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福州市第一总医院采购代理机构遴选项目征集代理机构的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06/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施老师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我院根据工作需要,现向社会公开征集福州市第一总医院采购代理机构遴选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凡符合要求的代理机构均可自愿报名参加,中选代理机构不得参与本轮福州市第一总医院采购代理机构遴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征集对象及数量
福州市第一总医院采购代理机构遴选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数量1家。
二、报名条件
1、凡在国内进行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取得相关资质的法人企业均可报名参加。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已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登记备案(信用等级应为B 级及以上)。提供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福建分网)登记的网页截图或打印件、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诚信管理-代理机构综合信用评价查询截图证明材料。网页打印件(截图)均须有网址链接,打印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后,要求用划底线方式标明报名单位所在位置且加盖参与报名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名资料。
3)在福州市区内(马尾区、长乐区除外)有固定办公场所的证明材料。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参与报名单位代表与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无需提供此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的声明函。
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8)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提交遴选资料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不含提交遴选资料截止时间当月)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
9)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若有)及其附注(若有)、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和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等】;
10)参加本次报名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11)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报名人,不得参加本次报名。报名人应在本项目递交报名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并打印报名人的信用记录。经查询,报名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提交报名 材料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为无效报名。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三、择选办法
从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代理机构中随机抽取一家作为福州市第一总医院采购代理机构遴选项目的代理机构。
四 、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按每家代理机构5000元收取,由中选的代理机构支付。
五 、其他要求
我院有权对报名代理机构递交的报名材料进行核验(含现场核验),若存在弄虚作假,取消中选资格。
六、报名材料报送要求
1、报名应提供的材料
1)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登记备案的证明材料。
3)在福州市区内(马尾区、长乐区除外)有固定办公场所的证明材料。
4)采购代理机构综合信用评价分证明材料。(查询时间为2024年6月4日-2024年6月6日任1天)。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有);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若有);
7)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的声明函;
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9)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提交遴选资料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不含提交遴选资料截止时间当月)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
10)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若有)及其附注(若有)、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和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等];
11)参加本次报名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12)信用记录查询截图证明材料。
2、报名文件正本1份,加盖公章封存在档案袋中。档案袋上注明代理机构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并将档案袋背面两端封口处贴上封条并盖上公章。未按要求报送材料视为无效报名。
七、递交截止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报名人请于北京时间2024年6月6日17:00时前将报名材料密封送至福州市第一总医院采购办,逾期递交的报名材料无效。
联系人:施老师
联系电话:0591-63526235
福州市第一总医院
2024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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