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长沙市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数字城管硬件运维服务合同公告
金额
86.56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19/07/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86.56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长沙市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数字城管硬件运维服务合同公告
服务类合同预览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CSCG-JZ-201903260035-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云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2)项目名称:  数字城管硬件运维服务   
(3)采购计划编号: CSCG-201903260035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数字城管硬件运维服务 计算机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 硬件维护服务 2 865680
 合计金额小写: 865680
 合计金额大写:捌拾陆万伍仟陆佰捌拾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单价 总价
1 数字城管硬件运维服务 计算机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 硬件维护服务 2 432840 865680
合计金额大写:捌拾陆万伍仟陆佰捌拾元整 865680
备注:如中标人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一个合同年度内累计出现三次月度考核成绩低于80分(不含80分)的情况,采购人有权终止中标人续签合同的权利,并重新组织采购。合同期内,如遇政策调整或其他不可抗力需提前终止合同,采购人有权提前终止解除合同,但需提前一个月左右书面告知中标人。 (1)此价格为预算价,实际应付金额根据当月考核情况核算; (2)月度维护费用基数:865680元/24个月=36070元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19-07-04 —— 2021-07-03

3.2 履行地点:长沙市城市监督管理指挥中心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要求执行。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607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17,说明:按月度支付,其详细支付说明见第11条(其他条款-支付补充说明)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607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17,说明:按月度支付,其详细支付说明见第11条(其他条款-支付补充说明)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607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17,说明:按月度支付,其详细支付说明见第11条(其他条款-支付补充说明)
第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607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17,说明:按月度支付,其详细支付说明见第11条(其他条款-支付补充说明)
第5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607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17,说明:按月度支付,其详细支付说明见第11条(其他条款-支付补充说明)
第6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607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17,说明:按月度支付,其详细支付说明见第11条(其他条款-支付补充说明)
第7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607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17,说明:按月度支付,其详细支付说明见第11条(其他条款-支付补充说明)
第8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607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17,说明:按月度支付,其详细支付说明见第11条(其他条款-支付补充说明)
第9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607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17,说明:按月度支付,其详细支付说明见第11条(其他条款-支付补充说明)
第10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607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17,说明:按月度支付,其详细支付说明见第11条(其他条款-支付补充说明)
第1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607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17,说明:按月度支付,其详细支付说明见第11条(其他条款-支付补充说明)
第1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607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17,说明:按月度支付,其详细支付说明见第11条(其他条款-支付补充说明)
第1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607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17,说明:按月度支付,其详细支付说明见第11条(其他条款-支付补充说明)
第1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607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17,说明:按月度支付,其详细支付说明见第11条(其他条款-支付补充说明)
第15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607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17,说明:按月度支付,其详细支付说明见第11条(其他条款-支付补充说明)
第16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607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17,说明:按月度支付,其详细支付说明见第11条(其他条款-支付补充说明)
第17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607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17,说明:按月度支付,其详细支付说明见第11条(其他条款-支付补充说明)
第18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607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17,说明:按月度支付,其详细支付说明见第11条(其他条款-支付补充说明)
第19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607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17,说明:按月度支付,其详细支付说明见第11条(其他条款-支付补充说明)
第20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607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17,说明:按月度支付,其详细支付说明见第11条(其他条款-支付补充说明)
第2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607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17,说明:按月度支付,其详细支付说明见第11条(其他条款-支付补充说明)
第2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607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17,说明:按月度支付,其详细支付说明见第11条(其他条款-支付补充说明)
第2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607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17,说明:按月度支付,其详细支付说明见第11条(其他条款-支付补充说明)
第2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607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09,说明:按月度支付,其详细支付说明见第11条(其他条款-支付补充说明),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4.2 收款账户: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融支行(湖南云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800148768708019)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要求执行。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采取按月度考核内容完成情况表进行评分,甲方根据乙方每月度的运维情况,按考核标准里的计分办法进行每项考核打分,考核结果盖甲方公章后提交给乙方。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向乙方提供技术服务必要的设备、场地和其他便利条件。

2、甲方负责协调相关单位和部门,以便乙方顺利开展技术服务工作。

3、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向乙方付款。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在服务期内,乙方应根据本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技术服务。

2、乙方应指定项目负责人,负责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和责任。

7.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使得本合同的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均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由此产生的诉讼费和律师费等相关费用);如双方违约,根据实际情况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签订之日起 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 双方签章时间

11.其他条款

支付说明补充:

本合同项目按月度支付,本次运维项目管理单位采取按考核内容完成情况打分的方法进行,甲方根乙方每月度的运维情况,按考核标准里的计分办法进行每项考核打分,考核结果盖甲方公章后提交乙方。考核实施过程中,每次扣分时维护方驻场人员应当签字确认,每月付款前维护方应当盖章确认考评结果。

月度考核100分进行综合评分。

每扣1分相应扣除维护经费400元。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长沙市雨花区曲塘路68-1号 地址: 迎新路868号德思勤城市广场A-2地块A7栋3楼3012室
法定代理人: 程代国 法定代理人: 何谊
委托代理人: 张彦 委托代理人: 姜好
电话: 0731-84116971 电话: 0731-83757600
传真: 0731-85323349 传真: 0731-83757600

附件列表
  1. 考核内容和评分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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