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海上试验用船租赁及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2023-JH17-F1107)
金额
150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9/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jh17-f1107
预算金额150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21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依据国家招标采购有关法律和军队招标采购相关规定,我部对海上试验用船租赁及服务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联系采购机构申领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海上试验用船租赁及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2023-JH17-F1107
3.采购需求:为满足工作需求,拟租赁1艘试验船,船舶满载排水量不小于1500吨,或总吨位不小于1000吨。
4.服务期限及地点
4.1服务期限:合同签署后九个月内,择机进行试验。具体服务时间按招标人要求,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一周内需备好所需试验船到达双方协商的指定地点。
4.2服务地点:三亚附近海域,招标人指定区域(出发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三亚或附近港口码头)。
5.预算和最高报价限价
5.1项目总预算:150万元,据实结算。
5.2最高投标限价
出海航行:16万元/船天。
停泊备航(包括锚泊、靠泊、设备安装调试和辅助):11万元/船天。
6.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6.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2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国内经济实体;
6.3自投标供应商成立日期(营业执照登记成立日期),至本项目开标之日,投标供应商成立时间应大于等于三年,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和军队单位不受此限;
6.4投标供应商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但经国务院国资委相关职能部门证实,最终控制人为国有企业的除外;
6.5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6.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6.7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公告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军队采购网(plap.mil.cn)上发布。
8.招标文件的获取
8.1时间期限:自2023年9月15日起至2023年9月21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
8.2地点:青岛市;
8.3方式: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期限内,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请以手机短信方式将单位名称、电子邮箱、拟投项目名称发送到采购机构手机号码15192097471。采购机构将把具体要求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若供应商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半日仍未收到我方邮件,请电话联系采购机构,否则,视为放弃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相关责任由供应商自担)。供应商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完成费用交纳后,采购机构将向其发放招标文件。
8.4工本费:每套¥200.00,售后不退;
8.5未按规定获取的招标文件不受法律保护,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负。
9.公告期限
自2023年9月15日起至2023年9月21日。
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及地点
11.1时间:2023年10月11日上午8时30分起至9时30分止;
11.2地点:青岛市。
12.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2.1时间:2023年10月11日上午9时30分;
12.2地点:青岛市。
13.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
联系人:赵工、徐工
电话:0532-51858349/15192097471
电子邮箱:qtxycgs@163.com
14.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樊助理
办公电话:0532-51858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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