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敏感信息实时监控系统”单一来源采购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18/04/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0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敏感信息实时监控系统”单一来源采购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敏感信息实时监控系统”单一来源采购 项目
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及《安徽省省级预算单位变更政府采购方式审批管理办法》(财购[2015]560号)的规定,现就本项目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予以公示。

一、 采购人名称: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二、 采购人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长江西路472号

三、 采购人联系电话: 0551-65599851

四、 采购项目名称: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敏感信息实时监控系统”单一来源采购

五、 拟采购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敏感信息实时监控系统”单一来源采购

六、 采购预算金额: 30 万元

七、 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功能整合安全需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法院办公专网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等文件关于采取现代化手段加强保密工作监督检查的部署和要求,我院2017年已使用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计算机终端检查系统,如再采购其公司的敏感信息实时监控系统,将有利于检查系统和监控系统数据间的安全对接整合,形成信息检查、取证、监控、报警的一体化系统,同时,也节约资金、人力投入。 2.数据交换安全需要。考虑到最高人民法院终端信息安全综合管理平台是由中孚公司开发设计,我院如采购中孚公司软件系统,日常工作中与最高人民法院终端信息安全综合管理平台进行数据交换、上下联动、开发升级和技术监管将更加安全、便利。 3.软件系统安全需要。中孚公司是最高人民法院终端信息安全综合管理平台保密产品和技术服务的供应商,该公司拥有软件开发甲级、系统集成甲级“双甲”资质,是国内领先的网络与信息安全解决方案提供商,且一直以来较好的承担了我院相关的技术支持工作,拥有成熟的技术、丰富的经验和稳定的本地化售后服务团队,能够为本项目提供持续运行、维护和培训服务。 为有效开展我院办公专网系统检查工作,提高我院保密工作的防护能力,拟将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敏感信息实时监控系统”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由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项目单一来源采购谈判对象。

八、 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 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九、 拟定唯一供应商地址: 济南高新区新泺大街1166号奥盛大厦2号楼15-16层

十、公示期限:2018年04月12日至2018年04月18日;(注:必须为不少于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公示期限从公示开始日期次日算起)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反映,同时抄送安徽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地址:合肥市阜南西路238号;联系电话:0551-68150413)。如无异议,公示结束后将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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