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污水处理厂尾水用于城市地表水系生态补水与水生态安全评估结果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1/12/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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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沈阳同创国成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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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正文

2021-12-08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污水处理厂尾水用于城市地表水系生态补水与水生态安全评估结果公告 有效期: 2021-10-15 至 2021-10-18
撰写单位: 沈阳同创国成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污水处理厂尾水用于城市地表水系生态补水与水生态安全评估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 、 项目编号 :JH21-210100-05719

二 、 项目名称:污水处理厂尾水用于城市地表水系生态补水与水生态安全评估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污水处理厂尾水用于城市地表水系生态补水与水生态安全评估

供应商名称:中国科学院沈阳应用生态研究所

供应商地址:文化路72号

中标(成交)金额:638,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污水处理厂尾水用于城市地表水系生态补水与水生态安全评估

服务类

名称:C010317水利工程研究服务

服务范围:本项目旨在建立适合于沈阳市城市地表水系水生态安全毒理评价的方法体系,确定具备良好敏感性的毒性效应终点评价指标,全面掌握沈阳市城市水网建设规划所囊括的大中型污水处理厂、城市水系河流、生态补水混合水体的毒理特征,并从水环境生态毒理学角度指导沈阳城市地表水系的生态补水与水网连通建设。 针对沈阳城市地表水系的生态补水需求开展水生态安全评估,提出并优化具有安全保障的城市地表水生态补水模式。 1)调查沈阳城市地表水系水生态安全现状及补水源概况 ① 调查沈阳城市地表水系分布特征与水资源现状; ② 提出样品采集重点关注区域与采样方案; ③ 完成地表水系水体及回用水体样品采集; 2)建立生态补水相关水体样品基础指标数据库 ① 分析生态补水水源样品与城市地表水系样品基础指标检测分析; ② 遴选水质指标和毒性指标等生态安全评价参数; 3)构建沈阳城市地表水系水生态安全评价体系 ① 优化沈阳城市地表水系水生态安全评估指标库; ② 建立多重敏感性水生态毒理指标综合分析方法; 4)沈阳城市地表水系生态补水安全性评估与应用 ① 针对拟定的多重生态补水方案进行综合毒理评价,根据综合评价结果,提出最优生态补水方案; ② 开展城市水系生态补水现场的毒理指标评价实证,提出优化措施和可持续管理对策,完成沈阳城市地表水系生态补水与水生态安全评估报告。

服务要求:(1)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等要求:按采购文件要求编制,符合有关技术标准,通过审查并批准印发。 (2)报价要求:本项目报价包括报告编制服务的劳务费以及相关伴随服务、聘请专家、项目评审、技术支持、技术服务费及后续的技术服务费、设备费、交通、通讯、保险、管理费、验收费、利润、税金及后续技术指导等所有有关的成本、费用的总和。除本合同价款外,采购人不再为本项目另付其他任何费用。 (3)保密要求:要求供应商对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因工作需要而查阅的有关合同中的有关商务信息进行保密。涉密人员范围:所有参加此项目的人员。 涉密责任:对违反上述要求而引起的一切后果负责。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至2022年3月中旬前完成。(具体签订时间以合同为准)

服务标准:1、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1)国家法律法规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年) ③《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8年) ④《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年) ⑤《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0年) ⑥《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2018年) ⑦《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2013年) 2)地方法规规章 ①《辽宁省环境保护条例》(2020年) ③《辽宁省水污染防治条例》(2018年) ④《沈阳市水污染防治条例》(2012年) ⑤《沈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9) ⑥《沈阳市城乡规划条例》(2011年) ⑦《沈阳市绿化条例》(2017年) ⑧《沈阳市林业建设保护条例》(2021年) 3)国家、省、市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以上文件如有变化,以最新发布的为准。 2、验收标准 采购人组织相关专家针对沈阳城市地表水系生态补水与水生态安全评估项目成果进行评估论证,并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丽范、高榕、栾天新、冯延章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污水处理厂尾水用于城市地表水系生态补水与水生态安全评估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项目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 中标人 向采购代理机构予以支付。 支付标准: 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 支付形式: 现金、电汇 支付时间: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付清代理服务费。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0,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沈阳市水务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

地址: 文萃路265号

联系方式: 024-238788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沈阳同创国成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华强广场D座1108

联系方式: 18640301185

3.项目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娣

电 话: 18640301185

十、附件

采购文件: 污水处理厂尾水用于城市地表水系生态补水与水生态安全评估.doc

关联计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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