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洛阳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就110辆纯电动公交车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评审,现将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110辆纯电动公交车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洛公交易采购[2017]184号
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复编号:洛购通[2017]242号
三、主要成交标的简要说明:
GTQ6103BEVBT3,单价1104800元,50辆,总计55240000元;
GTQ6101BEVBT9,单价949800元,60辆,总计56988000元。
履约期限:2017年10月31日前
四、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7年09月25日
五、评审日期及地点:2017年09月27日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三室
六、成交供应商名称及成交金额:珠海广通汽车有限公司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成交供应商,成交金额为112228000.00元,地址为: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金湖路16号。
七、采购小组名单:张保军、贺天勋、曲明、赵瑞丽、毛梦娣
八、采购单位名称:洛阳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洛阳市南昌路2号
联系人及电话:胡先生 0379-63626091
九、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洛阳市王城大道286号
联系人及电话:许先生 0379-69921027 69921028
十、本公告已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请成交供应商到我处领取成交通知书,超过公告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首日已领取。
十一、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0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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