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南康区]赣州首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城发集团工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南康区文化强国馆装修项目以及空调系统采购安装工程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GZSH2023-NK-ZG001)的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3/09/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zsh2023-nk-zg00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黄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赣州首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黄仁仪0797-6599919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27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10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南康区文化强国馆装修项目以及空调系统采购安装工程全过程咨询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到赣州首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赣州市南康区金融中心1号楼中介服务大楼13楼1311室)报名(电子邮箱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0月1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 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编号:GZSH2023-NK-ZG001
项目名称:南康区文化强国馆装修项目以及空调系统采购安装工程全过程咨询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贰佰陆拾玖万零叁拾元整(¥2690030.00)
最高限价:贰佰陆拾玖万零叁拾元整(¥2690030.00)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书面合同,且中标人须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按采购人要求履约提供安装造价咨询和监理服务完成通过验收。
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 申请人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住建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证书;
(2)在开标之日前被县级以上(含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且仍处于处罚期的投标单位和单位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根据《关于启用江西住建云平台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赣信息登记管理系统的通知》(赣建审批〔 2020〕4 号)规定,外埠来赣监理单位须提供“江西住建云平台”( http://zjy.jxjst.gov.cn)上企业及相关人员备案截图。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20日至2023年09月27日,每天上午8:30至 12:00 ,下午14:30至17:30 (北京时间,非工作日除外)
地点:赣州首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南康区蓉江街道办事处泰康西路43号新华书店综合大楼第五层)
方式:电子邮箱获取(邮箱: gzsh6599919@163.com)
售价:本项目不收取招标文件工本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10月10日09:30(北京时间)
地点: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康区分中心开标5室(地址:赣州市南康区金融中心2号楼三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须知: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投标文件出席开标大会,签到时间以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为准。签到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明原件。(温馨提示:开标地点交通拥堵,车位紧张,请各投标人提前做好准备。)
2.投标方式: 投标报价为一次性不得更改的最终报价,每种服务只允许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都将被拒绝。投标人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3.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微企业(含监狱和戒毒企业、残疾人企业)等;节能、环保;限制国外供应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4.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中标人须按中标金额的3%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以银行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由采购人收取,在领取《成交通知书》7天内缴清,中标人完成全部合同义务后且无违约情形或采购人发生违约事件导致合同终止后十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5.付款方法:暂以投资估算为基数、按费率计算合同价,计费额以承包人实际产生的工程造价为基数,并最终以财政审计部门审定的项目竣工结算价为准。
(1)中标的费率涵盖了全过程造价咨询、工程监理等工作的全部费用,如在工程变更、现场签证审核及竣工结算审核发生工程造价核减额,不另增加咨询服务收费。
(2)建设期间,随工程进度款同期支付,以发包人确认的同期完成的产值为计算基数,按中标费率计算咨询服务费,甲方按进度向乙方支付该价款的80%,即施工单位产值*0.8*费率;
(3)工程验收合格、竣工结算审核及竣工验收备案完成30日内,乙方核算应支付的余款、造价控制节资奖励或扣罚金额,向甲方发送付款申请,一次性付清(自乙方发出付款申请后45个工作日内,甲方有权对余款提出异议,如未在此时间内提出,则视为同意付款申请并履行付款准备流程)。
对于非施工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长,工期增加60%以内的(含60%),不另增加工程监理服务费;工期增加60%以上且监理人员未离场的,对增加以上的部分按日平均费用增加工程监理服务费,每个自然月的补偿金额按整月计算,不足一个自然月的补偿金额采用插值法计算。补偿不计入本项目应支付的咨询服务费,且与咨询服务费单独计算,在各月付款日同时支付。
以上咨询服务费为含税费用,甲方支付咨询服务费之前,乙方须向甲方提 供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付相应款项。联合体参与投标的,可由联合体各方各自开具发票,款项付至各自账户或统一付至联合体牵头人账户,签订合同前需确定具体收款方,并在合同中予以明确。采购人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招标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中标人付款的条件。
6. 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将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详细要求。
七、招标答疑:投标截止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在接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招标人书面回函确认,未回函确认的视为放弃投标。
八、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未书面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而放弃响应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赣州市南康区城发集团工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东山街道办事处陈赞贤大道与赣南大道交界处金融中心2#楼
联系方式:181797907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赣州首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赣州市南康区金融中心1号楼中介服务大楼13楼1311室
联系方式:0797-6599919
邮 箱:gzsh6599919@163.com
开 户 行: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康支行
户 名:赣州首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 号:2850000103010001048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黄先生 18179790756
采购代理机构:黄仁仪 0797-6599919
南康区文化强国馆装修项目以及空调系统采购安装工程全过程咨询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到赣州首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赣州市南康区金融中心1号楼中介服务大楼13楼1311室)报名(电子邮箱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0月1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 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编号:GZSH2023-NK-ZG001
项目名称:南康区文化强国馆装修项目以及空调系统采购安装工程全过程咨询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贰佰陆拾玖万零叁拾元整(¥2690030.00)
最高限价:贰佰陆拾玖万零叁拾元整(¥2690030.00)
采购需求:
服务名称 | 数量 | 单位 | 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
南康区文化强国馆装修项目以及空调系统采购安装工程全过程咨询服务 | 1 | 项 | 一.项目名称、建设内容、总投资 文化强国馆装修工程位于家居小镇东南角地块三,项目总占地面积45亩,总建筑面积约5万平方米,地上计容建筑面积约3.7万平方米,本次装修内容含馆内一、二层装修(面积约2.2万平方米)。建设内容一层装修为中央服务区以及主题体验区。 中央服务区提供咨询、票务、休憩等综合服务以及开放式文创商店。主题体验区分设五大主题IP体验空间,以动漫人物、设定、场景为蓝本,结合现代化大型游乐设备,打造时尚前沿的超级IP沉浸式体验空间;二层装修围绕动漫城市为概念,打造集文化体 验与潮玩消费为一体的开放式探索世界。动漫城市内融合功夫动漫数十个超级IP,打造多元丰富的游玩体验项目,并开设潮玩商 店、书店、轻食等。项目总投资约2.23亿,其中工程费用约1.76亿元(含设备费045亿元,设计费0.03亿元),预备费 0.09亿元,其他费用约 0.03亿元,空调费用 0.35亿元。 二.服务内容包括: 全过程造价咨询、工程监理等工作。 三.取费标准 (一)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费:涵盖内容有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工程监理。参照国家相关取费标准及赣州市、南康区等相关取费文件测算,测算取费费率约为工程费用(含设备采购)的1.52%。具体费用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39.976万元,工程监理:229.027万元。 |
注:只允许国内供应商参与。 |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书面合同,且中标人须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按采购人要求履约提供安装造价咨询和监理服务完成通过验收。
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 申请人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住建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证书;
(2)在开标之日前被县级以上(含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且仍处于处罚期的投标单位和单位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根据《关于启用江西住建云平台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赣信息登记管理系统的通知》(赣建审批〔 2020〕4 号)规定,外埠来赣监理单位须提供“江西住建云平台”( http://zjy.jxjst.gov.cn)上企业及相关人员备案截图。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20日至2023年09月27日,每天上午8:30至 12:00 ,下午14:30至17:30 (北京时间,非工作日除外)
地点:赣州首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南康区蓉江街道办事处泰康西路43号新华书店综合大楼第五层)
方式:电子邮箱获取(邮箱: gzsh6599919@163.com)
售价:本项目不收取招标文件工本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10月10日09:30(北京时间)
地点: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康区分中心开标5室(地址:赣州市南康区金融中心2号楼三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须知: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投标文件出席开标大会,签到时间以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为准。签到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明原件。(温馨提示:开标地点交通拥堵,车位紧张,请各投标人提前做好准备。)
2.投标方式: 投标报价为一次性不得更改的最终报价,每种服务只允许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都将被拒绝。投标人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3.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微企业(含监狱和戒毒企业、残疾人企业)等;节能、环保;限制国外供应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4.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中标人须按中标金额的3%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以银行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由采购人收取,在领取《成交通知书》7天内缴清,中标人完成全部合同义务后且无违约情形或采购人发生违约事件导致合同终止后十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5.付款方法:暂以投资估算为基数、按费率计算合同价,计费额以承包人实际产生的工程造价为基数,并最终以财政审计部门审定的项目竣工结算价为准。
(1)中标的费率涵盖了全过程造价咨询、工程监理等工作的全部费用,如在工程变更、现场签证审核及竣工结算审核发生工程造价核减额,不另增加咨询服务收费。
(2)建设期间,随工程进度款同期支付,以发包人确认的同期完成的产值为计算基数,按中标费率计算咨询服务费,甲方按进度向乙方支付该价款的80%,即施工单位产值*0.8*费率;
(3)工程验收合格、竣工结算审核及竣工验收备案完成30日内,乙方核算应支付的余款、造价控制节资奖励或扣罚金额,向甲方发送付款申请,一次性付清(自乙方发出付款申请后45个工作日内,甲方有权对余款提出异议,如未在此时间内提出,则视为同意付款申请并履行付款准备流程)。
对于非施工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长,工期增加60%以内的(含60%),不另增加工程监理服务费;工期增加60%以上且监理人员未离场的,对增加以上的部分按日平均费用增加工程监理服务费,每个自然月的补偿金额按整月计算,不足一个自然月的补偿金额采用插值法计算。补偿不计入本项目应支付的咨询服务费,且与咨询服务费单独计算,在各月付款日同时支付。
以上咨询服务费为含税费用,甲方支付咨询服务费之前,乙方须向甲方提 供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付相应款项。联合体参与投标的,可由联合体各方各自开具发票,款项付至各自账户或统一付至联合体牵头人账户,签订合同前需确定具体收款方,并在合同中予以明确。采购人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招标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中标人付款的条件。
6. 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将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详细要求。
七、招标答疑:投标截止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在接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招标人书面回函确认,未回函确认的视为放弃投标。
八、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未书面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而放弃响应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赣州市南康区城发集团工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东山街道办事处陈赞贤大道与赣南大道交界处金融中心2#楼
联系方式:181797907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赣州首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赣州市南康区金融中心1号楼中介服务大楼13楼1311室
联系方式:0797-6599919
邮 箱:gzsh6599919@163.com
开 户 行: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康支行
户 名:赣州首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 号:2850000103010001048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黄先生 18179790756
采购代理机构:黄仁仪 0797-6599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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