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深圳市机场国际快件海关监管中心有限公司智能摄像头采购项目竞价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4/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31ef0239507
预算金额23万元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发布时间:2023-04-06 08:31:45】



  • 邀请函

  • 中标候选人公示

  • 结果公示




原公告地址:


项目名称:深圳市机场国际快件海关监管中心有限公司智能摄像头采购项目项目编号:231EF0239507
项目地址:宝安区机场四道1006号项目类型:货物
采购方式:竞价
项目行业分类:其他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项目概况:在预算范围内,供应商为公司提供月台卡口摄像机、车辆卡口摄像机、补光灯等设备。
公告名称:深圳市机场国际快件海关监管中心有限公司智能摄像头采购项目竞价采购公告公告发布媒体深圳阳光采购平台
公告开始时间:2023-04-06 07:23
公告信息:
公告附件:深圳市机场国际快件海关监管中心有限公司智能摄像头采购项目报名公告(0403).doc


标段/包名称:深圳市机场国际快件海关监管中心有限公司智能摄像头采购项目标段/包编号:231EF0239507/01
报价方式:总价包干采购控制价(元):230000
采购控制价说明:
采购控制价说明附件:
评审办法:开启形式:线下开启
投标/响应文件:线下递交
是否缴纳保证金: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方式:
竞价类型:总价竞价竞价时常(分钟):60
延时时长:60是否存在起拍价:
起拍价(元):价格梯度(元):
交货期(天):10交货期说明: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交货。
招标/采购范围:未税报价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
资格条件:至少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报名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证明文件:经年审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报名人公章) 2.提供加盖原厂公章的授权函和售后服务承诺书。 注:同一品牌生产商和授权代理商同时参与竞价投标的,仅接受生产商的投标。 3、供应商提供的设备应符合国标及中国相关法律法规,保证设备为半年内生产。 4、报名人须至少具有2项有效业绩,有效业绩指(同时满足下述要求): (1)单个合同签订时间范围: 2020年01月01日至发布公告之日。 (2)单个合同的不少于20万元的智能摄像头(人脸识别、车牌识别、月台识别等带有智能算法摄像头)采购项目有关有效业绩。 (3)业绩证明文件: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合同中需清晰的反映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时间、合同内容等情况,否则视为无效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5、具有安防工程企业设计施工维护证书或电子与智能化承包资格证书。 6、竞价供应商管理规范,财务记录良好,与本项目采购人不存在因安全或质量问题引起的不良信誉记录等(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竞投,违反规定的,相关竞投均无效。
竞价开始时间:2023-04-12


采购单位名称:深圳市机场国际快件海关监管中心有限公司采购单位地址:
联系人:陈诗琪联系电话:23452731
对外监督人员:对外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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