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电信北京公司2023年-2024年IDC楼宇机改装修及配套等算力工程施工集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2800万元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3/02/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szb-2023-10495
预算金额2800万元
招标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招标联系人李工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常东旭15150661235
标书截止时间2023/02/28
投标截止时间2023/03/15
公告正文
中国电信北京公司2023年-2024年IDC楼宇机改装修及配套等算力工程施工集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电信北京公司2023年-2024年IDC楼宇机改装修及配套等算力工程施工集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JSZB-2023-10495),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招标范围
1.1 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中国电信北京公司2023年-2024年IDC楼宇机改装修及配套等算力工程施工集中公开招标项目。
1.1.1招标内容:中国电信北京公司2023年-2024年IDC楼宇机改装修及配套等算力工程施工集中公开招标项目,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机改装修(土建、电气、给排水、暖通)、消防(消防电气、气体灭火、水喷淋)、安防(弱电、智能化)及机电配套等专业施工及相关服务。
1.1.2 项目性质:施工服务。
1.1.3 项目预估规模:本项目预估施工费用2800万元,预估施工费用不含增值税。
1.1.4 实施地域:北京市。
1.1.5 ★工期要求:按具体订单下达的工期要求。
1.1.6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1.1.7 ★保修期:免费保修期为 24 个月,自终验证书签署之日起开始计算。
1.1.8 技术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以及招标人的相关要求。
1.1.9 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自框架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本项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为:BJ03001工程建设服务(施工)。本项目将按照不定期更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及相关规则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在“通知-系统公告”模块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施工配合、包文明施工、包验收、包材料检验、包材料废料运输费用、包规费及税金等相关一切费用。
1.3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中标人数量为1名。
1.4 ★本项目施工费用折扣设置最高投标限价65%,施工费用根据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执行北京市有权部门发布的最新定额)及《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202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消耗量标准》、2021年《北京市房屋修缮工程计价依据——预算消耗量标准》、2017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消耗量定额〉绿色建筑工程》或企业定额等所有计费文件为计算基础,投标人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营业执照(注册资本)及企业证件: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1600万元(含)人民币(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汇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投标人须提供以下企业证件:
(1)如投标人为企业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的企业信用信息截图。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事业单位在线(http://www.gjsy.gov.cn/)的信息截图。
(2)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通过账户管理系统打印的《基本账户存款信息》的复印件。
2.2 资质要求:
投标人需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或以上资质。
(4)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1:投标人须提供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
注2:已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规定取得新资质证书的,资质相应等级应满足上述要求,并提供新资质证书复印件。
2.3分包要求:
2.3.1本项目消防部分可实施分包,具体要求如下:
(1)投标人实施分包的,投标阶段须提供承诺函,承诺其分包单位至少具备有效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一级资质且分包单位得到招标人认可后方可实施分包;
(2)投标人不实施分包的,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一级资质并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2.3.2本项目结构补强部分可实施分包,具体要求如下:
(1)投标人实施分包的,投标阶段须提供承诺函,承诺其分包单位至少具备有效的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资质不分等级且分包单位得到招标人认可后方可实施分包;
(2)投标人不实施分包的,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资质不分等级并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2.4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合同或订单的签署日期为2020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当日前(不含招标公告发布当日)(机房装修或机房配套施工等)的业绩,业绩累计金额不低于1600万元。
注1:必须提供合同或订单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包括合同名称、标的、金额,签字盖章页等。(如提供框架合同的,必须提供框架合同相应的订单,如提供订单的,必须提供订单相应的框架合同,业绩时间以合同或框架订单签订时间为准;业绩金额按订单累计金额计算,业绩数量按框架合同数量计算;资料不全、评标委员会无法确定业绩关键信息的将不予认可)。
注2:在必要时,投标人有配合提供上述所有业绩证明材料的合同或框架合同及相应订单原件的义务,应按照评标委员会或招标人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供,若投标人所提供的原件与复印件不一致的,均不予认可。
2.5人员要求: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具有住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 类)1 人;
(2)项目负责人:本项目须至少提供1名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住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技术负责人:本项目须至少提供2名项目技术负责人,均须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4)专职安全员:本项目须至少提供3名项目专职安全员,均须具有住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5)专业施工人员:须同时可以进驻施工场地且满足招标文件对于组织架构要求的施工队伍数量至少3个,需提供具体的施工队伍人员信息表,每个队伍至少包括施工队长1名,专职安全员1名,施工人员4名(需具备登高证、电工证、有限空间作业证,制冷与空调作业,允许同一人具备多个证书);同一队伍中人员角色(队长、安全员、施工人员)不能复用、且不同队伍人员不能复用。
注1:须提供上述(1)-(5)人员距离投标截止日所在月份前近6个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投标人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提供证明首页、团队人员所在页、最后一页,提供的社保证明须包含缴纳单位名称、团队人员姓名及缴费情况、社保查验网站链接、查验校验码等内容。
无带链接截图及查验校验功能省份的社保证明材料可不提供此两项内容,但提供的社保证明材料需要包含单位名称、人员所在页、缴费情况等基本信息,并且需同时提供官网查询过程的录屏视频,该视频证明文件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投标文件递交-04大附件上传”进行提交。
注2:投标人须提供上述人员要求的有效身份证明、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未按要求提供不予认可。
注3:项目团队成员在项目中只能担任一个角色,如出现一人担任多个角色的,则该成员不计入评审。
2.6 增值税专用发票要求:投标人须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7 投标人不得存在情形: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1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14)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5)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1月1日起)在中国电信北京公司中标后不签署合同的或签署合同后因投标人原因解除或终止合同的;
(16)投标人在与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17)投标人在过去一年(自2022年1月1日起)因合同履行出现严重违约而被招标人发布通报3次及以上的,以招标人的正式发文为准。
(18)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9)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20)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2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投标人须提供不存在以上情形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2.8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9 投标人之间关系: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0 法律法规要求: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注:投标人不满足上述任意一条,将被直接否决投标资格。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3年 2月 22日08时30分至2023年 2 月 28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 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招标文件登记申领 。未在系统注册的投标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6投标人注册”。
4.3投标人通过“中通服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电子招标平台”(网址:https://jszb.chinaccsscm.cn/)完成本项目登记,具体流程详见门户-工作动态-供应商使用系统需知-“供应商平台操作手册.doc”。平台注册联系人:雷经理,025-83303501。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 3 月 15 日09:30分。
5.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集中招标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5.3 本项目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招标文件要求递交其他文件的,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投标人注册
6.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集中招标文件。
6.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和投标,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6.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服务热线4008227188,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
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服务热线010-82205275/020-83821931/020-83829625,服务邮箱bfdzyzzy.gyl@chinaccs.cn。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https://txzbqy.miit.gov.cn/)、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21号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66号建威大厦1512室
邮编:100010 邮编:100032
联系人:李工 联系人:常东旭、胡致国、邵雪霞
电话:010-59503086 电 话:15150661235
传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changdongxu.jszbtx@chinaccs.cn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
账号:/ 账号:/
8.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2023年 2 月 21 日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电信北京公司2023年-2024年IDC楼宇机改装修及配套等算力工程施工集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JSZB-2023-10495),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招标范围
1.1 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中国电信北京公司2023年-2024年IDC楼宇机改装修及配套等算力工程施工集中公开招标项目。
1.1.1招标内容:中国电信北京公司2023年-2024年IDC楼宇机改装修及配套等算力工程施工集中公开招标项目,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机改装修(土建、电气、给排水、暖通)、消防(消防电气、气体灭火、水喷淋)、安防(弱电、智能化)及机电配套等专业施工及相关服务。
1.1.2 项目性质:施工服务。
1.1.3 项目预估规模:本项目预估施工费用2800万元,预估施工费用不含增值税。
1.1.4 实施地域:北京市。
1.1.5 ★工期要求:按具体订单下达的工期要求。
1.1.6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1.1.7 ★保修期:免费保修期为 24 个月,自终验证书签署之日起开始计算。
1.1.8 技术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以及招标人的相关要求。
1.1.9 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自框架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本项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为:BJ03001工程建设服务(施工)。本项目将按照不定期更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及相关规则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在“通知-系统公告”模块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施工配合、包文明施工、包验收、包材料检验、包材料废料运输费用、包规费及税金等相关一切费用。
1.3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中标人数量为1名。
1.4 ★本项目施工费用折扣设置最高投标限价65%,施工费用根据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执行北京市有权部门发布的最新定额)及《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202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消耗量标准》、2021年《北京市房屋修缮工程计价依据——预算消耗量标准》、2017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消耗量定额〉绿色建筑工程》或企业定额等所有计费文件为计算基础,投标人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营业执照(注册资本)及企业证件: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1600万元(含)人民币(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汇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投标人须提供以下企业证件:
(1)如投标人为企业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的企业信用信息截图。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事业单位在线(http://www.gjsy.gov.cn/)的信息截图。
(2)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通过账户管理系统打印的《基本账户存款信息》的复印件。
2.2 资质要求:
投标人需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或以上资质。
(4)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1:投标人须提供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
注2:已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规定取得新资质证书的,资质相应等级应满足上述要求,并提供新资质证书复印件。
2.3分包要求:
2.3.1本项目消防部分可实施分包,具体要求如下:
(1)投标人实施分包的,投标阶段须提供承诺函,承诺其分包单位至少具备有效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一级资质且分包单位得到招标人认可后方可实施分包;
(2)投标人不实施分包的,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一级资质并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2.3.2本项目结构补强部分可实施分包,具体要求如下:
(1)投标人实施分包的,投标阶段须提供承诺函,承诺其分包单位至少具备有效的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资质不分等级且分包单位得到招标人认可后方可实施分包;
(2)投标人不实施分包的,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资质不分等级并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2.4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合同或订单的签署日期为2020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当日前(不含招标公告发布当日)(机房装修或机房配套施工等)的业绩,业绩累计金额不低于1600万元。
注1:必须提供合同或订单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包括合同名称、标的、金额,签字盖章页等。(如提供框架合同的,必须提供框架合同相应的订单,如提供订单的,必须提供订单相应的框架合同,业绩时间以合同或框架订单签订时间为准;业绩金额按订单累计金额计算,业绩数量按框架合同数量计算;资料不全、评标委员会无法确定业绩关键信息的将不予认可)。
注2:在必要时,投标人有配合提供上述所有业绩证明材料的合同或框架合同及相应订单原件的义务,应按照评标委员会或招标人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供,若投标人所提供的原件与复印件不一致的,均不予认可。
2.5人员要求: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具有住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 类)1 人;
(2)项目负责人:本项目须至少提供1名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住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技术负责人:本项目须至少提供2名项目技术负责人,均须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4)专职安全员:本项目须至少提供3名项目专职安全员,均须具有住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5)专业施工人员:须同时可以进驻施工场地且满足招标文件对于组织架构要求的施工队伍数量至少3个,需提供具体的施工队伍人员信息表,每个队伍至少包括施工队长1名,专职安全员1名,施工人员4名(需具备登高证、电工证、有限空间作业证,制冷与空调作业,允许同一人具备多个证书);同一队伍中人员角色(队长、安全员、施工人员)不能复用、且不同队伍人员不能复用。
注1:须提供上述(1)-(5)人员距离投标截止日所在月份前近6个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投标人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提供证明首页、团队人员所在页、最后一页,提供的社保证明须包含缴纳单位名称、团队人员姓名及缴费情况、社保查验网站链接、查验校验码等内容。
无带链接截图及查验校验功能省份的社保证明材料可不提供此两项内容,但提供的社保证明材料需要包含单位名称、人员所在页、缴费情况等基本信息,并且需同时提供官网查询过程的录屏视频,该视频证明文件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投标文件递交-04大附件上传”进行提交。
注2:投标人须提供上述人员要求的有效身份证明、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未按要求提供不予认可。
注3:项目团队成员在项目中只能担任一个角色,如出现一人担任多个角色的,则该成员不计入评审。
2.6 增值税专用发票要求:投标人须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7 投标人不得存在情形: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1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14)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5)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1月1日起)在中国电信北京公司中标后不签署合同的或签署合同后因投标人原因解除或终止合同的;
(16)投标人在与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17)投标人在过去一年(自2022年1月1日起)因合同履行出现严重违约而被招标人发布通报3次及以上的,以招标人的正式发文为准。
(18)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9)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20)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2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投标人须提供不存在以上情形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2.8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9 投标人之间关系: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0 法律法规要求: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注:投标人不满足上述任意一条,将被直接否决投标资格。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3年 2月 22日08时30分至2023年 2 月 28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 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招标文件登记申领 。未在系统注册的投标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6投标人注册”。
4.3投标人通过“中通服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电子招标平台”(网址:https://jszb.chinaccsscm.cn/)完成本项目登记,具体流程详见门户-工作动态-供应商使用系统需知-“供应商平台操作手册.doc”。平台注册联系人:雷经理,025-83303501。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 3 月 15 日09:30分。
5.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集中招标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5.3 本项目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招标文件要求递交其他文件的,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投标人注册
6.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集中招标文件。
6.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和投标,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6.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服务热线4008227188,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
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服务热线010-82205275/020-83821931/020-83829625,服务邮箱bfdzyzzy.gyl@chinaccs.cn。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https://txzbqy.miit.gov.cn/)、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21号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66号建威大厦1512室
邮编:100010 邮编:100032
联系人:李工 联系人:常东旭、胡致国、邵雪霞
电话:010-59503086 电 话:15150661235
传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changdongxu.jszbtx@chinaccs.cn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
账号:/ 账号:/
8.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2023年 2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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