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珠江产业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方”)对珠江产投广州市聚龙湾项目启动区AF0212062地块树木保护工程采购项目进行邀请采购,采购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珠江产投广州市聚龙湾项目启动区AF0212062地块树木保护工程
二、项目类别
工程
三、采购(招标)控制价
金额:¥477,549.69元
四、采购内容
1.原址保护树木1株:本项目红线范围内计划原址保护树木1株,为大叶榕,胸径 159cm,为古树后续资源,树木位于开挖基坑内。
竞投人采取合乎树木保护专章要求的保护措施,保障其在施工过程中的生长和安全,以及后期生长复壮。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项目施工前对树木保护范围区域进行围蔽、排水,树木支撑,对树冠偏冠及桑寄生部分进行修剪,适当缩冠;②施工过程中对树木实施保护,包括对树木的观测(检测地表、地下水位、树木状况)、周边场地围蔽保护、施工过程中保护、健康维护、立地环境改造、监测管理等。
2.迁移利用树木45株:需要进行迁移的树木中胸径 20cm 以下的 12 棵, 胸径 20cm 以上的 33棵。树种包括盆架子、大叶榕、细叶榕、白兰、苦楝、朴树、假槟榔。
竞投人协助采购人办理上述树木迁移行政审批手续后对树木进行迁移及迁移后的养护。树木拟迁入的苗场须具备苗场经营资质,且位置为广州市周边,苗场地址与本项目地址最短路程距离宜小于150公里。树木迁移至苗场后根据合同期限等相关要求对树木进行养护、维护管理。树木养护复壮后根据采购人要求,部分树木迁移回项目周边公共绿地,其余树木可根据实际需要用于其他绿化建设项目。
3.竞投人在合同签订后3日内提交《广州市聚龙湾启动区AF0212062地块树木保护实施方案》(以下称“实施方案”)报采购人审批,实施方案需符合树木保护专章及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复意见(如树木保护专章与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复内容不一致的,以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复意见为准)等要求。
4.竞投人在迁移树木迁移完成后15日内向采购人递交验收申请,并移交本合同内所有树木的档案,验收完成后养护期内树木档案每半年更新一次并书面报送采购人,直至养护到期,竞投人向采购人提交完整的树木档案相关资料。
5.具体内容以审批通过的树木保护专章、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复意见(如树木保护专章与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复内容不一致的,以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复意见为准)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五、邀请供应商名称
广州市芳村市政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广州市荔湾区西关绿化有限责任公司;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绿化有限公司
六、成交供应商、成交金额
成交供应商:广州市荔湾区西关绿化有限责任公司;成交金额:¥379,338.35元。
七、采购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艳云
联系电话:02087300365
联系地址:广州市荔湾区陇西直街60号之一401房
采购方:广州珠江产业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日期:2022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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