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第九师巴克图污水厂改扩建二期(第一阶段)(施工)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第九师巴克图污水厂改扩建二期(第一阶段)由巴克图经济技术开发区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疆巴克图投资开发运营有限公司,本次计划招标金额1032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新疆正元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潜在申请人提交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及计划投资
2.1建设地点:第九师巴克图经济技术开发区。
2.2建设规模:对现状污水处理厂进行改造,使其满足四季连续运行能力,同时配套更换风机,增加污水厂碳源加药、自控等内容。污水处理厂改造后工程总规模 13000m?/d,低峰运行规模2000m?/d。对污水厂内的设备按照低峰和高峰运行进行配套;并增加污水厂碳源加药系统、进水口在线监测、自控系统等附属设施。
2.3本次公告共划为一个标段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日历天) |
第九师巴克图污水厂改扩建二期(第一阶段)(施工) | 本项目的全套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招标文件、说明文件和招标答疑纪要所包含的工作内容)、运输、验收保管、安装、调试等全部内容。 | 40 |
2.4本次施工项目计划投资:1032万元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须具备以下条件:1、申请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2、申请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申请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3财务要求:申请人应附近三年(2020年01月0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或2021年01月0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复印件。(2021年1月1日后注册企业可根据实际注册时间提供注册时间后的财务会计报表)
3.4申请人业绩要求:申请人近两年(自2022年06月01日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项单项合同额500万元及以上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是指:污水处理工程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
3.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
3.6.信誉要求:申请人不得存在新兵办发〔2021〕100号文“兵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九条、第二十条予以限制的情形。(申请人须按照“投标文件格式”,提供信誉承诺书和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申请人在中标后须在兵团建筑业监管信息化工作平台完成注册备案报送。
3.9其他说明:(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资格预审方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的形式,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9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按照综合排名取前九名。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资格预审申请者,请于2024年09月15日00:00至2024年09月20日01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ggzy.xjbt.gov.cn/)上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5.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0元。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9月26日 11时00分(北京时间)。
6.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至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九分中心(第九师绿翔大厦二楼)。
6.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密封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资格预审公告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名 称:新疆巴克图投资开发运营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塔城地区塔城市第九师巴克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309号
联 系 人:张仁豪
电 话:19923650965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正元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维泰北路616号建咨大厦12楼
联 系 人:王梦馨、杨龙
电 话:0991-3722207 185991682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