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省民政厅、省人社厅2019-2021年办公楼物业招标结果公告(包1)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19/12/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500]kt[gk]2019016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福建省民政厅
招标联系人刘庆光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1、项目名称:

省民政厅、省人社厅2019-2021年办公楼物业招标

2、项目编号:

[3500]KT[GK]2019016

3、采购人名称:

福建省民政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地址:

鼓东路44号

项目负责人:

福建省民政厅(刘庆光)、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肖战红)

联系电话:

福建省民政厅(刘庆光87676183)、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肖战红87551303)

4、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第十三层02A单元

评审部经办人:

林少明

联系电话:

0591—87803505

5、招标公告日期:

2019-11-29

6、招标结果确定日期:

2019-12-23

7、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情况:

7.1各投标人的资格性审查均通过。7.2符合性审查情况:(1)泉州市康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和厦门住总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技术部分实际得分低于技术部分总分值50%,属于技术符合性“技术部分实际得分低于技术部分总分值50%的视为无效投标”的条款。(2)福建友朋物业有限公司、泉州市康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和厦门住总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均未按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下承诺“①承诺报价中员工的最低工资不违反《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闽政〔2017〕19号中福州市鼓楼区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不含五险一金),若投标人向员工支付的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②承诺将为员工缴纳五险,且不能低于福州市规定缴纳的标准。其中缴纳养老保险的标准为18%、缴纳医疗保险的标准为8%、缴纳失业保险的标准为0.5%、缴纳工伤保险的标准为0.7%、缴纳生育保险的标准为0.5%。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已经开展但尚未进入评审环节的,法律、行政法规对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缴纳五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属于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存在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条款,经评标委员会评议,泉州市康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和厦门住总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符合性审查不合格,均按无效投标处理。本项目无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本项目废标。

8、中标情况:

包1

合同包 品目号 品目编号 品目名称 商品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总价
1 本项目无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本项目废标。

9、收费金额:/万元

收费标准:/

10、其他(协议供货、定点采购项目信息):/

11、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采购人代表:

李露 (包1)

评审专家:

薛建国,陈春莺,陈孝仁,陈昊

12、公告期限为本公告之日起1个工作日。

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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