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三江航天江河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商业航天动力产业园(一期)102、109、109-1工房建设项目设计、采购及施工一体化(EPC)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7-27 11:03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商业航天动力产业园(一期)建设项目已由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湖北三江航天江河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化商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商业航天动力产业园(一期)102、109、109-1工房建设项目设计、采购及施工一体化总承包(以下简称“EPC”)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宜昌市高新区白洋工业园。
2.2建设规模:本期工程建筑面积约1300平方米及配套室外工程。
2.3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书、工程量清单及预算控制价的编制、建筑设备采购、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试运行部分、缺陷修复、交付使用、确保工程移交直至工程保修期结束的全过程一揽子承包等工作内容,具体如下:
1、设计服务包括:(1)102、109、109-1工房的施工图设计及优化,包含工艺、建筑、结构、给水排水、消防、暖通空调、建筑电气、总图专业等的设计;(2)项目设计相关报批、报审、施工、验收等各阶段的配合及相关服务;提供工程实施过程中的现场服务,包含任何需要进行二次深化设计服务的费用;
2、工程施工及建筑材料、设备采购安装,包括但不限于:(1)施工准备,为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内的工作内容所必须的技术、工期、安全、文明环保等一切措施;(2)地基与基础工程;(3)主体结构;(4)建筑材料采购、建筑装饰装修;(5)建筑屋面;(6)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7)建筑电气;(8)通风与空调;(9)吊车等特种设备;(10)节能、环保、安全、消防;(11)室外园林绿化景观、道路及交通划线、硬质铺装、停车场、室外电气及路灯、室外给排水及其他工程等相关内容的施工;(12)所有按设计、工程规范要求、为取得政府主管部门审批所需的任何检测(法律、法规及地方性法规规定和建设行政管理有关部门要求由建设单位负责的检测除外)及一切要求。
3、工程总承包施工相关管理工作:全面承担项目管理及专业分包的管理责任,EPC总承包范围内从项目设计开始直至完工验收交付使用的所有建设许可报批报建配合工作、手续办理配合工作及相关协调工作。EPC总承包范围内的施工图预算及竣工图编制工作。
为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内的所必须的技术、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环保等一切措施。
2.4履约期限:240天。
2.5质量目标:
工程设计、施工质量标准:满足国内现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相应国家标准规范和行业规范。
2.6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本工程采用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要求如下(详见本工程招标文件):
3.1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资质:(1)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和军工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2)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2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须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3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施工方)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4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设计方)须具备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及以上保密资格证书;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5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贰级注册建筑师及以上或贰注册结构师及以上证书;(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6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要求:
3.6.1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为投标单位,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上传建造师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3.6.2拟派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未同时担任其它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项目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3.7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施工方)提供拟派本项目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施工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质量员)、现场专职安全员)证书,拟派本项目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施工员和质检员(质量员)须上传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截图,现场专职安全员须上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3.8投标人拟派本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9提供上述所有人员(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现场专职安全员)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上传上述人员2023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任意三个月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和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若证明材料无二维码,则需加盖人社部门或事业主管单位公章;
3.10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3.11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施工方)施工类“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诚信等级须为B级及以上;(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信用分值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B级。);
3.12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信用黑名单的投标人;(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联合体各方)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1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包括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本项目的投标人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本项目采用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通过资格审查的联合体,其各方组成结构或职责,以及财务能力、信誉情况等资格条件不得改变;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参加投标;
(5)联合体投标人一旦中标后与招标人签订的合同,须有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和各成员法人印章,以便对联合体各成员作为整体和他们各自作为独立体均有法律约束力。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http://219.139.130.120:8022/TPBidder)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7月27日至2023年8月2日23时30分。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5.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18日上午9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开标
本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机构通过互联网在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01开标厅组织解密工作,并在申请截止时间30分钟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前的准备工作。
申请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申请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申请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8.信息发布开始时间:2023年7月27日。
9.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yichang.gov.cn)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北三江航天江河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远安县江河公司
联系人:卢先生
联系电话:0717-3816055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A2号中化大厦
联系人:代玉林、黄川、苏雅杰
联系电话:17740696066、15902701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