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城口县滨河体育公园项目(工程名称)已由 城口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城发改委发〔2022〕49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城兴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专项债券资金及业主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重庆城兴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方案设计(仅包含3座跨河人行健身步道廊道部分)、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城口县滨河体育公园项目
发布时间:2023-05-22 15:06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2.1 建设地点: 城口县。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新建城口县滨河体育公园,项目占地面积约106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8000平方米,其中地下负2层为停车库,面积约8000平方米;地下负一层为乒乓球馆、篮球馆、羽毛球馆等全民体育健身场所,面积约10000平方米;地面健身区域面积约12000平方米,含老年人和儿童休闲健身设施;配套消防、给排水、电力通讯、监控系统等设施。市政部分建设规模为:3座跨河人行健身步道廊道(约350米)、包括主体、景观、结构、给排水、照明等。
2.3 本次招标项目投资估算金额:30000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费估算金额: 14316.88万元(其中:人民广场部分建安工程费约为11296.88万元、人行健身步道廊道部分建安工程费约为3020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设计合同估算金额: 297.80万元。
2.4 招标范围:方案设计(仅包含3座跨河人行健身步道廊道部分)、初步设计 、施工图设计。工作内容包括:建筑、景观园林、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规划、消防等所有满足使用功能的各项专项设计设计、初装修设计、工程量清单编制以及后期服务(含施工现场设代服务)。具体以招标人发布的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补疑、答疑、澄清中补充的全部内容和要求为准。
2.5 设计服务期限: 30日历天,其中:初步设计 10 日历天;施工图设计 20日历天。
初步设计 10 日历天;
施工图设计 20 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之一: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单位为建筑工程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超过 2 家, 须签署联合体协议书, 明确联合体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并 满足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 条和 1.4.2 条要求。
招标人: | 重庆城兴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重庆华大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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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重庆市城口县东大街16号 |
地址: |
重庆市涪陵区兴华中路25号1幢A-28 |
联系人: |
曾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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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闫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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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15025535201 | 联系电话: | 15826469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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