件发售)
方式:电子邮件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4月16日 12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4月16日 12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乌鲁木齐)某单位聘请专业心理机构
二、项目编号:2024-JW32-F3002
三、项目概况: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要求
服务地点
交付时间/服务期限
备注
1
聘请地方专业心理机构开展服务
1.心理咨询服务:①派员现地对重点关注人员,进行现场一对一咨询访谈、咨询疏导、心理干预、健康评估,建立完善心理健康档案,定期跟踪回访等工作,形成重点人员阶段性评估报告。全年服务结束后,出具年度心理重点人员整体评估报告;②组织方式:派员现地开展心理咨询服务,每半年组织1次,每年组织2次。
2.心理专题辅导及培训:①安排国内知名心理专家团队为全员进行心理专题教育辅导、组织心理骨干培训;②组织方式:上、下半年,采取电视电话会议、现地授课辅导相结合方式,组织不少于2次心理专题教育、2次心理骨干培训,累计不少于10个学时。
3.筛查量表设计与评估:根据甲方需要设计心理筛查量表,指定专业人员做好“测、评、筛、访、定”等专业筛查工作指导、帮带服务。
4.提供心理危机干预:遇有突发情况,第一时间响应,配合需求单位,免费提供远程技术指导、帮带服务。
5.服务团队要求:①参与心理服务人员应取得相应国家心理咨询师、心理治疗师等专业资格证书。②为我单位开展理论授课辅导和骨干培训的专家,应在国内享有一定知名度,且具备开展心理服务的相关经历。③严格遵守保密要求,不得私自拍摄、传递相关信息、发表相关数据。
6.服务公司资质:应标公司应具有相应心理服务经营许可证,公司信用良好,有相关服务经验。
(更多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新疆
采取包年服务,时限为1年,从签订合同时间起算。
 
说明: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项目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项目预算:25万元整。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六)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七)报价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五、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4月8日至4月10日,每日上午10:00至12:30,下午15:30至18:30(申领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二)申领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电子邮件发售)。
(三)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公告附件1);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公告附件2);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近3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任意1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公告附件3);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公告附件4);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公告附件5);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六)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公告附件6)。
(四)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报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谈判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xjcgz012@163.com。
(五)谈判文件售价:0元/份。
六、报价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报价开始时间:2024年4月16日11时30分。
(二)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4月16日12时00分。
(三)报价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
(四)报价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谈判时间、地点
(一)谈判时间:2024年4月16日12时00分(应当与报价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二)谈判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助理
办公电话:0991-5289371
移动电话:13299907781(接收短信)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陈参谋
办公电话:0991-5289316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某部     
地址:新疆乌鲁木市齐        
联系方式:刘助理 0991-5289371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助理
电 话:  0991-5289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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