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2024年济南市天桥区老旧小区城市更新项目监理3标段
金额
56.11万元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0/2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2024年济南市天桥区老旧小区城市更新项目监理3标段
发布日期:2024-10-23
发布日期:2024-10-23
合同名称 | 2024年济南市天桥区老旧小区城市更新项目监理3标段 | 发包人 | 济南天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承包人 | 中外天利(北京)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合同工期 | 150 日历天,自 2024 年 10 月 14 日至 2025 年 03 月 12日 |
合同价款 | 561100元 | 合同规模 | 223956.73㎡元/㎡ |
工程项目地点 | 济南市天桥区 | 合同签订时间 | 2024-10-23 |
质量标准 | 合格 | 合同生效时间 | 2024-10-23 |
违约责任 | 4.1 监理人的违约责任 监理人未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4.1.1 因监理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监理人应当赔偿委托人损失。赔偿金额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监理人承担部分赔偿责任的,其承担赔偿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4.1.2 监理人向委托人的索赔不成立时,监理人应赔偿委托人由此发生的费用。 4.2 委托人的违约责任 委托人未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4.2.1 委托人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监理人损失的,委托人应予以赔偿。 4.2.2 委托人向监理人的索赔不成立时,应赔偿监理人由此引起的费用。 4.2.3 委托人未能按期支付酬金超过28天,应按专用条件约定支付逾期付款利息。 4.3 除外责任 因非监理人的原因,且监理人无过错,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工期延误等造成的损失,监理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时,双方各自承担其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损害。 | 履约担保 | 无 |
解决争议的办法 | 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 | 支付担保 | 无 |
其他内容 | 无 | 备注 | 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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