遴选公告
定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拟对长安路绿化建设项目工程监理单位进行公开遴选,现欢迎符合本遴选公告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前来参与。
1、遴选项目情况
1.1遴选人:定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1.2遴选内容:长安路绿化建设项目工程监理遴选项目
1.3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场地内地形整理、土方工程、绿化种植、机非及人非隔离带路牙石修复和更换。本项目道路长度约 5.2公里,包含道路两侧机非隔离带绿化种植,人非隔离带种植、定曲线道路节点种植,道路节点处微地形塑造,机非隔离带种植区域更换种植土,机非隔离带、人非隔离带路牙石修复和更换,总占地面积约52308 平方米。
1.4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缺陷责任期满止
1.5质量标准: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申请人资格要求
2.1具备书面形式的遴选申请人信用承诺函。
2.2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财务、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拟投入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市政专业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与遴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遴选。
本次遴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遴选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4月11日—2024 年4 月 15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3: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报名并下载遴选文件。
3.2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4、申请文件的递交
4.1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遴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4月18日 14时 30分(北京时间)。递交遴选响应文件地点: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4.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遴选文件要求密封的申请文件,遴选人将予以拒收。
5、最高限价
以发改价格〔2015〕299 号文件及市场价格为原则,参照发改价格[2007]670 号文件进行取费。本项目最高限价为18.98万元。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发布媒体:定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公众号、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7、其他补充事宜
7.1本项目采用电子开、评标形式,供应商需注册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账号获取遴选文件及上传电子版响应文件。惠招标技术支持电话:4007809998;
7.2潜在供应商需要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获取遴选文件及相关资料,并随时查看是否有澄清、修改、补正资料,未获取完整资料导致无法参加遴选或影响响应文件制作的,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负。供应商无须到达开标现场。
8、联系方式
遴选人名称:定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遴选人地址:定州市建设街51号
遴选人联系方式:董磊 0312—40618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