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综合测量调查船租赁采购项目投诉处理决定的公告(2023-JQ02-F1233)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4/08/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jq02-f1233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现将我部对综合测量调查船租赁采购项目(编号:2023-JQ02-F1233)投诉问题作出的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名称
投诉人:北京泰富坤科技有限公司
被投诉人:第二采购服务站
二、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被投诉采购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对2个方面提起投诉。主要内容:①预中标供应商投标使用设备与招标文件要求的指标相差甚远,真实性存在问题;②预中标供应商可能存在伪造印章或存在其他弄虚作假行为情况。
经调查,我部认为:投诉事项不成立。
三、处理结果
根据采购相关规定,作出如下处理决定:投诉人投诉事项不成立,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投诉处理决定书采用当面递交或邮寄方式无法送达的,自在军队采购网上发布投诉处理公告之日起满30日视为送达。
如对投诉处理结果不满意,投诉人可在收到投诉处理决定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军委后勤保障部采购服务中心提出投诉复议申请,联系电话:010-66945693;复议申请书邮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当事人可在军队采购网(http://plap.mil.cn)“综合动态-通知公告”《军队采购供应商复议须知》查看复议申请书模板。
某部采购计划部门
2024年8月15日
一、相关当事人名称
投诉人:北京泰富坤科技有限公司
被投诉人:第二采购服务站
二、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被投诉采购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对2个方面提起投诉。主要内容:①预中标供应商投标使用设备与招标文件要求的指标相差甚远,真实性存在问题;②预中标供应商可能存在伪造印章或存在其他弄虚作假行为情况。
经调查,我部认为:投诉事项不成立。
三、处理结果
根据采购相关规定,作出如下处理决定:投诉人投诉事项不成立,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投诉处理决定书采用当面递交或邮寄方式无法送达的,自在军队采购网上发布投诉处理公告之日起满30日视为送达。
如对投诉处理结果不满意,投诉人可在收到投诉处理决定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军委后勤保障部采购服务中心提出投诉复议申请,联系电话:010-66945693;复议申请书邮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当事人可在军队采购网(http://plap.mil.cn)“综合动态-通知公告”《军队采购供应商复议须知》查看复议申请书模板。
某部采购计划部门
2024年8月15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