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3201001802046984002
预算金额180万元
招标联系人李智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建凯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姜爱荣1585125485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5/25
公告正文
[缺少]盘城镇街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及配套设施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E3201001802046984002 项目名称 盘城镇街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及配套设施项目
标段编号 AJB200103-07FG 标段名称 锦艺街、盘英街勘察设计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23年5月5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23年5月11日
工程类型 房屋建筑施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招标人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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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每天上午 分 至 分,下午 分 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每天上午 分至 分,下午 分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特殊公告 [缺少]
编号: AJB200103-07FG
(重新公告)
1. 招标条件
南京北园投资置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盘城镇街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及配套设施项目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新区管审核[2022]3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非政府性资金:275046.3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南京建凯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锦艺街、盘英街勘察设计
2.2 工程地点:江北新区盘城街道
2.3 工程类型: 大型工程
2.4 建设内容及规模: 盘城镇街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及配套设施项目(锦艺街、盘英街),锦艺街道路西起规划永锦北路,东至规划盘城北路,全长 609.51m,规划道路红线宽 32m,两侧各 10m 绿化带,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速度 40km/h;盘英街道路西起规划盘城后街,东至规划盘城北路,全长 404.489m,规划道路红线宽 18m,两侧占用外侧退让 2m,设计道路宽 22m,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速度 30km/h;管径最大1000mm。本工程勘察等级为甲级。
2.5 设计合同估算价:180.00万元(工程计费额按7679.74万元)
2.6 设计及相关服务范围:
设计范围包括:盘城镇街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及配套设施项目 (锦艺街、盘英街) 勘察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具体包括:道路工程、管线综合、景观绿化及路灯并杆工程、公共配套设施、海绵城市专项设计、工程概算及各设计工作的报批。相关设计要求满足现行规范、规程、规划审批要求及江北新区道路设计相关规定。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
其它阶段相关服务的范围包括:勘察范围:工程勘察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岩土勘察,协助招标人完成地质工程勘察报告的申报、审查等工作,最终取得符合国家现行规范要求的《勘察成果审查报告》及加盖审查机构证章的勘察成果报告;配合工程设计和施工验收等相关后续服务工作。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并按要求完成相关审核备案等后续服务(包含工程设计、施工及验收移交过程中与地质勘察有关的所有服务和配合工作。
2.7 设计服务期:3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
3.2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3.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3.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login.html)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4.2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05-25 09:30:00
4.3 平台和工具使用费按照公示标准执行。
5. 资格审查办法
5.1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5.2 本工程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设计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6)具有与本工程相类似项目的设计业绩。具体要求为:/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 评标方法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6.1投标报价(满分10分)
6.1.1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Q1+B×Q2,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30%,35%,40%,45%,50%;Q1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招标代理)随机抽取确定。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5≤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6.1.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6.1.3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2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
6.2业绩(满分6分)
6.2.1企业业绩(满分4分)
2020年1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或总投资6000万元及以上市政道路设计业绩,每个得2分,满分4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时间、金额、类型以合同为准,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录入信息为准,若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反映该业绩的相关数据和内容的,该业绩不予认可)(满分4分)
6.2.2项目负责人业绩(满分2分)
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或总投资6000万元(含)及以上的市政工程道路设计业绩的得2分,满分2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时间、金额、类型以合同为准。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录入信息为准。若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反映该业绩的相关数据和内容的,该业绩不予认可。投标人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项目负责人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业绩。)(满分2分)
6.3设计方案(满分50分)
6.3.1设计构思(满分30分)
(1)总体设计思路:总体设计思路清晰,设计方案合理可行,设计深度符合相关文件要求。(优=5;良=4.5;中=4;差=3.5;无=0)
(2)道路设计方案:对道路平面、纵断面、横断面、路基路面等工程提出相应的设计方案,设计方案应全面并充分考虑规划、现状和沿线地块的情况,合理可行。(优=5;良=4.5;中=4;差=3.5;无=0)
(3)交通设施设计方案:对道路交通组织、交安设施等提出相应的设计方案。(优=5;良=4.5;中=4;差=3.5;无=0)
(4)给排水及管线综合设计方案:依据规划、结合道路及沿线地块相关管线资料,对现状进行充分调查分析,提出合理的排水及管线综合设计方案。(优=5;良=4.5;中=4;差=3.5;无=0)
(5)景观工程设计方案:结合周边道路景观现状,分析片区景观风格,提出本项目合理的景观方案。(优=5;良=4.5;中=4;差=3.5;无=0)
(6)勘察范围、勘察内容:思路表述清晰、完整、严谨、合理,贴合项目需求。(优=5;良=4.5;中=4;差=3.5;无=0)
6.3.2项目解读(满分20分)
(1)对项目的理解和认识:从招标范围、内容、项目概况、背景、规划、现状等方面阐述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认识。(优=10;良=9.5;中=9;差=8.5;无=0)
(2)对招标项目设计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对其策略:对招标项目设计特点、关键性技术问题加以分析并提出对策措施。(优=5;良=4.5;中=4;差=3.5;无=0)
(3)服务承诺: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合理、可行。(优=5;良=4.5;中=4;差=3.5;无=0)
6.4项目组成员及其他(满分30分)
6.4.1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的得3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正高级(研究员级或教授级)工程师职称的加2分,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职称的加0.5分,没有不得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录入信息为准)(满分5分)
6.4.2勘察专业人员1名: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的得3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正高级(研究员级或教授级)工程师职称的加2分,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职称的加0.5分,没有不得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录入信息为准)(满分5分)
6.4.3道路专业人员2名: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的得3分/人;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人,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职称的加0.5分/人,没有不得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录入信息为准)(满分:8分)
6.4.4排水专业人员1名: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证书的得3分;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具有建设工程类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没有不得分。(提供注册证书及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录入信息为准)(满分:4分)
6.4.5园林绿化人员1名: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4分,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职称的得2分,没有不得分。园林绿化专业类包含: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等专业。(提供职称证书,职称证书中无法反应专业的,以毕业证书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录入信息为准)(满分:4分)
6.4.6造价专业人员1名: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旧版为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的得3分;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具有建设工程类中级职称的加0.5分,没有不得分。(提供注册证书及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录入信息为准)(满分4分)
6.5企业奖项:企业自2020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的市政道路设计项目,获得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设计奖项的得2分/个;获得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设计奖项的得1分/个。(奖项应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勘察设计协会颁发,其余部门颁发的证书不计分,奖项限评两个项目;同一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仅按最高奖项计分。时间以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为准,发证、发文时间不一致的,以发文的时间为准,相关证明材料扫描编入至投标文件中)(满分:4分)
备注:
(1)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上述评分细则进行评审、打分,技术部分(暗标)由评委各自独立打分,打分的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该项的得分(当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为5 人及以上时,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值,保留2 位小数),最终根据各投标人的总分汇总进行排名,推荐一至三名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设计方案得分高的优先;如果设计方案得分也相等,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2)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所有业绩资料、人员证书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投标单位弄虚作假,则取消其本工程的中标资格,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3)评分标准中涉及的企业及相关人员的资质证书(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等)和业绩证明材料等,均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录入信息为准。投标人如果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方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录入信息为准;非牵头方相关证明材料若无法上传至"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可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4)本项目设计方案为暗标。暗标编制要求:投标文件中的“设计方案”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相关人员姓名应以职务或职称代替。
(5)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其他成员不得重复计分,同一人不能多专业重复计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njggzy.nanjing.gov.cn/njweb)、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sggzy.jszwfw.gov.cn/)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等媒介上发布。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23年5月5日14时56分到 2023年5月11日14时56分为止
8. 其他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
8.3、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上名称一致,如果不一致,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8.4、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需同时具备工程设计资质和工程勘察资质
(1)设计资质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
④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勘察资质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②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③具备岩土工程(分项)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
8.5、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
8.6、投标人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2年10月-2023年3月)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项目负责人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无法提供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必须在投标文件内提供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8.7、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家),关于联合体的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扫描件编入至投标文件中)
①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牵头人必须是设计单位;
②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④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⑤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8.8、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8.9、本项目执行《江北新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精细化管理"红黑榜"实施细则》(宁新区精推办〔2021〕1号),按照文件规定,在江北新区精细化管理通报中被限制投标的黑榜单位,若仍参与投标的,招标人将直接拒绝其投标。
8.10、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0日前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上述资质有效期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企业无需换领资质证书,原资质证书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
8.11、本项目设计招标为设计团队招标,对未中标单位不予经济补偿。
8.12、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京北园投资置业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南京建凯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江北新区新居大厦12楼 地 址: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浦口大道1号新城总部大厦B座515室
邮 编:210000 邮 编:210000
联 系 人:李智 联 系 人:姜爱荣
电 话:025-58641272 电 话:15851254859
传 真:/ 传 真:86647786
招标人信用承诺书:http://221.226.86.139/huiyuan/BackEnd/ZhaoBiaoFileInfo/RetrieveImageData.aspx?RowGuid=4e9f4a0c-f98a-4093-9b42-e6b328875a8f&TableName=Sys_Attachs&FieldName=FileContent
招投标行政监管机构咨询服务电话 025-88029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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