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0740.1万元
招标联系人张宗华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通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室伯0877-4861211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24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08
公告正文

国家工业遗产易门铜矿保护活化利用项目(社会投资人+工程总承包+特许经营+运营管理)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国家工业遗产易门铜矿保护活化利用项目(社会投资人+工程总承包+特许经营+运营管理)
资金来源: 国资 % 自筹 100.0% 贷款 % 外资 %
建设规模: 约24215.5m²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综合交易 工程类型: 其他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易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3-10-17 18:30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易门县文化和旅游局 0877-4862128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易门县文化和旅游局 经办人: 张宗华
办公电话: 15008896596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通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经办人: 陈室伯
办公电话: 0877-4861211 移动电话: 18887728220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ZH530400202300142001001
标段名称: 国家工业遗产易门铜矿保护活化利用项目(社会投资人+工程总承包+特许经营+运营管理)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3-10-24 23:59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3-11-08 09:30
开标地点: 易门县1开标室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30740.1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一)保护区人居环境提升及活化利用工程 。保护区核心物项修缮保护活化利用8项,保护区既有建筑改造再利用10059.24平方米。 (二)产业发展区及配套服务设施工程。总用地面积43575.86平方米,其中:产业发展综合服务中心主体建筑 4019.64平方米及室外附属工程;产业发展附属配套区主体建筑 2221.55平方米及室外附属工程;产业技能培训区,改造建筑1965.04平方米、新建建筑 5950.00平方米及室外附属工程,同时新建水资源综合利用及配套工程。 (三)保护区公共服务优化提升工程。对保护区公共基础设施进行改造提升。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 (1)若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则需明确联合体牵头人,牵头人须为投资方,联合体成员由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实体组成,应体现投融资、建设、运营优势,且联合体各成员方不得再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的资质;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3)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办理投标事项,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协议,承担连带责任。
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申请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若投标人不满足以下资格的,可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数量不得超过4家); (1)设计单位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独立法人企业(单位),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2)施工单位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负责人资格: 1、项目总负责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信誉及投融资能力。 2、施工单位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2022年至今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 3、设计负责人资格:同时具备(1)规划设计:本项目的规划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城乡规划师资格证书;(2)工程设计: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证书,且具备高级职称。(提供2022年至今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
业绩要求: (1)规划设计业绩:2020年至今承担过项目规划设计业绩不得少于2项(注:项目业绩指合同额不低于100万元的规划或工程设计项目),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提供原件扫描件); (2)施工业绩(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提供):2020年至今承担过项目施工业绩不得少于1项(项目施工业绩指:合同额不低于500万元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项目),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提供原件扫描件); (3)社会投资人投融资能力:截止开标日前三日内的银行账户存款证明不得低于500万元,在2023年9月末资产负债率不得大于50%、所有者权益不得少于10000万元。
其他: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 50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3-11-08 09:30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招标公告.docx2023-10-17 16:35:20

温馨提示: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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