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东凤人民医院设置自动售货机服务询价采购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8/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陈生0760-22596217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为了方便就医群众,提升我院综合服务,拟在我院门诊候诊区域设置4台自动售货机服务(限售食品和不含酒精饮料),便于有需人群购买,现诚邀有意提供设置自动售货机服务且具有自动售货机运营资质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次询价采购。
一、项目名称:东凤人民医院设置自动售货机服务

二、运营模式
1、运营单位自备设备、维护、经营(必须明码标价);
2、运营单位定期向院方缴纳电费和场地费。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且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2)必须具有有效的具备《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资料等相关证照;

(3)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自动售卖机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授权的经销代理商,经销代理商须提供厂家的有效授权书,通过相关认证(如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等);

(4)近三年以来,具有类似项目业绩和服务经验。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意向竞价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竞价;

(6) 参加本项目询价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重大违法违纪行为,并提交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承诺书。

(7) 供应商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 "查询页面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价。

四、递交以下资料(一式两份,一正一副)

1、报价表;

2、需求响应表;

3、《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资料等相关证照;

4、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自动售卖机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授权的经销代理商,经销代理商须提供厂家的有效授权书,提供相关证明、证书;

5、报价人身份证复印件、公司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法人委托书原件;

6、提供相应的财务报告;

7、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证明;

8、供应商综合概况及技术服务方案。

9、参加本项目询价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重大违法违纪行为的承诺书。

五、本项目采购方式为询价采购方式,符合本询价文件要求的以最高报价成交。

六、接收报名时间和地点,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接收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8月16日下午5:30前,发邮件至1362100922@qq.com 报名(说明报价项目、报价公司、联系人及电话)。

2、接收报价文件及询价时间:2023年8月18日下午3:00 。

3、接收报价文件询价地点:中山市东凤镇厚德路9号东凤人民医院门诊四楼中会议室。

电话:0760-22596217

传真:0760-22635783

邮编:528425

联系人:陈生

中山市东凤人民医院

2023年8月16日



东凤人民医院设置自动售货机服务需求响应表


序号

内容

响应情况

备注

1.

医院提供所辖场地,供应商提供自动售货机4台,放置在医院院区指定位置。未经院方同意,供应商不得擅自变更摆放位置、开放时间、售卖范围等。



2.

本次招租的自动售货机只用于销售预包装食品、矿泉水和饮料。不得超经营范围。



3.

自动售货机售卖的商品必须经院方同意才能放置,商品的来源必须合规合法,相关证照齐全,可提供相关证照给院方备查。



4.

供应商提供的自动售货机可支持屏幕宣传,需支持现金和电子支付,电子支付需要微信、支付宝、云闪付等主流支付方式。



5.

供应商负责自动售货机安装、营运。供应商安装自动售货机时所用的电源器材等(220V/10A三线标准插座,接地线,24小时供电),必须符合国家消防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如违反消防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一切责任由供应商负责。



6.

供应商不得经营与生活服务无关的香烟及国家明令禁止的商品等。供应商保证其经营产品的合法性和质量安全,因供应商销售的商品质量引起顾客投诉的,由供应商负责解释并承担相关责任,如销售的商品导致顾客健康出现问题,一切责任由供应商负责,供应商将承担该顾客一切合理医疗费用。



7.

供应商负责自动售货机的日常运营、维护、保养、更换部件、搬运及销售商品的售后服务,供应商承诺自动售货机内所有商品质量都经过严格把控,不允许销售临期产品,有效期需大于保质日期的一半。自动售货机如出现机器故障,须在48小时内修复,发生故障的维修及费用由供应商负责,由此而引起顾客投诉的由供应商负责解释及承责处理。



8.

供应商应积极配合院方免费播放医院及上级管理部门要求播放的宣传内容,播放内容由院方制作,经双方审核通过才能播放。



9.

供应商不得播放未经医院允许的宣传广告。



10.

供应商须具备专门的客户服务热线,确保客服耐心解答并登记客户问题,维护人员即时致电客户了解情况,确保在三小时内解决客户问题,非上班时间保证24小时内解决问题。



11.

合同期内供应商负责处理政府相关部门如物价、工商税务、综合执法等部门就自动售货机提出的各类问题,并承担一切处罚后果。



12.

院方就本项目收取电费和场地费用。每月5号前(节假日顺延)供应商须向院方支付当月场地费用,院方收到租金后,为供应商开具收款票据。



13.

遇有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不允许院方在所属区域内投放供应商设备时,院方可单方解除协议,不需给予任何经济补偿。供应商接到院方通知后7日内将设备搬离指定区域。



14.

供应商必须安排专人对自动售货机进行补充商品,如由于缺货造成患者投诉,院方有权终止服务协议。



15.

自动售货机功率不高于400W,每月费用不少于以下标准:电费:150元/月/台(带智能调温系统),场地费用标准:100元/月/台(占地面积≤1平方米,超过按两台收取)




供应商资格

16.

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且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17.

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如非法人请提交法人授权书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18.

供应商具备完善的财务制度,提供相应的财务报告(近三年任一年度报告)。



19.

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近半年任一月份)。



20.

供应商需具备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资料等相关证照。



21.

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自动售卖机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授权的经销代理商,经销代理商须提供厂家的有效授权书,通过相关认证(如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等)



22.

近三年以来,供应商具有类似项目业绩和服务经验(供应商提供项目合同复印件)。



23.

具备一定的经营规模≥1000台,或为守合同重信用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供应商综合概况及技术服务方案中说明)



24.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提交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承诺书。



25.

供应商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 "查询页面



2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无重大违法违纪行为承诺书


中山市东凤人民医院:

本公司郑重承诺:本公司在参加本次设置自动售货机服务询价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记录行为(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如有发现相关违法违纪行为,我公司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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