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大榭二桥波形护栏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金额
60.64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10/2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SMSGZB202307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榭二桥波形护栏改造工程已列入大榭大桥有限公司2023年度养护计划,招标人为大榭大桥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 世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实施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大榭二桥。
2.2 建设规模:大榭二桥全桥全线设置波形护栏的区域为炮台岗进出岛路段。本工程大榭二桥波形护栏改造长度总计2132米,具体改造内容为:拆除原有K4+950.46~k5+440.82中央分隔带分设型Am级波形梁(二波)护栏872米,增设中央分隔带分设型三(Am)级波形梁(三波)护栏992米(含120米活动式护栏);拆除炮台岗路堑段及k5+711.16~老329国道路基外侧A级波形梁(二波)护栏1140米,增设路基外侧三(A)级波形梁(三波)护栏1140米。
2.3 招标控制价:606464元
2.4 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中央分隔带波形护栏改造、路基外侧波形护栏改造(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技术要求)。
2.6 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按国家及行业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
2.7 安全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
3.2投标人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养护工程从业资质(交通安全设施养护)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公路安全设施)。
3.3自2018年7月1日至今承担过公路工程波形护栏新建或专项改造施工业绩。
注:①、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和竣(交)工验收证书,两者缺一不可,否则业绩不予认可。②、合同协议书、承包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否则业绩不予认可。③、如果合同协议书及竣(交)工验收证书中未体现波形护栏施工相关内容的,则投标人还需提供发包人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如查实投标人提供虚假业绩证明材料以满足强制性业绩要求的,取消中标资格,并建议主管部门予以通报。
3.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工程师(公路相关专业)及以上技术职称或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证书(公路工程专业)(需提供项目负责人最近连续3个月(2023年6月、2023年7月、2023年8月)的个人社保证明(以社保部门或浙江政务服务网出具的养老保险清单为准,且社保缴纳单位与投标投标人名称须一致))。
3.5须提供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记录及不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承诺函。
3.6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专用条款规定的格式提供承诺函。产生中标人候选人后,招标代理人将在公示前对中标候选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的信息进行查询,若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重新组织招标。(失信信息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为准)。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网上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0月26日9时00分至2023年10月31日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1/login.htm)报名,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4.2招标文件费用300元(此费用由宁波产权交易中心代为收取),售后不退。不再提供纸质文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使用支付宝或微信支付后自行下载。
4.3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4.4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1/login.htm)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4.5温馨提示: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投标的单位,请慎重下载。
4.6未购买(下载)招标文件的单位,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4.7不同投标单位不得使用同一个单位或同一个自然人的IP地址、设备下载采购文件,否则其投标无效。
5. 投标保证金
5.1金额:人民币壹万元。
5.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5.3交纳要求:(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5.4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日15时整。
注: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基本账户汇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应编制在投标文件中。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日14时30分止(北京时间)
6.2 投标地点: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鄞州区宁穿路1679号金融硅谷七号楼裙楼(实怡中心14)三楼,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迟到的响应文件和未购买招标文件者的响应将被拒收。
6.3 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公开开标,开标地点与投标地点一致,届时请投标人出席开标会议,投标人原则上不得委派超过1人参加现场开标活动,自觉遵守和服从交易现场管理。
6.4逾期送达的、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或者未送达制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招标公告发布
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gzw.ningbo.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 (http://www.nbggzy.cn/)上发布。
8. 系统使用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由中标单位支付。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大榭大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世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宁波市鄞州区中山东路796号东航大厦1911
联 系 人: 宋释科、陈文昌
电 话: 0574-87865993
传 真: 0574-8768018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榭二桥波形护栏改造工程已列入大榭大桥有限公司2023年度养护计划,招标人为大榭大桥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 世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实施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大榭二桥。
2.2 建设规模:大榭二桥全桥全线设置波形护栏的区域为炮台岗进出岛路段。本工程大榭二桥波形护栏改造长度总计2132米,具体改造内容为:拆除原有K4+950.46~k5+440.82中央分隔带分设型Am级波形梁(二波)护栏872米,增设中央分隔带分设型三(Am)级波形梁(三波)护栏992米(含120米活动式护栏);拆除炮台岗路堑段及k5+711.16~老329国道路基外侧A级波形梁(二波)护栏1140米,增设路基外侧三(A)级波形梁(三波)护栏1140米。
2.3 招标控制价:606464元
2.4 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中央分隔带波形护栏改造、路基外侧波形护栏改造(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技术要求)。
2.6 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按国家及行业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
2.7 安全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
3.2投标人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养护工程从业资质(交通安全设施养护)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公路安全设施)。
3.3自2018年7月1日至今承担过公路工程波形护栏新建或专项改造施工业绩。
注:①、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和竣(交)工验收证书,两者缺一不可,否则业绩不予认可。②、合同协议书、承包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否则业绩不予认可。③、如果合同协议书及竣(交)工验收证书中未体现波形护栏施工相关内容的,则投标人还需提供发包人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如查实投标人提供虚假业绩证明材料以满足强制性业绩要求的,取消中标资格,并建议主管部门予以通报。
3.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工程师(公路相关专业)及以上技术职称或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证书(公路工程专业)(需提供项目负责人最近连续3个月(2023年6月、2023年7月、2023年8月)的个人社保证明(以社保部门或浙江政务服务网出具的养老保险清单为准,且社保缴纳单位与投标投标人名称须一致))。
3.5须提供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记录及不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承诺函。
3.6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专用条款规定的格式提供承诺函。产生中标人候选人后,招标代理人将在公示前对中标候选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的信息进行查询,若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重新组织招标。(失信信息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为准)。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网上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0月26日9时00分至2023年10月31日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1/login.htm)报名,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4.2招标文件费用300元(此费用由宁波产权交易中心代为收取),售后不退。不再提供纸质文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使用支付宝或微信支付后自行下载。
4.3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4.4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1/login.htm)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4.5温馨提示: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投标的单位,请慎重下载。
4.6未购买(下载)招标文件的单位,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4.7不同投标单位不得使用同一个单位或同一个自然人的IP地址、设备下载采购文件,否则其投标无效。
5. 投标保证金
5.1金额:人民币壹万元。
5.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5.3交纳要求:(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5.4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日15时整。
注: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基本账户汇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应编制在投标文件中。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日14时30分止(北京时间)
6.2 投标地点: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鄞州区宁穿路1679号金融硅谷七号楼裙楼(实怡中心14)三楼,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迟到的响应文件和未购买招标文件者的响应将被拒收。
6.3 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公开开标,开标地点与投标地点一致,届时请投标人出席开标会议,投标人原则上不得委派超过1人参加现场开标活动,自觉遵守和服从交易现场管理。
6.4逾期送达的、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或者未送达制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招标公告发布
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gzw.ningbo.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 (http://www.nbggzy.cn/)上发布。
8. 系统使用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由中标单位支付。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大榭大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世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宁波市鄞州区中山东路796号东航大厦1911
联 系 人: 宋释科、陈文昌
电 话: 0574-87865993
传 真: 0574-87680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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