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mgzfcg-ddfw-2023-347506
预算金额4.23万元
公告正文
一、项目概述
项目编号:NMGZFCG-DDFW-2023-347506
项目名称:内蒙古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呼伦贝尔边境管理支队机动车保险服务定点采购
采购单位:内蒙古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呼伦贝尔边境管理支队
所属区域:内蒙古自治区本级
预算金额(元):42,300.00
项目开始时间:2023-12-26 15:35:43
采购人联系方式:卢警官 13294700772
采购计划备案书/批准书编号:NZC2023-A03-XY-05819
采购方式:电子卖场(定点服务)
二、需求明细
编号 项目需求 数量 计量单位
1 本项目为采购呼伦贝尔边境管理支队轮训队运行车辆保险服务供应商一家,需要购买的车辆保险服务为呼伦贝尔边境管理支队轮训队新配发车辆保险,投保车辆一共12辆。实际投保车辆明细情况(具体车型)以合同履行过程中实际投保车辆为准。 二、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 1 年(具体时间以合同正式履约时间为准),在此服务期间的车辆保险均以一年为限,保费以一年计算。 三、保费计算时间:车辆保险保费服务期内计算时间从车辆续保日起以一年为限,保费以一年计算。 四、保险险种:本次采购的车辆保险服务险种由投保人(呼伦贝尔边境管理支队为投保人)确定,但必须包括国家规定强制购买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险种。 车辆保险的险种包括强制保险服务险种为: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2台)。 商业险种为: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盗抢险、车身划痕损失险、玻璃单独破碎险、不计免赔特约保险、车辆损失无法找到第三方责任险。 其中商业险种由采购人针对不同的车辆自主选择投保。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按国家、自治区现行规定执行。 1

三、商务需求
编号 需求内容
1 一、采购项目具体数量及明细
1、车辆号牌:无号牌,厂牌型号:福特牌CAF6510B65E,车辆类型:多用途乘用车,车架号:LVSHFCAF0PH779243,发动机号PA20164,登记日期:未登记,座位数:7,保险险种:交强险、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保险(200万)、车上人员责任险(10万/人)、不计免赔特约保险、车辆损失无法找到第三方责任险。
2、车辆号牌:无号牌,厂牌型号:福特牌CAF6510B65E,车辆类型:多用途乘用车,车架号:LVSHFCAF2PH779244,发动机号PA20189,登记日期:未登记,座位数:7,保险险种:交强险、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保险(200万)、车上人员责任险(10万/人)、不计免赔特约保险、车辆损失无法找到第三方责任险。
3、车辆号牌:无号牌,厂牌型号:盾甲牌GDJ5105XZB,车辆类型:装备车,车架号:LWLDAANK7PL001445,发动机号:D07631,登记日期:未登记,座位数:3,保险险种:交强险、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保险(200万)、车上人员责任险(10万/人)、不计免赔特约保险、车辆损失无法找到第三方责任险。
4、车辆号牌:无号牌,厂牌型号:盾甲牌GDJ5141XJQ,车辆类型:警犬运输车,车架号:LWLDMMVH0PL046060,发动机号:KU003255,登记日期:未登记,座位数:5,保险险种:交强险、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保险(200万)、车上人员责任险(10万/人)、不计免赔特约保险、车辆损失无法找到第三方责任险。
5、车辆号牌:无牌照,厂牌型号:盾甲牌GDJ5043TXU,车辆类型:巡逻车,车架号:LNPHCSAGXPV400708,发动机号:23D0224,登记日期:未登记,座位数:5,保险险种:交强险、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保险(200万)、车上人员责任险(10万/人)、不计免赔特约保险、车辆损失无法找到第三方责任险。
6、车辆号牌:无牌照,厂牌型号:盾甲牌GDJ5044TXU,车辆类型:巡逻车,车架号:LNPHCSAG1PVL01114,发动机号:23M0635,登记日期:未登记,座位数:5,保险险种:交强险、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保险(200万)、车上人员责任险(10万/人)、不计免赔特约保险、车辆损失无法找到第三方责任险。
7、车辆号牌:无牌照,厂牌型号:盾甲牌GDJ5045TXU,车辆类型:巡逻车,车架号:LNPHCSAG5PVL01116,发动机号:23M0646,登记日期:未登记,座位数:5,保险险种:交强险、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保险(200万)、车上人员责任险(10万/人)、不计免赔特约保险、车辆损失无法找到第三方责任险。
8、车辆号牌:无牌照,厂牌型号:盾甲牌GDJ5043TXU,车辆类型:巡逻车,车架号:LNPHCSAGXPVL01113,发动机号:23M0640,登记日期:未登记,座位数:5,保险险种:交强险、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保险(200万)、车上人员责任险(10万/人)、不计免赔特约保险、车辆损失无法找到第三方责任险。
9、车辆号牌:无牌照,厂牌型号:盾甲牌GDJ5043TXU,车辆类型:巡逻车,车架号:LNPHCSAG7PVL01117,发动机号:23M0643,登记日期:未登记,座位数:5,保险险种:交强险、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保险(200万)、车上人员责任险(10万/人)、不计免赔特约保险、车辆损失无法找到第三方责任险。
10、车辆号牌:无牌照,厂牌型号:盾甲牌GDJ5043TXU,车辆类型:巡逻车,车架号:LNPHCSAG3PVL00997,发动机号:23M0096,登记日期:未登记,座位数:5,保险险种:交强险、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保险(200万)、车上人员责任险(10万/人)、不计免赔特约保险、车辆损失无法找到第三方责任险。
11、车辆号牌:无号牌,厂牌型号:依维柯NJ6716EC,车辆类型:客车,车架号:LNVL1CA48PVL01115,发动机号:1072682,登记日期:未登记,座位数:20,保险险种:交强险、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保险(200万)、车上人员责任险(10万/人)、不计免赔特约保险、车辆损失无法找到第三方责任险。
12、车辆号牌:无号牌,厂牌型号:盾甲牌装甲防暴车(暴龙)GDJ5092XFB,车辆类型:防暴车,车架号:3C7WRNAJ9NG339205,发动机号:JNG339205,登记日期:未登记,座位数:10,保险险种:交强险、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保险(200万)、车上人员责任险(10万/人)、不计免赔特约保险、车辆损失无法找到第三方责任险。
二、质量标准及服务要求
本项目为采购呼伦贝尔边境管理支队轮训队运行车辆保险服务供应商一家,需要购买的车辆保险服务为呼伦贝尔边境管理支队轮训队新配发车辆保险,投保车辆一共12辆。实际投保车辆明细情况(具体车型)以合同履行过程中实际投保车辆为准。 二、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 1 年(具体时间以合同正式履约时间为准),在此服务期间的车辆保险均以一年为限,保费以一年计算。 三、保费计算时间:车辆保险保费服务期内计算时间从车辆续保日起以一年为限,保费以一年计算。 四、保险险种:本次采购的车辆保险服务险种由投保人(呼伦贝尔边境管理支队为投保人)确定,但必须包括国家规定强制购买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险种。 车辆保险的险种包括强制保险服务险种为: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2台)。 商业险种为: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盗抢险、车身划痕损失险、玻璃单独破碎险、不计免赔特约保险、车辆损失无法找到第三方责任险。 其中商业险种由采购人针对不同的车辆自主选择投保。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按国家、自治区现行规定执行。 五、保险费报价: 供应商需要根据投保人提供的车辆明细及险种对应车辆进行报价,并将报价结果加盖公章扫描件、营业执照扫描件以PDF格式附件形式上传系统,投保人将根据供应商报价情况,按照最低价确定供应商。 六、承保人(成交供应商)工作要求: 1.承保人(成交供应商)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及国家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有关规 定,向投保人提供投保车辆应有的全部服务。 2.承保人(成交供应商)应主动提前预约上门为投保人办理承保手续。 3.承保人(成交供应商)负责汇总整理每月承保车辆情况清单(含电子文档)及车辆承保合同复印件等材料。 4.承保人(成交供应商)要做好车辆原保险的各项衔接工作,形成适应新的要求的管理体系,落实服务措施承诺的实施,提供比竞标前更优质的保险服务。 5.实行“异地出险,就地理赔”服务,接故障通知按公务用车车辆保险服务承诺方案承诺时间到达事故现场。 6.如保险车辆出险,投保人直接与承保人(成交供应商)联系报案,由承保人(成交供应商)通知其分支机构或者项目理赔服务小组专员按照承保人(成交供应商)承诺的服务条款提供查勘、 救援、定损、维修、索赔、结案等理赔服务。 7.定损时间:维修费用定损为一万元的,定损时限为一个工作日;维修费用定损为一万元以上到五万元的,定损时限为三个工作日;维修费用定损为五万元以上的,定损时限为五个工作日内。 8.若被保险车辆在外地发生事故,初步定损金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原则上由保险公司派车拉回呼伦贝尔辖区进行修理。 9.承保人(成交供应商)应自愿并主动接受投保人进行的服务质量、满 意度的调查。承保人(成交供应商)如出现违约或遭投保人投保人书面有效投诉的,采购人有权给予警告并限期改正。如拒不改正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每次伍仟元~壹万元的违约金处罚,并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违约金转到指定账户。 10.成交人必须对采购人所有车辆的保险信息熟悉(采购人提供车辆保险信息),成交人在车辆保险到期前10天,做好车辆续保计划给采购人。由于成交人工作失误,导致车辆脱保,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七、服务承诺要求: 1.处理问题及响应时间:在接到采购人处理问题通知后1个小时钟内到达采购人指定现场,并应在1个工作日内解决一般问题。 2.在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技术保障服务。针对突发事件,需接到通知后30分钟内到达采购人指定现场进行事故处理。 3.项目服务期内,不允许成交供应商更换项目负责人。如果成交供应商确因无法抗拒的原因必须更换项目负责人时,必须向采购人提交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提供一名具有同等或更高资历、熟悉相关业务的人员替换该职位。 八、安全与保密问题: 1.成交供应商需对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需提出详细的解决方案和具体的措施。 2.成交供应商应无条件接受采购人的保密约定,包括在合同期结束后承诺保密义务,并承担相应的涉密责任。

四、报价明细
成交供应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呼伦贝尔市分公司
成交金额:38112.54,大写(人民币):叁万捌仟壹佰壹拾贰元伍角肆分整。
名称 数量 单位 供应商报价(元) 是否中标
本项目为采购呼伦贝尔边境管理支队轮训队运行车辆保险服务供应商一家,需要购买的车辆保险服务为呼伦贝尔边境管理支队轮训队新配发车辆保险,投保车辆一共12辆。实际投保车辆明细情况(具体车型)以合同履行过程中实际投保车辆为准。 二、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 1 年(具体时间以合同正式履约时间为准),在此服务期间的车辆保险均以一年为限,保费以一年计算。 三、保费计算时间:车辆保险保费服务期内计算时间从车辆续保日起以一年为限,保费以一年计算。 四、保险险种:本次采购的车辆保险服务险种由投保人(呼伦贝尔边境管理支队为投保人)确定,但必须包括国家规定强制购买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险种。 车辆保险的险种包括强制保险服务险种为: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2台)。 商业险种为: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盗抢险、车身划痕损失险、玻璃单独破碎险、不计免赔特约保险、车辆损失无法找到第三方责任险。 其中商业险种由采购人针对不同的车辆自主选择投保。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按国家、自治区现行规定执行。 1 38,112.54

采购单位:内蒙古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呼伦贝尔边境管理支队
2023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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