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西安国际港务区旅游大道西段等道路及配套管线EPC项目
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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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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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05/2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招标概况
1.招标名称:中建四局西北公司基础设施分公司【西安国际港务区旅游大道西段等道路及配套管线 EPC 】项目【照明工程】招标。
2.工程概况:
项目地址:【西安国际港务区内】。
建设规模:【旅游大道西段道路西起汉唐大道,东至污水厂东侧规划路,道路红线宽度40米,长度约2.6Km。奥体大道(汉唐大道北侧规划路-旅游大道)道路红线宽度40-70m,长度约 500m】。
结构形式:【市政道路】
工程总工期:【112日历天】。
3.标段划分:【本工程仅 1 个标段】。
4.招标内容:
分包范围:【本工程照明工程施工图(含施工过程中的变更)所包含的全部照明工程施工内容】。
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土方开挖及回填、灰土回填夯实、垫层铺筑、钢筋及模板制作安装、混凝土浇筑、养护、井框盖采购及安装调平、电缆接线井砌筑及抹灰、电缆接线井井底设置积水罐、箱变基础砌筑及抹灰、预留件预留预埋、砖砌踏步、通风窗采购及安装、箱变接地材料采购、安装、接地电阻测试、系统性调试、路灯电缆保护管埋设、电力电缆敷设、电气配线穿线及编号、二芯软电线穿线及编号,路灯的吊装、找正、紧固、配线、接线、试灯,组合型成套箱式变电站采购、安装、接地、调试,材料运输及倒运、环境保护、工完场清、成品保护、安全文明施工等等与本分包工程相关的全部工作内容】。
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满足道路地基处理工程进场施工条件。投标方必须严格按照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设计图纸及有关要求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实现质量目标。达不到质量标准的部分,投标方应按招标方要求及返修,直到满足质量要求。因招标方原因达不到质量标准由招标方承担返工的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因投标方原因达不到质量标准,投标方承担包括材料等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达不到质量标准,视为投标方不具备满足质量要求的技术和管理力,招标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投标方在接到通知后5天内撤离现场,对于不符合质量约定部分不予结算,并承担因此给招标方造成的损失。中标单位应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确保分部分项工程一次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6.本次招标工程工期要求:【总工期55日历天。暂定开工日期:2023年5月5日开始实施,竣工日期:2023年6月30日。实际开工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实际完工日期以工程通过甲方验收为准】。
7.安全文明要求:【确保承包范围内的工程在施工过程中不发生重伤及死亡事故,不发生因安全文明施工问题被政府或媒体曝光、不良行为公示等负面事件。投标方在施工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招标方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投标方现场施工需要的 CI 标语等由招标方提供,施工期间由投标方使用并保管维护,若施工过程中,丢失或损坏等造成无法继续使用的,在结算中扣除等额费用作为赔偿】。
8.付款条件:
【8.1 招标方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工程款,若因特殊情况需要办理银行保理,其贴息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指定帐户为收款帐户,工程款转账均需通过该帐户。如投标人须变更收款帐户,应提前十五天以上书面通知招标方,否则造成资金流失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与招标方无关。
8.2工程款支付方式
本工程无预付款。
本工程无预付款。
①投标人向招标人每月16日之前提交工程进度款请款申请资料及农民工工资支付表,经招标人审核同意且招标人收到建设单位相应进度款后20日内,投标人开具与结算额等额的增值税专用
发票后,招标人支付投标人上月已完工程进度款的70%。招标人每期向投标人支付款项时均应扣除招标人向投标人所供材料费用、机械使用费用、投标人向招标人的借款、投标人应当承担的罚款、违约金、合同规定应扣除的其他款项,并在结算完成开具与结算额相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②分包工程完工验收达到合同要求后,投标人交齐合格资料一式肆套并办理完最终结算后2个月内,在投标人无拖欠工人工资的前提下,根据发包人支付招标人工程款的实际比例支付至分包工程结算总价的85%(包含投标人委托招标人代发的农民工工资)。计算公式为:付款金额=最终结算总价×(招标人已收款/招标人应收款)×85%(合同约定投标人进度款付款比例)-已付工程款;
③在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后6个月后按照如下方式支付至工程结算价款的97%。计算公式为:应付款金额(包含投标人委托招标人代发的农民工工资)=最终结算总价×(招标人已收款/招标人应收款)×97%(不超过按发包人预留保修金后付款比例)-已付工程款-应扣款(含应扣除违约金)
④剩余3%为质保金,保修期为2年,保修期满后无息返还至投标人。
投标人向招标人申请支付工程款时,应同时满足以下支付条件:
①投标人应在每次付款之前,向招标人提供与进度结算等额的专用发票,如投标人逾期提供发票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或相应迟延支付工程款,不视为招标人违约。因投标人造成招标人税费损失由投标人全额承担。
②投标人未拖欠工人工资。每次工程款支付前,投标人须确保按时足额支付工人工资。投标人盖章确认的花名册、考勤表及工资单、工资发放签字表(需加盖本人手印)作为每月工程量审核付款的前提条件,工人工资必须直接发放到本人。
③发包人按照总承包合同约定向招标方足额支付了总承包工程款。
④投标人申请支付工程款的付款期限已经届满;
⑤如投标人不按招标人要求报送进度款请款申请资料,招标人将不予支付当月工程进度款,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特别说明:若业主未按时或未足额向招标方支付工程款,招标方有权按照实际情况调整支付工程款时间和比例,投标方须无条件接受。投标方配合招标方进行各类材料的送检、保证检测合格,同时随货交付供应商资质等资料,且乙供材料应及时进场,不因我方未及时支付工程款(我方支付工程款已收到业主工程款为前提)而影响履约,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方自行承担。
8.3保修要求:【/】。
9.拟选定中标单位数:【 1 】
二、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报名前需通过“云筑网”(网址:https://www.yzw.cn/)认证并进入中建四局西北公司系统合格分供方资源库,经招标人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与投标。
2、投标人要求: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①投标单位营业执照正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原件扫描件上传,或复印件加盖鲜章上传;
②报名资格审查表(见表1-1);
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见表1-2);
④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表1-3,若无需授权,则忽略此表);
⑤企业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证明或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抵扣发票扫描件(有税务局鲜章的扫描件上传云筑网);
上述1-5项资料必须提供。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如投标单位提供虚假资料的,任何时候一经发现,取消其投标资格。
三、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以“云筑网”平台显示时间为准】,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通过“云筑网”进行网上报名,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
3.已在“云筑网”完成分供方注册的投标人,可直接在“云筑网”签收招标公告后报名。
未在“云筑网”注册的投标人,需先进行注册,提交以下资料【包括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银行开户许可证、主要业绩材料及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等】,经招标人审查合格并完成分供方认证后,方可报名。
4.投标保证金:本次投标的投标保证金为【 / 】元,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日24小时前缴纳。
四、发放招标文件
1.招标人通过“云筑网”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发放招标文件。
2.发放时间:【以云筑网为准】。
3.联系人:【刘蕾蕾】,联系方式:【18220305117】,联系地址:【西安市高新区唐延南路与南三环十字西南角泰维智链中心北楼T1-8层】。
4.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人:中建四局西北公司基础设施分公司
日 期:2023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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