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甘井子区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一期工程EPC总承包一标段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02/0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施工][大连市·甘井子区]甘井子区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一期工程EPC总承包一标段
【发稿时间 :2023-02-07作者:副标题:来源:阅读次数:】
一、招标条件 | |||||||||||||||||||||||||||||||||
甘井子区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一期工程EPC总承包已经由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备案。以甘发改批[2022]4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大连泡崖城市更新建设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甘井子区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一期工程EPC总承包一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大连市甘井子区 2.工程规模: 房屋建筑工程:结构: 跨度: 建筑面积: 315400.0㎡ 其中: 层数: 其他: 拟对甘井子区中华路街道4个社区实施老旧小区改造,改造总建筑面积约31.54万平方米,改造内容包括房屋改造、基础设施改造和公共设施改造 。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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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工期要求:2023年04月03日 开工至 2023年09月30日 竣工 |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 2.EPC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3.施工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4.设计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超过两家(一家施工单位和一家设计单位),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项目总负责人与施工项目经理可以兼任,但不能与设计负责人兼任。 6.其它要求:一、资质要求: (一)企业要求: (1)资质要求同时具备A和B: A、施工资质: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①和②资质。 ①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B、设计资质: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①或同时具有②③或同时具有②④资质。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 ④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单位)和项目总负责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辽宁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平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没有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二)负责人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负责的在建工程。项目总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的在职人员。 2.施工项目经理: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负责的在建工程。 3.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注:(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超过两家(一家施工单位和一家设计单位),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项目总负责人与施工项目经理可以兼任,但不能与设计负责人兼任。省外施工企业开标前须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完成企业信息报送。项目总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均应为各单位的在职人员。 (2)本项目兼投不兼中,若同一投标人在两个标段综合得分均排名第一时,则按标段正顺序定标。同时,本项目与2023年1月29日发布的《甘井子区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二期工程EPC总承包》(一、二标段)兼投不兼中,如果在本项目任一标段综合得分前三名的投标人已在《甘井子区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二期工程EPC总承包》(一、二标段)中任一标段被确认为中标人的,则不推荐其为该标段中标候选人。该标段将按综合得分由高至低依次递补至三名中标候选人。 (3)本项目设有招标控制价,于开标前3天公布,各项报价(投标总价、设计费报价、建筑安装工程费报价)均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否则按废标处理。 二、其他要求: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网络开标,开标程序详见《辽宁省“不见面交易”综合服务系统》开标流程(网址:http://nmts.lnwlzb.com/bidopening/)。 2.开标前投标人须登陆辽宁省网联招标投标综合服务平台(http://Inwlzb.com/)完成 CA 数字证书办理后方可参加开标会。 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需在业务系统完成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及项目总负责人的实名认证,并完成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或项目总负责人二次刷卡操作,未完成二次刷卡或二次刷卡未通过的,或显示项目总负责人有在建项目的,或项目总负责人与开标记录表不一致的,或施工项目经理有在建项目的,初步评审不通过。 4.请投标人在开标前根据《辽宁省”不见面交易“综合服务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完成相对应的本机电脑调试工作,并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人在线签到,未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签到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予以退回。 5.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到开标结束不得擅自离开开标大厅,否则影响到文件解密、质疑等环节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操作,若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解密操作或解密失败的,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文件。 7.在开标记录生成并公布后的 5 分钟内完成在开标记录表确认的操作,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的视为认同开标结果。 8.本项目投资额约11765.47万元。 9.本项目保证金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 7.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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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标 | |||||||||||||||||||||||||||||||||
1.开标时间: 2023年03月23日 0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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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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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递交网址:通过辽宁城乡建设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sgczb.com:8055/TPBidder/memberLogin网上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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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开标方式:
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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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开标说明: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综合服务系统(“不见面交易”综合服务系统)http://nmts.lnwlzb.com/bidopening” 进行远程、在线解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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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 |||||||||||||||||||||||||||||||||
1.领取时间:2023年02月07日 17时00分至2023年02月15日 00时00分
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城乡建设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sgczb.com:8055/TPBidder/memberLogin文件领取菜单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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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说明 | |||||||||||||||||||||||||||||||||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大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 |||||||||||||||||||||||||||||||||
八、招标人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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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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