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州市花都区土地开发储备中心关于开展《广州市花都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建新方案》征询报价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6/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王工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根据《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过渡期内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推动广州市花都区土地开发储备中心(以下简称“区土储中心”)建新方案上报审核工作依法、合规开展,区土储中心拟聘请一家第三方服务机构编制《广州市花都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建新方案》(以下简称“《建新方案》”),现就该项目向社会符合资质的单位、机构征询报价,公告如下:
  一、相关要求
  (一)参加报价单位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根据广东省、广州市相关规定,编制《建新方案》的全套成果。严格按照《建新方案》审查要求,编制和提交《建新方案》成果报告、相关附件和数据库;协助组织开展公示、听证、专家评审等工作。
  (四)代拟有关函件、请示等相关材料及协助办理盖章事宜,配合相关部门审查过程中需补充的各类材料编制工作。
  (五)对《建新方案》成果进行上报组卷,负责跟进区、市、省各级部门审查与报批工作,并及时按要求补正有关材料,直至通过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审批和省自然资源厅备案。
  (六)协助建设整理增减挂钩结余指标使用台账,便于日常管理及应用。
  (七)质量要求:成果符合相关文件审查要求并通过相关主管部门批复及备案。
  二、服务期限
  自签订服务合同后,按相关编制成果符合省自然资源厅、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相关审批要求,10个自然日内提交正式编制成果。
  三、工作职责
  编制广州市花都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建新方案,并出具纸质报告。
  四、服务要求
  中选单位应尽职尽责,以专业精神,办理区土储中心委托的《建新方案》成果上报审批事务,并保守在工作过程中所接触到的商业秘密。
  五、报价要求
  报价单位应结合项目实际情况提交一个确定报价金额。
  六、提交资料要求(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资料)
  (一)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书面报价单(加盖公章)。
  (三)资质要求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入驻政府采购网。
  (五)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六)提供在广州市承接过的相关项目清单,必要时提供对应项目的合同复印件。
  注:以上材料均提供复印件。报名单位应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加盖公章,报名单位须对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若有隐瞒或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发现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七、报价方式
  各参加报价单位根据项目需求制定报价文件,连同资质证明文件在限期内报送至指定地点。最终项目服务单位由区土储中心按程序选定。
  报价资料报送时间:2024年6月17日17时30分前(逾期不予受理)。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迎宾大道5-1号广州市花都区土地开发储备中心。
  采购项目联系人:王工,联系电话:020-36932207。
  八、本公告不构成采购要约,如符合资质且有意向单位可提交报价资料。
  九、本征询报价公告未尽事宜的由广州市花都区土地开发储备中心进行解释。
广州市花都区土地开发储备中心
2024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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